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证据学的研究对象存在广义和狭义之分。对在诉讼中,证据既是法律事实,又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对证据和证据力、证明力是三个没有密切相关的概念。错所有的证据材料都具有证据力。错证据力是证据所必须具有的形式要件。对证明力是证据所必须具有的内容和实质要件。对神示证据制度又称为法定证据制度。错司法认知中,当事人没有充分的反驳机会。错最佳证据规则可以采用第二手资料。对证人的特权规则即拒绝作证权。对我国对直接言词原则在立法上予以肯定,它要求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对我国对直接言词原则在立法上予以肯定,它要求法官不必直接调查取证。错在我国,未经质证的证据,肯定能成为案件事实的依据。错在我国,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对在我国,证人必须出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询。错在我国,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询。对在我国,视听资料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错在我国,证据是对公众进行法制教育的工具。对调查收集物证的方法具有单一性。错在我国,物证的扣押,主要适用于刑事诉讼。对物证的种类不同,保管的具体方法也不同。对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只有了解案件情况的人才能称为证人。对拘捕后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对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对当事人的陈述都是证据。错自认是当事人陈述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当事人承认的范畴。对自认一经合法作出,当事人就不得对已经承认的事实进行争执,也不得随意撤回。对鉴定结论是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对鉴定人无权拒绝鉴定。错鉴定人有权获得必要的劳动报酬和费用补偿的权利。对传来证据等同于传闻证据。错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件中,犯罪人首先手写反动标语,然后复印成若干份广为散发,手写的原件是原始证据,复印的标语是传来证据。错在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案件中的淫秽录像带,母带及复制品都属于原始证据。对民事诉讼中,用复写纸复写的一式两份合同文本属于原始证据。对商店用复写纸开具的收据第二联属于传来证据。错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对在证据的收集中,要努力寻找、发现并尽可能地获得传来证据。错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划分标准是以证据的证明方式来划分的。错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相比,实物证据最突出的特点是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对实物证据都是客观存在的物,且往往是伴随着案件的发生而形成,一般难于伪造。对言词证据不易受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虚假或失真。错辨认也是一种收集言词证据的方法,是一种特殊的讯问或询问。对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运用,最佳途径和方法是把二者分开使用。错有罪证据也叫控诉证据。对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是根据诉讼当事人的哪一方提供证据来划分的。错在证明的过程中,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势均力敌,定也定不了,否也否不掉时,尽了最大的努力不能收集新证据,否掉一方,这时只有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宣告无罪。对间接证据的作用在于,一经查实,就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错直接证据的作用在于,一经查实,就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对直接证据就是原始证据。错间接证据就是传来证据。错直接证据可以是原始证据,也可以是传来证据。对所有的直接证据都可以做定案的根据。错在诉讼中,原、被告都可以提出本证和反证。对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只有一方可以提出支持自己事实主张的本证。错本证和反证的划分依据是根据提出者的诉讼地位来划分的。错凡是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为本证。对凡是证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为反证。对原告提出的证据都是本证,被告提出的证据都是反证。错在刑事诉讼中,收集证据的主体主要是司法机关的司法人员。对收集证据的方法不必合法。错审讯被告人或询问当事人也是获得证据的渠道。对收集证据的过程中无需保密。错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要注重效率。对律师有权进行现场勘验。错讯问收集的证据既包括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也包括他们的无罪辩解。对勘验的对象一般为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和尸体。对检查的对象一般为人的身体。对搜查又称为人身检查,人身检查笔录是其主要的证据形式。错搜查是主要在刑事案件中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对搜查具有双重的证据收集功能。对不同的主体,收集证据的方法是相同的。错正式的开示是制度化的、按法律要求所进行的开示。对非正式的开示是非制度化的。对英美两国证据展示制度是相同的。错为了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庭审的顺利进行,控辩双方均有展示义务。对证据涉及到国家秘密、公共利益等重大的权益时应当展示。错民事证据开示制度是庭前准备程序的关键。对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对我国民事证据交换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对我国民事证据当事人在证据交换时申请延期举证或者要求提供新的证据、通知新的证人到庭时。法院不应当允许。错我国民事诉讼证据交换时,人民法院要加以指导,防止当事人故意拖延诉讼。对在我国民事证据交换应由书记员或者法官助理主持更为适宜。对我国民事证据开示制度规定,证据交换的次数只限两次。错我国民事证据举证期限只能由人民法院指定。错我国民事证据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对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对证据保全即证据的固定和保管。对证据保全只能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没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错证据保全程序一般是从当事人提起申请开始,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对证据保全程序申请一律采用口头形式。错即使在必要的时候,人民法院也不可以自行收集证据。错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还要依法承担举证责任。对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对辩护律师只要经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许可就可以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资料。错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对行政诉讼法第30条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可以依照规定查阅本案有关资料,可以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证据。对在我国律师不是证明的的主体。错查明案件事实是诉讼证明的最终目的。错诉讼证明的目的是为了正确适用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对对于司法人员来说,正确适用法律是首要的职责。对对于当事人来说,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或者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参与诉讼证明的真正目的。对全案事实是案件事实中为法律规定必须查明的要件事实,也就是待证事实。错证明必须按照法定的范围、程序和标准进行。对在西方两大法系中,都存在着自由心证制度,表现形式也是一样的。错严格证明和自由证明在证明责任、证明主体、证明方法等环节,在原理上存在着实质性的差异。错三大诉讼证明的方式是相同的,但是诉讼证明的主体是不同的。错只有对证明对象而言,才有所谓的证明责任;谈到证明责任,必定指向证明对象,二者在范围上是一致的。对证明对象都需要当事人举证证明。错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自认的事实也免除不了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错在民事诉讼中,不同的实体法规定的证明对象是相同的。错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对古罗马时代的证明责任制度认为事实之性质上,否定之人无须证明。对德国普通法时代的证明制度采取宣誓制度作为法官解决疑难案件的配套和补充制度。对证明责任是三大诉讼法规定的具有共同特征的诉讼制度,就起责任的承担者说,它们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对在我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证明责任。错在我国,犯罪嫌疑人享有沉默权。错在涉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对一般而言,行政诉讼中证明责任承担的主体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是相同的。错在我国,行政诉诉中实施的是证明责任的倒置。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达到了证明标准,就意味着当事人履行了证明责任,他提出的主张就会成立,也就是说不会以为待证事实的证明问题而承担败诉的风险。对三大诉讼法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证据审查、判断的依据是法律的规定,同时应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对证据必须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及合法性,它们是证据的本质属性。对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一般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力的证言证明力一般优于其他证人证言。错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对被当事人或其他人进行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错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形成的未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据材料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错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复制品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错只有经过审查、判断的证据,才有可能用其证明某一事实。对定案证据的客观真实性与司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矛盾。错辨认可以公开进行,也可以秘密进行,但大部分是秘密进行的。对对尸体的辨认应秘密进行。错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应当在公开开庭时出示。错对质必须在个别询问的基础上进行,案件有两个以上独立的诉讼请求的,当事人可以逐个出示证据进行质证。对我国法律中,没有推定或推定性质的规定。错英美两国的证据学者在研究推定时没有区别。错推定具有积极的制度价值,没有消极性。错假定由于是主观意志的产物,它的作用也无须加以限制。对无罪推定最终有利于促进刑事诉讼民主化、科学化。对有无法律明文规定,是区别法律推定和事实推定的明显标志。对法律推定是事实推定的法律化,定型化,法律推定是事实推定的初级阶段,有待于上升为事实推定。错经验法则在类别上可以分为普通的经验法则与特殊的经验法则两种,但无论何种经验法则,其法律性质都是一致的。对一般而言,推定在民事诉讼中扮演着比在刑事诉讼中更为重要的角色。对在我国,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对司法认知的范围是指法院可以采取司法认知的事实的范围,具体表现为可以采取司法认知的案件事实或者证据事实的种类。对司法认知可以分为对事实的司法认知和对法律的司法认知。对司法认知是证明特定案件事实的诉讼行为,经过司法认知的事实,其法律上的真实性得到确认,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法院也无须进一步调查和审查。对司法认知的目的是提高诉讼效率。对我国法律中没有司法认知这一概念,相关的内容也没有规定。错司法认知专属于人民法院,只能由人民法院采取。对案件事实由法律规定,凡同类案件的案件事实均相同,具有普遍性。对证据事实是公安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调查收集和审查、判断的事实,因个案而异,具有特殊性。对一旦法院采取司法认知直接认定某一事实的真实性,承担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仍须举证。错在高空、高压等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赔偿案件中,被告承担证明责任。对人民法院可以对法律采取司法认知。错在道德、思维范畴内应适用司法认知。错采用司法认知的事实必须是没有合理争议的案件事实,对于有合理争议的事实,必须采用诉讼证明的方式。对判决事实的司法认知、立法事实的司法认知和法律的司法认知是美国法学家华尔兹对司法认知作出的分类。对证明案件的最可靠、最有力的方法是司法认知。错司法认知的事实必须是真实的,法院不得对虚假的、不符合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采取司法认知。对司法认知的对象都是无可争议的。错司法认知作为一种事实或法律的认定方法,可以免除相关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无须程序上的保障。错我国的证据制度既不同于英美法系的证据制度,也不同于大陆法系的自由心证的证据制度。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执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对证据规则只存在于大陆法系国家,英美法系不存在证据规则。错证明行为是指形成、发现、展示、质辩、采纳或者
本文标题:证据学试题判断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88021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