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二、主要物资计划一、现场应有与工程量相适应的场地、库房、以存放辅料及加工件的堆放,储备。二、设备、材料、加工件派专人负责按生产进度计划编制进行收、管、发放工作。三、库内、场内的各种材料按规格、型号码放整齐,符合材料管理程序文件的要求。四、充分发挥料具管理人员的作用,加强对施工班组料员管理,防止材料和零部件的丢失,废料、下脚料及时回收。五、现场处理下脚料应通过公司材料部门,不得擅自处理。六、工程需用材料计划的编制与审批1.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施工图纸及其他技术文件的要求,按重要、主要、一般物资分类编写工程需用材料计划和临设物资计划、试验用器具计划、工机具计划。2.甲方、监理或有关单位指定的产品,专业技术人员应单独编制《工程需用材料计划表》,连同《指定分承包方申请表》由公司项目部统一上报公司采购管理部。3.由甲方或总包单位提供的产品应单独编制《工程需用材料计划表》。4.工程需用材料计划应按专业进行编制。5.物资需用总计划的编制:工程开工前,各专业工程师分别负责编制本专业的材料需用计划,项目部主任工程师负责将各专业计划汇总,编制本项目的材料需用总计划,并上报公司采购部及其他各方。6.月工程需用计划的编制:施工过程中,各专业工程师根据本项目工程情况按月进行编制,经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审批后,上报采购管理部或其他各方。七、进货检验1.由甲方或总包单位提供的物资,由项目部材料员组织技术人员、质检员及工长进行检验。由分承包方处直供施工现场的物资,由负责采购的材料员组织项目部材料员、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及工长进行检验。2.无论由甲方或总包单位,还是由分包单位提供的物资,在进行采购时必须要求材料或设备供应商提供下列文件:1)备案和注册手续的复印件(但必须加盖本单位红色公章)或备案号,以备进行网上查询,并符合地方建委颁发的《地方建筑材料供应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2)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明/试验报告单、产品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产品质量合格证、试(检)验报告单如果是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单位的红色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3)对国家及地方规定的特种设备和材料(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应附有相关文件和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证明报告,如压力容器、消防设备等。3.公司材料供应站库存物资进入施工现场时,由项目部材料员进行检验。4.检验和验证的内容一般包括:观察外观质量、审核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符合性、检查产品标牌规格型号、数量的符合性、产品几何尺寸的测量(有外型尺寸要求的材料)。5.检验和验证的依据:工程需用材料计划或采购计划、有关材料检验的作业指导书、国颁或部颁标准、合同规定要求。6.必须具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物资(如:钢材、焊条、保温材料、电气材料、设备等),在没有接到其质量证明文件前,不得接收入库,并禁止发放使用。7.产品合格证及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由项目部材料员负责按专业收集、整理,并按规定粘贴好后(A4),交资料员统一保存。8.对于有些机电设备内在的质量和性能参数,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确定。9.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检验合格后,应填写《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B2-4》,附相关材料证明(例如:出厂合格证、复试/检验报告、商检证等),一式两份(监理和承包单位各存一份),上报监理部门,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合格后,方可使用。10.急需放行物资的处理1)原则上,未经检验和试验的物资不得放行投入使用。2)因施工急需未经检验和试验而放行的物资,在可追溯并能更换的前提下,由现场技术人员填写《急需放行物资审批表》一式两份,经项目部主任工程师批准后,报物资供应部门实施。3)对于无法追溯及更换的工程部位,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试验的物资。4)急需放行的物资由材料供应站材料员在《配发、调拨、出售料单》中加盖《急需放行》印章,在物资上做特殊标识。由现场材料员填写《急需放行物资使用记录》,清楚记录使用的部位。5)急需放行后的物资,仍须进行正常的检验和和试验,一旦发现不和格,及时追回和更换。
本文标题:2、主要物资计划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88916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