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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培训会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体系•第一层次:法律《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层次: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3月11日第373号国务院令公布、2009年1月14日第549号国务院令修订)•第三层次:地方性法规•第四层次:部门规章特种设备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第五层次:安全技术规范国家质检总局文件规范文件TSG规范公告如: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ZF001-2006)第六层次:引用标准《标准化法》•标准层次:1、国家标准GB2、行业标准JB、DL、SH、SY3、地方标准DB4、企业标准•标准性质: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XX/T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3年6月29日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一)《特种设备安全法》共七章101条。第一章总则(12条)第二章生产、经营、使用(37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生产;第三节经营;第四节使用)第三章检验、检测(7条)第四章监督管理(12条)第五章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5条)第六章法律责任(25条)第七章附则(3条)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1)安全责任企业为先本法确立了“企业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和社会发挥监督作用”三位一体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新模式,进一步突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是安全责任主体。本法就是要通过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负责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承担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2)细化条款强化执行这部法律从一审时的65条增至现在的101条,补充细化了不少针对性强的条款。如近来连续发生的多起电梯事故表明,维护保养是重要环节。因此,法律明确要求电梯维护保养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维护保养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作业资格;维护保养过程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保证施工安全。又如,针对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问题,法律作了专门规定。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3)政府监管社会监督政府部门对特种设备的监管,不应是“保姆式”越俎代庖包揽企业责任,而应是“警察式”的监管,依法督促产、销、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要求,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法律规定,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同时,要求监管部门对依法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建立完整的监督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便于公众查询。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制定实施再一次凸显了这样一个理念:特种设备安全必须靠法律监管、靠制度监管。这一部法律在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建立了对特种设备整个生命周期完整信息记录的可追溯制度、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和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特种设备的报废制度。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4)爱惜生命从己做起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条生命的陨落都会给家庭带来巨大损失和痛苦。使用电梯时、在游乐园玩耍时,要注意安全提示并听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指挥;儿童乘坐扶梯,要有成年人陪同看护;饭馆、家庭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要来源于正规渠道……徒法不足以自行。立法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然而法律的有效实施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每个人自觉增强安全意识。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二)生产、经营、使用(1)一般规定(第十三条)①责任、人员配备与培训: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②人员资格(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③检测检验(第十五条)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进行自行检测和维护保养,对国家规定实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④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特种设备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与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一致,或规范未作要求、可能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应向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申报,由其及时委托安全技术咨询机构或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结果经其批准,方可投入生产、使用。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应将允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有关技术要求,及时纳入安全技术规范。⑤保险:国家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2)生产①生产许可(第十八条):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生产活动:(一)有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三)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②对安全性能负责(第十九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保证特种设备生产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④出厂要求(第二十一条):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随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⑤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⑦过程控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⑧召回制度:国家建立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因生产原因造成特种设备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主动召回。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发现特种设备存在应当召回而未召回的情形时,应当责令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召回。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3)经营①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单位销售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其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当齐全。特种设备销售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禁止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②特种设备出租:特种设备出租单位不得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以及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由出租单位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4)使用①使用合格的特种设备(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②办理使用登记(第三十三条):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③建立制度规程(第三十四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④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第三十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四)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⑤设置安全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管人员(第三十六条):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⑥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施: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⑦属于共有的特种设备的管理: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⑧使用单位的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校验(第三十九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第四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⑩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与管理(第四十一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对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⑾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要求: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将其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公众乘坐或者操作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应遵守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遇有运行不正常时,应按照安全指引,有序撤离。2《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⑿锅炉的水(介)质处
本文标题:2014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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