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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理控制要点前言掌握两个验收:1、建筑节能工程材料进场进行验收2、节能分部验收合格后才能单位工程验收建筑节能的概念建筑节能,在发达国家最初为减少建筑中能量的散失,普遍称为“提高建筑中的能源利用率”,在保证提高建筑舒适性的条件下,合理使用能源,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筑节能,具体指在建筑物的规划、设计、新建(改建、扩建)、改造和使用过程中,执行节能标准,采用节能型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和采暖供热、空调制冷制热系统效率,加强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增大室内外能量交换热阻,以减少供热系统、空调制冷制热、照明、热水供应因大量热消耗而产生的能耗。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划分序号分项工程主要验收内容1墙体节能工程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等2幕墙节能工程主体结构基层;隔热材料;保温材料;隔汽层;幕墙玻璃;单元式幕墙板块;通风换气系统;遮阳设施;冷凝水收集排放系统等3门窗节能工程门;窗;玻璃;遮阳设施等4屋面节能工程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5地面节能工程基层;保温层;保护层;面层等6采暖节能工程系统制式;散热器;阀门与仪表;热力入口装置;保温材料;调试等7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系统制式;通风与空调设备;阀门与仪表;绝热材料;调试等8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系统制式;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管网;阀门与仪表;绝热;保温材料;调试等9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低压配电电源;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功能;调试等10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冷、热原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空调水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监测与计量装置;供配电的监测控制系统;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综合控制系统等节能工程现场监理控制八大核心:(1)核查检测报告A、型式检验报告B、系统耐候性检测报告C、产品检测报告D、材料进场抽样复验检测报告(见证)E、现场实体检验报告F、热工性能检测报告G、系统节能性能检测报告H、外窗气密性检测报告(2)核查材料、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A、出厂合格证书,可和出厂检验报告合并B、中文说明书C、型式检验报告D、进口材料的商品检验合格证明(3)原始资料核查内容A、技术资料的完整性B、内容的正确性C、资料的真实性D、施工单位检查资料的真实性,主要是检验批验收记录E、技术资料中技术指标和证明文件中的技术指标(4)现场见证A、材料、设备进场后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抽取样品送检测机构进行复验B、现场材料、设备检测的见证C、施工隐蔽工程的过程见证(5)核查建筑节能系统A、核对现场建筑节能系统和设计文件的一致性B、核对现场建筑节能系统和型式检验报告的一致性C、核对现场建筑节能系统和耐候性检测报告中检测时系统的一致性(6)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A、材料、设备外观质量B、材料、设备的规格C、材料、设备的技术参数D、材料、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验收合格后形成验收记录(7)进场材料进行复验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验收规范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复验、见证取样,复验的项目和参数,符合设计要求。A、不降低国家验收规范的的要求B、执行地方标准的要求C、国家推广性节能材料应用,劣质淘汰节能材料禁用。(8)核查安装单位调试、测试记录A、节能构造实体检验记录B、空调系统风机盘管检测复试报告C、风管及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D、空调系统的漏风量测试记录E、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F、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节能工程控制共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期掌握四个规定(一)技术与管理:1、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2、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设计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3、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并经监理或建设单位审查批准。4、施工单位应对从事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建立样板段(二)材料与设备:1、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2、关于节能材料验收(入场验收)、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有害物质限量、现场配合比、材料含水率等问题。(三)材料与设备进场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1、检查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形成相应验收记录。2、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3、对建筑节能效果影响较大的部门材料和设备应实施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四)施工控制:1、规范要求节能工程施工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盒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2、节能工程施工应当采用样板引路制度。3、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节能保温材料雨雪天气不宜施工。(一)墙体节能工程1、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1)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2)保温板粘结或固定;(3)锚固件;(4)增强网铺设;(5)墙体热桥部位处理;(6)预置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7)现场喷涂或浇注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8)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9)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二、建筑节能分项工程施工中控制关键点2、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检验数量:全数检查。3、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保温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保温料应分层施工。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3)保温浆;(4)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保温材料厚度采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量检查;粘接强度和锚固力核查试验报告;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4、本地区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等隔断热桥措施。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数量:按不同热桥种类,每种抽查20%,并不少于5处。(二)、幕墙节能工程1、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检验数量:全数核查。(三)、门窗节能工程1、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检验数量:全数核查。(四)、屋面节能工程1、屋面节能工程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全数检查。(五)、地面节能工程1、地面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检验数量:全数核查。(六)、采暖节能工程1、采暖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暖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2)散热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3)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热计量装置、水力平衡装置以及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4)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安装后,采暖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分栋热计量和分户或分室(区)热量分摊的功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验数量:全数检查。2、采暖系统安装完成后,必须在采暖期内与热源进行联合试运转和调试。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采暖房间温度相对于设计计算温度不得低于2℃,且不高于1℃。检验方法:检查室内采暖系统试运转和调试记录。检验数量:全数检查。(七)、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1、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及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2)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3)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温控装置与仪表的安装位置、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4)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能进行分室(区)温度调控功能。对设计要求分栋、分区或分户(室)冷、热计量的建筑物,空调系统应能实现相应的计量功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验数量:全数检查。2、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应进行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并应进行系统的风量平衡调试。单机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系统的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风口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试运转和调试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八)、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工程1、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设备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道系统的制式及其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2)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3)空调冷(热)水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变流量或定流量运行;(4)供热系统应能根据热负荷及室外温度的变化实现设计要求的集中质调节、量调节或质—量调节相结合的运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验数量:全数检查。2、冷热源侧的电动两通调节阀、水力平衡阀及冷(热)量计量装置等自控阀门与仪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方向应正确,位置应便于操作和观察。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验数量:全数检查。3、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系统安装完毕后,系统试运转及调试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必须进行单机试运转及调试;(2)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必须同建筑物室内空调或采暖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及调试。(3)联合试运转及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允许偏差或规定值应符合表11.2.11的有关规定。当联合试运转及调试不在制冷期或采暖期时,应先对表11.2.11中序号2、3、5、6四个项目进行检测,并在第一个制冷期或采暖期内,带冷(热)源补做序号1、4两个项目的检测。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试运转和调试记录。检验数量:全数检查。(九)、配电与照明工程1、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表12.2.2的规定。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送检,验收时核查检验报告。检验数量: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十)、监测与控制工程1、通风与空调的监测控制系统的控制功能及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在中央工作站使用检测系统功能,或采用在直接数字控制器或通风与空调系统自带控制器上改变参数设定值和输入参数值,检测控制系统的投入情况及控制功能;在工作站或现场模拟故障,检测故障监视、记录和报警功能。检验数量:按总数的20%抽样检测,不足5台全部检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1、建筑节能工程的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2)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3)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
本文标题:建筑节能工程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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