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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乙方: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611栋7楼法人代表:李鄂松联系电话:0755-82427489资质等级:国家一级证书批准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的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合同中的“甲方所属物业”、“甲方物业”专指“”)提供专业物业管理顾问事宜,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一、甲方物业概况:物业名称:坐落位置:物业类型: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以上各项指标如有变更,甲方应于变更后壹个月内书面告知乙方。二、合作方式乙方以驻场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方式,指导甲方开展物业管理及相关工作。三、顾问服务目标:1、指导甲方组建物业公司,结合甲方物业的特点制定一套完善的物业管理体系文件,结合甲方物业地域状况及需求导入乙方物业管理模式。2、指导甲方对所属物业实施科学、规范的物业管理和服务,并顺利完成入伙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入伙后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使甲方在合同期内形成物业的规范管理和正常运行。23、在物业管理软硬件条件具备的前提下,乙方确保入伙后在合同期内(一年内),达到深圳龙岗区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区标准。4、乙方指导甲方建立符合ISO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在甲方提出认证申请时协助通过第三方认证(认证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5、指导甲方进行科学系统的岗位培训,并协助甲方建立一支专业的物业管理队伍。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范围:1、指导甲方所属物业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及配套设施的维修、保养和管理。2、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运行管理。3、指导所属物业红线规划内属甲方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和附属建筑的维修、养护和管理。4、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公共绿化、园林的保养、管理。5、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公共部位清洁卫生、垃圾清运管理。6、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安全(不包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义务和责任)、消防、车辆停泊管理(不包含车辆及车内财产的保险和保管责任)。7、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建立物业档案资料管理体系,包括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资料、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档案资料管理体系。8、指导甲方所属物业社区文化活动的组织和社区便民服务、商务、中介有偿服务的开展。9、指导甲方所属物业的装修管理、建筑立面外观管理。10、指导甲方所属物业的组织架构设置、职能分配、人员编制及聘用。11、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运行机制和各项工作流程。12、指导甲方所属物业物业管理费用收取的技巧及相关知识的培训。13、指导甲方要求的和所属物业物业管理相关的其它顾问服务(如物业经营等)。五、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内容:(按照提交的顾问咨询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方案见附件二)(一)前期介入期1、协助甲方成立物业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指导甲方物业公司拟订组织架构、人员定编、人员招聘、岗位职责及作业指导书等工作。32、从物业管理及物业使用人角度对甲方所属物业的规划设计、土建、给排水、电气、环境景观、智能化、安防、管理设施、便民设施、商业中心设施等涉及物业管理品质提升的关键工作提供合理的指导性意见及改进建议。3、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物业管理方案实施细则》等物业管理程序文本及入住后具体运作指导,并拟定《物业管理方案实施细则》,对甲方物业公司形象、自身建设、管理提供建议,并协助甲方全面、全程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正。4、为促进物业销售,提供物业管理配套顾问服务的建议,具体包括为甲方所属物业的销售人员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培训文本,解答销售过程中关于物业方面的相关疑难问题,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乙方的宣传资料(包括图片、光盘、展示架等)。5、指导甲方物业公司对甲方所属物业楼宇接管及附属设施、设备的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6、指导制定并审核甲方所属物业的各项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收支测算,并在销售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7、对甲方所属物业的装修和建筑立面外观提出建议,并配合甲方根据龙岗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业管理费标准确定甲方物业管理费标准。(二)正常操作期1、协助制定并指导甲方实施所属物业入住方案,包括制定入住资料(业主公约、业主手册、入住指南、装修手册等)、制定入住流程、装修管理办法、入住仪式的策划及业主档案的建立等。2、指导甲方建立所属物业客户服务体系(包括业主服务、服务项目的开发、业主沟通与信息反馈模式、投诉处理等),修订客户服务流程,设立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即“客户服务中心”,并结合业主的各类需求提供有偿服务。3、制定合理的培训制度和日常培训计划,提供甲方要求的培训课程和培训教材文本。组织相应的培训训练,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方式:内培为主,外培为辅(外培发生的属于甲方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培训内容见附件一)。4、根据甲方所属物业特点,制定社区文化活动计划。5、协助甲方所属物业通过所在地区的优秀物业住宅区的评审。46、提供质量体系范本,并给予甲方必要的技术指导、培训,帮助甲方建立系统化的ISO9001质量体系,如甲方需要认证,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7、指导甲方要求的和所属物业物业管理相关的其它顾问服务(如物业经营等)。(三)监审期1、对甲方按照乙方的指导要求进行物业管理操作过程予以监审,对发现的问题提交《监审报告》(提出问题,并指出整改意见)。2、对甲方按照《监审报告》进行整改进行跟踪,并指导甲方完成整改。以上三个时期具体工作计划乙方按照甲方根据顾问合同及顾问方案具体制定《阶段工作计划表》执行。六、物业管理顾问期限:12个月。1、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其中: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为前期介入期,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为正常操作期,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为监审期。2、由于整个顾问期(12个月)和顾问费的限定,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整个顾问期或个别阶段出现变更,甲方不能以此改变本合同的时间和已经确定的支付给乙方顾问费用的金额。如果本合同项目各阶段的变更导致顾问期超过12个月或按自然日连续计算,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满12个月,则本顾问合同期结束。七、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方式:乙方以顾问驻场服务方式,选派物业项目经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前进驻甲方至合同期结束,全面开展物业项目顾问工作。1、前期介入期:二个月。合同签订后甲方书面通知时起至入伙前两个月止:在前期介入期内,注册成立物业公司,确定物业管理各项收费标准,确定公司组织架构、招聘人员,对甲方进行指导、培训、咨询和会诊;协助甲方对物业管理服务准确定位,并从物业管理角度对甲方前期的设计方案及各项配套提出专业建议,以方便日后的物业管理,完成本阶段承诺的服务内容。2、正常实操期:八个月。从入伙前两个月起至入伙后六个月止(入伙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在正常实操期全程指导甲方全面实施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对甲方正常实操期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并提交《检查报告》及《整改意见》53、监审期:二个月。从入伙后的第八个月起至第九个月止在监审期内,对甲方物业管理运行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对甲方管理中的疑问进行指导,并针对检查出发现的问题进行会议讲解,并提交《监审报告》和《整改意见》。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向社会各界宣布甲、乙双方合作之事实,经乙方书面同意,有选择地播放、展示、发布乙方物业管理资料咨询、信息(乙方提供用于宣传的录像、图片、文字说明、展示架等)、广告等,但不得对乙方之社会声誉造成损失。有权在各类宣传媒介上登载:物业顾问:国家一级物业管理企业,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承担物业管理业务中的所有投资、收益及债权、债务。3、全面、全程实施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并履行各项权利、承担责任。4、对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咨询服务成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意见。5、对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如不称职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调换到位。6、尊重并配合项目经理的工作,并指定专人予以配合。7、按时支付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费。8、无偿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施。9、审核《物业顾问服务阶段查检表》(根据合同及顾问方案要求,分阶段查检表,由乙方提交,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三),评价乙方的顾问成效。10、在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提供过程中,对乙方的知识产权进行保密。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各类管理规章制度、质量体系文件、策划文件等,对外传播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11、完善本项目各项配套设施,满足创优所需要的各项硬件条件。12、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本合同规定前往本项目现场,指导甲方全面、全程开展物业管理与服务。2、认真负责地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顾问与服务。3、定期检查和督促甲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4、在保证甲方管理自主经营的前提下,对其在组织架构、人员编订、人员招聘、任用和辞退及其他各项管理程序上有监督和建议权、决定处置权。5、对物业咨询人员实施有效管理。66、对甲方不便公开的商业内容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对外传播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7、如实填写《物业顾问服务阶段查检表》(根据合同及顾问方案要求,分阶段查检表,由乙方提交,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三)并督促甲方予以改进。8、物业顾问期结束的一周前,完成与甲方物业公司的各项交接工作,以确保顾问服务期结束时,甲方的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能正常运作和提高。9、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十、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费及付款方式1、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元)(第一年)。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费含乙方的品牌使用费、知识产权费、税金等。项目经理的薪酬、福利费、奖金、保险、差旅费等,由乙方另行支付。2、付款方式序号付款时间付款金额(大/小写)1合同鉴定后10工作日内万元整(¥元)2前期介入期工作完成后10工作日内万元整(¥元)3正常实操期工作完成后10工作日内万元整(¥元)4监审期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万元整(¥元)款项须按以上支付日前划拨到乙方账上,乙方收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税务发票。十一、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由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违约方承担。2、如甲方不按期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则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费总额的万分之五计算;3、乙方未按时派驻项目经理或未完成阶段顾问服务工作,乙方除继续履行义务的承诺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费总额的万分之五计算。4、甲乙双方如无任何理由中止此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顾问服务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十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1、任何一方均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提出修改及补充意见,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由于一方严重违约,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时,另一方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3、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签订终止协议书。十三、其他事项1、合同期满,如甲方认为有必要续约时,双方可进行协商。2、本合同空格填写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其中主合同七页)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四、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实施时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得到解决,若双方彼此之间不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
本文标题: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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