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述职报告 > 校长与任课教师安全责任书
校长与任课教师安全责任书为了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明确学校对任课教师安全工作的责任,切实落实“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学校课堂无安全事故。根据县教育局的指示,对学校各级要层层签订责任书的要求,在学校内形成安全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局面,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与任课教师签订如下责任书:一、为确保你所上课课堂管理到位和学生的安全,具体责任如下:1、课堂责任人负责组织对本班学生的教学纪律管理、课堂组织教学的管理,并对所在班级上课过程的安全负责。2、课堂责任人负责在所在班级宣传有关学校安全制度和管理制度和学校其他规章制度和有关防火防盗、安全用电、食品卫生、交通安全等知识。3、课堂责任人应经常检查上课班级的电器线路,通知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整改。4、课堂责任人要对本班学生所发生的一切可能避免的防火防盗、交通安全、食物中毒等进行经常性的教育。5、课堂责任人要认真组织、管理好上课班级的一切活动,并对此进行安全教育。6、课堂责任人要利用时间培养本班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并对上课班级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及时报告。7、课堂责任人必须认真落实好学生出勤情况,做到学生缺课有请假手续,不得让学生随意中途离开班级或学校,若有不经学校领导和老师批准,学生偷偷离开学校,任课教师要立即向年级校长汇报,并采取补救措施把学生追回。如未找到,必须在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二、以上各条必须遵守,若有违反造成损失的,由学校和有关部门视其情节和危害的轻重,对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追究,具体如下:1、任课教师对本班学生进行所有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对由于没有尽到责任所发生的事故,按其情节对任课教师进行处理。2、学生在班级内打架:任课教师及时处理的不予追究责任、任课教师不在班内并出现事后的,视事故大小给予处分;任课教师在班内不处理且对事故熟视无睹的给予警告、通报处分;班级内事故出现流血的给予停职并例会通报处理。3、本班内学生有携带匕首、棍棒等不利于学生安全物品的且任课教师上课时没有发现的,后被学生发展部发现,没有出现伤害事故的处以警告处分;出现流血事故的或危及生命的对任课教师处以停职处分。4、班内学生请假,对请假理由一定要与班主任核实或电话与家长核实,对不认真或敷衍、随意给学生请假后又出现事故的对任课教师处以停职处分。5、要履行随堂点名制度,停电时及时维持班级纪律和稳定学生的情绪,对违反的任课教师给予警告处分;6、对以上没有涉及到的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的大小对任课教师进行组织处理。附:校长与任课教师签名高唐县时风中学2014.9.1校长(签名):任课教师(签名):
本文标题:校长与任课教师安全责任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89396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