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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的词性:代词助词动词人称代词指示代词A结构助词“的”B宾语前置的标志C定语后置的标志用在表示处所的词前,译为:到,往,到…..去D凑足音节,无意义E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之“之”的用法归纳起来,有以下七种用法:1、代词(1)人称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我”、“他们”、“她们”、“它”、“它们”。例如:①作《师说》以贻之。②亲戚畔之(孟子《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译:亲戚背叛反对他。之:代指道的君主。③彼竭我盈,故克之。(左秋明《曹刿论战》)译:所以战胜了他们。之:代指齐国军队④具答之。(陱渊明《桃花源记》)译:渔人详尽地回答了他们。之:代指桃花源人。(2)指示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这”、“这样”“这……事”、“那”、“那样”等。例如:①渔为甚异之。(陱渊明《桃花源记》)译:渔为非常惊异这件事。之:代指桃花源的情景。②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陱渊明《桃花源记》)译:听说了这件事。之:代指桃花源事。③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列子《愚公移山》)译:还不能挖掉魁父这样的小山。2、结构助词“的”;结构助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放在定语和中心语之间,作定语的标志。其格式为:定语+之+中心语。例如:①水陆草木之花。(周敦颐《陋室金铭》)——各种草木的花。②览物之情,得无异乎?(范仲淹《岳阳楼记》)译:(他们)观赏自然景物后的感情③忘路之远近。(陱渊明《桃花源记》)译:忘记了路的远近。④明有奇巧人……能以径寸之木。(魏学伊《核舟记》)译:直径一寸的木头。⑤菊之爱,陱后鲜有闻。(陱渊明《桃花源记》)译:对于菊花的爱好。⑥壬戌之秋,七月既望。3、宾语前置的标志;通常出现在疑问句中,疑问代词作宾语时,放在动词谓语前。其格式为:宾语+之+谓语。例如:①孔子云:“何陋之有?”(刘禹锡《陋室铭》)译:孔子说:“有什么简陋的呢?“②宋何罪之有?(墨子《公输》)译:宋国有什么罪呢?动词“有”,宾语“陋”、“何罪”,借“之”帮助,把宾语“陋”“何罪”从动词“有”后面提到动词前面。这个“之”只是提宾标志,无实在意义。按现代汉语的说法,“何陋之有?”即为“有何陋?”“宋何罪之有?”即为“宋有何罪?”。4、定语后置的标志;为了强调定语,常把定语放在中心语的后面。例如:马之千里者。(韩愈《马说》)译:日行千里的马,一顿有时吃完一石粮食。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屈原列传》译:哪里能让洁白的身体去接触污浊的外物?5、凑足音节,无义。在不及物动词、形容词或时间副词后起协调音节、舒缓语气作用。不必译出。例如:①公将鼓之。(左秋明《曹刿论战》)译:鲁庄公将要击鼓进攻了。②久之,目似暝,意暇甚。(蒲松龄《狼》)译:时间长了,6、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7、动词作动词用,相当于“到”、“往”、“去”:例如:①辍耕之垄上。(《史记陈涉世家》)译:他停止耕作,到田埂上休息。②杜少府之任蜀州译:到蜀州上任。③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史记陈涉世家》)译:到驻地旁的丛林里的神庙中。其中,第六种用法“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这一用法很多学生不太理解,在高中课本中经常出现,比如“臣之壮也,犹不如人”,“邻之厚,君之薄也”。何谓“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在理解这一用法之前,先看看下面的语法分析:通常,一个句子的核心要素是主语(多由名词、代词充当)和谓语(多由动词、形容词充当)。具备了这两个要素,它便可以不依靠别的成分而独立存在,表达较完整的意思了,比如说:“我去”,“大家好”,“同学们辛苦了”,人家一听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有时候,为了使句子的内涵更加丰富,必须在原先比较简单的主谓短语上添加相应的成分。这样一来,它就由独立句变成了长句中的一个部分,或复句中的一个分句。功能变了,形式也应发生变化,否则很容易造成听话人或读者理解上的障碍,甚至本身就不成话。先举个现代汉语的例子:如前所述,“大家好”是很常见的一句话,但如果说“我会永远记住大家好”,便不知是什么意思。要是在“大家”和“好”之间加个“的”字,说“我会永远记住大家的好”,句子就十分通畅了。下面再举古文中几个“之”在主谓之间的句子,例析它的用法。1、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例1中的“师道不传”(从师学习的风尚没有被传承下来)本是可以独立成句的主谓短语,但在这里,它只以句子中的一个成分(主语)而存在,因此,必须在主语“师道”和谓语“不传”之间加一个“之”,这样,它就不能独立存在了,后面的“人之无惑”亦然;2、吾不知子之牧羊何所用哉?——《柳毅传》例2同样如此,因为“子牧羊何所用哉”(您放这些羊有什么用呢)在整句话中作“不知”的宾语,所以在“子”和“牧羊”间加了“之”字;3、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邹忌讽齐王纳谏》4、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触龙说赵太后》例3和例4的前半句似乎独立了,但它们只是复句(前者是因果关系,后者是假设关系)的组成部分(分句),必须依赖后半句才能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因此,“客”与“美我”、“父母”与“爱子”之间也一定要加入“之”。古人不如今人会用从句,即主谓结构在句子中不能充当另一个句子的成分,所以古人为解决这个问题便在主谓之间加上一个之使主谓结构变成短语来充当另一个句子的成分.。一个主谓短语充当一个句子成分的时候,在这个短语的主谓之间加一个“之”。其作用就是告诉读者这是一个短语而不是一个句子。取消句子独立性,简而言之就是“之”处于主谓之间或用在主语和介宾词组之间时,此句子不能成为完整一句话,或是话还未说完。因为文言文中是没有标点符号的,以便于读者理解。
本文标题:之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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