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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资料综合资料(第一册)申报单位:申报类别:申报时间:联系电话:目录一、申办资质证书的报告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企业章程四、验资报告五、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六、企业经理、技术、财务负责人职称证书、身份证明、任职文件七、主要设备购置发票八、办公场所证明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甘肃京海路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司的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是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三条本公司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第二章公司的名称和地址、负责人第四条本企业名称:甘肃京海路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五条公司设在: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立功巷13号。第六条公司负责人:陈贤泉。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隧道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铁路工程施工、机场场道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水工隧洞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堤防工程施工、河湖整治工程施工、港口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建筑防水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以上均凭资质证);工工程信息咨询;工程机械租赁。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第五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第九条本公司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第十条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第十一条本公司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六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第十二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投资人决定解散;(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公司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第十四条公司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第十五条公司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二)所欠税款;(三)其他债务。第十六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第十七条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第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第二十条本章程正本件二份,报送登记机关一份,本企业存档一份。股东签字(盖章):年月日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企业安全方针与目标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效管理机制。二、安全管理目标:1、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责任事故。2、杜绝责任死亡事故,责任重伤率小于0.12人/每亿元产值3、杜绝严重塌方、突水、突泥事故;4、杜绝火灾、爆炸事故;5、杜绝爆破物品丢失事故。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一、项目成立以经理为组长,安全总监、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各架子队相应成立队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设立专职的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安全管理部门是项目安全生产的常设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项目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及管理责任;其他领导、部门及人员,按照各自分工负有相应安全责任。二、管理职责1.周密准备、精心组织,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具体责任;2.严格按照设计及有关规范、规程要求并结合实际,组织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安全技术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和公司审批,并严格实施;3.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严格组织管理、工艺管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和风险评估与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4.严格按设计要求做好地质预报工作,密切联系设计单位,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努力提高预报水平;5.做好工程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和管理,抓住各项管理重点,把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纳入施工工序进行严格管理;6.负责编制工程各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第四条、风险评估与管理.1.项目成立风险管理小组,成员包括地质、物资、设备、试验、测量等专业人员,人数不少于8人,其中地质专业人员应具有8年以上工作相关经验;进行工程风险的预测、辨识、评估和风险管理的计划的制定;在工程项目实施的各阶段对风险管理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进行风险的监控和跟踪。2.各架子队在施工前,应制定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在施工图风险评估基础上,结合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识别新的风险,进行风险评估(主要应侧重于安全和环境风险),并应经过评审。4.风险评估报告经安全总监签认后报总公司评审,并且根据评审意见完善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应对措施。5.项目编制施工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由监理单位审批后报公司备案,全过程对施工残余风险进行监控。6.项目制定风险预警级别,经监理审核后报公司核定。施工中,必须将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纳入施工重要工序进行管理。根据地质预报情况,结合实时监测数据以及出现的异常情况,确定预警级别,形成异常情况报告,及时作出相应处理。7.对可能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状态,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同时第一时间报项目,项目报项目部和监理单位。项目领导、架子队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第五条、工程安全检查一、安全检查的重点1.设计方案的实施情况;2.工程跟进进度和施工质量、地质情况(是否与设计相符);3.施工用电、火工品管理、应急预案及演练、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情况;4.安全员履行职责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等。二、检查要求1、项目及各架子队对安全重(难)点的风险段落加强日常检查。2、项目经理每旬不少于两次对施工现场进行重点检查,分管领导每周检查不少于两次;3、项目安质部和架子队安质室要加强对隧道工程安全的检查,检查人员每次检查均应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填好安全检查记录表,跟踪复查。第六条、地质预报管理1、地质预报工作必须纳入现场施工组织统一管理,并应编制地质预报的安全保障措施。2、架子队工程师要对施工现场地质、围岩进行详细的描述和记录,并作出地质素描图,应对围岩进行准确判断。3.对特殊地质和不良地质地段,要求采用TSP、红外探水、地质雷达、地质素描等方法,进行综合地质预报,4.地质工程师每天采集地质素描,进行分析和汇总,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每周进行汇总,提报监理单位核备;每两周向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供情况说明和图件,并提供分段成果报告。5.对地质条件与设计变化较大、可能产生地质灾害或影响施工安全的地段,要及时将专题预报成果提交项目部、公司、勘察设计及监理单位,以便及时进行动态设计;情况紧急时,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6、地质预报人员必须经过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并掌握安全操作技术和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第七条、监控量测管理1监控量测应建立在爆破满足验标要求和支护按设计文件施工做到位的前提下进行。2.监控量测工作应坚持“真实、精度、定人、及时、分析、报告”的指导思想。3.各项目必须将监控量测纳入施工工序,配备监控量测专业人员,指定负责人。制定详细的监控量测方案,并根据地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4.施工前必须根据地形、地质条件、支护类型和参数、施工方案、施工方法等进行监控量测设计。设计内容包括:量测项目、量测仪器、测点布置、量测频率、数据处理及量测人员组织。监控量测设计工作由项目部技术主管负责。5.量测人员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布点和量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量测项目。6.量测人员应根据变化速度和量测的距离及时调整监控量测频率。7.量测人员对量测数据要及时进行整理、绘图、分析、报告。及时调整支护参数。要建立最大日变形量和累计变形量的风险预警机制。8.量测数据分析结果每日需经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对围岩的变形情况每日还需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技术负责人根据分析判断围岩变形情况,并作为重要依据提交设计单位进行围岩变更,调整支护参数。9.量测人员发现量测数据有突变或异变时,必须立即向技术负责人汇报,并立即安排施工人员撤离危险地点,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第八条、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一、工程开挖1、施工道路的引入和施工场地的平整应减少对原地貌的破坏和对岩体稳定的影响。2、截、排水系统应与路基排水系统顺接,不得冲刷路基坡面和农田房舍;3、边、仰坡的开挖应采用预留光爆层法或预裂爆破法,严禁采用深眼大爆破或集中药包爆破开挖;4、爆破现场邻近有建(构)筑物时,开挖爆破应采用控制爆破技术,并监测振动速度,其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有关规定。5、施工过程应该按规定进行监控量测工作。6、工程施工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对周围建(构)筑物、附近交通道路的防护。7、施工前应编制开挖专项技术方案,方案应包括开挖方法、工艺流程、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8、开挖方法应根据其地质条件、断面大小、施工装备、工期等条件的变化,在施工过程中进行适宜的调整。9、采用机械开挖时,应根据作业环境合理选择机型,划定安全作业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10、采用人工开挖时,作业人员应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设专人指挥。二、装渣与运输1、必须做好初期防护措施,如照明、路况、初期支护,确保施工作业环境安全。2、装、运渣作业应在规定的区域内,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制定运输管理规定,加强运输高度,确保工程运输安全。3、运输线路应保持平整、畅通,要设专人进行维修和养护。三、支护与加固1、施工作业面用电应符合临时用电的要求,其照明应满足安全作业的需要。2、施工前均应对作业面进行检查,清除松动的岩石、根据实际地质情采取喷护、预加固处理和安全保障措施。四、施工排水1、施工前必须根据设计提供的工程及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究,预计可能出现的地下水情况,估计水量,制订排水方案。2、应做好排水工作,防止水淹没作业面,危及人员、设备和环境安全,影响施工质量和进度。3、排水系统应经常检查、清理,保持排水畅通,防止淤塞。五、风水电的供应1、空压机站应有防水、降温和保温设施,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距离居民区较近时应有防噪声、防振动的措施。2、空压机的操作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前应检查空压机的安全状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转;3、检修或维护时必须停机、切断电源并排尽压缩空气,同时将配电箱锁闭并悬挂“严禁合闸”警示牌,防止意外启动导致人员及设备的损伤。4、工程用水使用前应经过水质鉴定,并符合施工用水水质要求。5、蓄水池基础应置于坚实地基上;蓄水池顶部必须设防护棚,四周应设防护栏,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止人员坠入。6、机械抽水应有专人负责,当抽水机房设在河边时,
本文标题: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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