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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三期新时代加工制造业九大业务流程中的纳税处理方法与筹划技巧边志广第一部分2017年税收改革动态分析1、什么是金税三期?什么是十二金?金税三期对企业的影响?2、营改增全面实施,政策不断完善税总发〔2017〕103号(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发票使用方法(备注栏、识别码等)。税率四变三,财税〔2017〕37号所得税修正等。财税201758号失联票3、房地产税立法(不动产登记已经开始)4、新征管法的重大变化5、个人所得税改革等第二部分生产加工制造业九大业务流程的纳税处理技巧一、在企业筹建期的纳税处理技巧与操作实务1、什么是筹建期??筹建期间:自投资方签订投资协议或合同之日起,至领取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登记之日止。开办费支出,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以及予以资本化的支出以外的支出。案例:2015年1-8月份(筹建期)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230万元;9-12月份(9月办好了营业执照)发生业务招待费20万元,发生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200万元。实现收入1000万元,企业的开办费选择一次性扣除。【要求解答】2015年,A企业可以税前扣除多少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二、在筹资环节中的纳税处理技巧与操作实务1、公司法规定投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注意: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工商总局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营业执照年检。⑵筹资环节涉及的税种(接受货币投资与非货币投资)印花税:“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思考题:1、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相同吗?根据哪个缴纳印花税?2、投资未到位的借款利息能所得税前扣除吗?2、公司筹资涉税问题新设立公司的投资者投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1、以货币出资2、投资者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税务处理⑴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注意营改增新政策??营改增后是否延续?⑵土地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五条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注意新政策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前款所称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企业用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纳税吗?(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3号)⑷印花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三条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根据上述规定,母公司投资合同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⑸契税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行为,要按规定缴纳契税。契税税率为3-5%。《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思考题:个人专有技术投资入股是否需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个人用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纳税吗?(财税〔2015〕41号)三、在采购环节中的处理技巧与操作实务(一)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依据1、政策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⑴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认证期)(超期的)⑵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先比对后抵扣”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⑶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财税[2012]75号)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注意: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2年第35号⑷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常见涉税风险问题及应对(1)购进工程物资、不动产等抵扣进项税额的新政策(2)非正常损失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3)购入存货用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应转未转增值税进项税额。(4)应冲减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返利、折让,未作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思考题:1、购进的不动产、工程物资有专用发票能抵进项吗?(举例说明)2、企业取得虚开发票的税务处理?(进项抵扣、滞纳金、罚款等)①国税发〔2000〕187号②国税函(2007)1240号③国税发[2000]182号④国税发[1997]134号3、什么是虚开发票?所得税能税前扣除吗?四、在生产加工环节中的处理技巧与操作实务1、各行业产品成本构成范围:2、税法关于计入产品成本的方法:3、材料费、人工费等计入成本的诊断方法举例说明:生产加工环节常见涉税风险诊断(1)利用虚开发票或人工费等虚增成本。(2)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3)将在建工程、福利等部门耗用的料、工、费直接计入生产成本等以及对外投资发出的货物,直接计入成本、费用等。(4)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5)收入和成本、费用不配比。(6)原材料计量、收入、发出和结存不正确。(7)周转材料不按规定的摊销方法核算摊销额,多计生产成本费用。(8)成本分配不正确。五、在销售和利润计算环节中的处理技巧与风险管控(一)所得税应税收入与非应税收入的诊断要点(1)收入总额的构成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具体内容包括:①销售货物收入;②提供劳务收入;③转让财产收入;(举例说明固定资产转让的处理方法,股权转让案例)④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具备条件的免税收益)可以享受免税优惠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需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仅限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它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包括:(1)投资者开办独资企业,并独资经营;(2)与其他企业合作开办合资企业或合作企业,从而取得各种直接经营企业的权力,并派人员进行管理或参与管理;(3)投资者投入资本,不参与经营,必要时可派人员任顾问或指导;(4)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买入现有企业一定数量的股票,通过股权获得全部或相当部分的经营权,从而达到收购该企业的目的。第二、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十二个月而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因为这些具有较大的投机成分,因而不在优惠范围之内。⑤利息收入;无偿让渡资金给他人使用利息收入问题思考题:1、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不收利息纳所得税吗??(营改增新政策)2、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纳税吗?3、银行存款利息纳税吗?⑥租金收入;注意营改增新政策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⑧接受捐赠收入;⑨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增值税条例视同销售?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④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营改增新政策)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营改增新政策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买一赠一不是赠送,理解成捆绑销售)思考题:1、买一赠一的财税处理?(国税函【2008】第875号)2、房地产业卖方送家电如何纳税?(3)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4)采取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所称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5)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6)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特别注意:企业将资金无偿借给他人使用不收利息?(二)增值税销售收入的确认(纳税义务时间参照财税2016.36)1、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⑴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⑵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⑶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
本文标题:2017、9中山金税三期新时代加工制造业九大业务流程纳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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