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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实务培训主讲:商业公司综合管理中心法务部:张向飞第一部分合同概述(一)合同内涵(二)合同特点(三)合同主要风险点(一)合同内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调整的是动态财产关系。(二)合同构成:合同主体、合同标的概况、合同期限、付款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纠纷解决办法、合同生效日期。(三)合同主要风险点:合同主体(主体资质的审查、履行能力)合同标的(是否存在瑕疵给付)合同权利义务(权利义务不对等)合同履行(合同签署后不按合同约定义务履行)违约(责任的承担不明确)合同档案管理(诉讼后因合同流失导致的败诉)合同概述第二部分合同主体(一)合同主体——你在和谁交易?(二)合同主体的法律风险点(三)合同主体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四)合同主体风险防范要点(一)合同主体——你在和谁交易?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签署合同须完全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精神正常的人)。法人:虚拟意义上的人,同自然人一样,有自己的住址、法人营业执照就是他的身份证,因此签订合同时需同自然人一样核对他的身份信息。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分公司、银行分行、支行、协会组织、民办教育学校等组织,签署合同时可以自己的字号或名义签署合同。在合同关系中,首先就要先弄清楚,与你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是谁?不能张冠李戴,也不能未审查对方的资信能力就随意签订合同。(二)合同主体法律风险点1、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2、合同相对人为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直属机构,缺乏履约能力。3、合同相对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表见代理。4、我方代理人未经授权或授权终止后仍进行签约。5、母公司与子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不能混同,母公司签署的合同不能由子公司去履行。(三)合同主体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1、合同主体身份认不清『案例一』认错合同履行,损失上千万甲公司是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甲公司与丙公司签署一份电梯供货安装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负责送货,甲公司负责安装,丙公司先行付款50%,丙公司付款后,甲公司转移资产宣布破产,未供货安装,丙公司告乙公司,乙公司独立法人,不是合同主体,虽然甲公司系他的全资子公司,仍不需要承担责任。2、主体挂靠(施工合同中尤其重要)『案例二』甲公司将工程承包给乙,(个人)乙挂靠丙公司与甲签订施工合同,后在施工过程中乙带领的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亡,死者家属将甲公司、乙、丙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因甲公司对主体资质审查不严,故被判决承担了连带责任。3、合同相关方的法律地位认识错误『案例三』错将付款人认定为责任方A为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实力雄厚。出口商甲根据A下属子公司B发出的订单向B供应货物,并按照A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安排从母公司A处回收货款,收汇一直较为正常。考虑到A的优良资信,甲与A的子公司B签订了一系列合同。两年后,甲获悉B经营状况恶化、即将破产,此时尚有大额出运货款尚未回收,向A追讨,A以其非交易合同主体为由拒绝还款,甲损失惨重。4、缺乏对合同主体资信情况的调查『案例四』与小公司做大生意,损失难以弥补A公司计划采购一批设备,多家知名厂家的报价都在1千万元以上,A公司难以接受。某小公司B得知此情况后主动向A报出600万元的价格,保证按要求的技术水平供货。A对B虽了解不深,但仍与其签订了供货合同。到年底B从别的公司调货只交齐了203万元的货物。随后经过多次交涉,到期仍未交齐货物。经过调查发现,B只是一个小公司,借助人脉关系从其他同行业公司先后佘出来203万的货物,并欠缴了制造商很多货款。A起诉并胜诉,但无实质收获,同时工期拖延,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5、表见代理(合同法第49条)概念:指代理人虽然不具有代理权,但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案例五』员工签单,公司买单A房地产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甲、乙两人从2002年4月至2003年5月期间,在B餐饮娱乐公司进行签单消费,单位名称一栏都注明为“A公司”,消费目的为A公司员工用餐或公务接待等,累计签单欠款共25520.3元。后甲、乙两人离开A公司,B公司知悉后多次向A公司催收欠款,A公司以甲乙两人并无授权签单消费为由拒绝支付欠款。B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甲乙两人的签单行为是代表A公司对服务费用的确认行为,其法律后果应当由A承担,因此支持了B公司的诉讼请求。(四)合同主体风险防范要点1、审查主体法人:审查营业执照、供货业绩、信誉状况、资质等级等情况。非法人单位:审查其是否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资格及其授权。自然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保证人:主体资格的合法性。代订立合同的代理人: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其他:特殊行业的当事人,需审查对方的生产许可证、质量检测报告、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资质。(马钢案件)2、认清主体身份第三部分合同标的(一)合同标的——交易指向对象?(二)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点(三)合同标的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四)合同标的风险防范要点(一)合同标的——交易指向对象?明确合同交易内容不同类型的合同,其标的也存在区别,比如买卖合同的标的一般为物,而服务合同的标的为服务。明确了合同标的便明确了合同的交易内容。重要性在贸易实践中,对合同标的物的确定是买卖双方订立合同的关键环节,在复杂的交易中,标的物有可能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可能对合同效力产生重要影响。对标的物的价格应明确数量、单价、是否包含税费、以及交付方式(二)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点1、合同标的不合法。2、合同标的不可能给付。3、合同标的不确定。4、实际交付的标的与合同约定的标的不符。(三)合同标的常见问题及法律分析1、合同标的物的合法性『案例一』不可转让的标的S集团下属两家子公司甲与乙所使用的土地,都属划拨用地,使用权证都办在S名下。其中有一宗地由甲建有加油站等设施。甲欠丙债款,双方达成还款协议,甲方将加油站等设施转让给丙(含土地使用权)。丙获得加油站后,以相同价格转让给李某个人。后经土地管理部门稽查,对S集团进行处罚,无偿收回土地,并处13万元罚款。2、合同标的确定性『案例二』合同标的物不清,形成争议甲、乙两单位签订一设备租赁协议,甲方将真空离子镀膜机出租给乙方,双方约定了租期、租金等事项。租期届满时,乙方交付设备时,甲方发现不是其出租的设备。由于时间较长,原办事人员都已离职,从双方的协议中,找不到租赁物的型号或是明显特征,因此引发纠纷。经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甲方拉回一台不属于自己的设备,约损失15万元。大型设备或价值不菲的交易一定要拍照或视频录像下接收3、实际交付的标的不符『案例三』标的物被调包2009年6月1日,南宁市民杨先生在广州工作的姐姐为其买了一台二手笔记本电脑,价值4000多元,通过一家名为XX速递的快递公司托运给他。6月5日上午11时许,速递公司的业务员当面把包裹交给他。杨先生支付给对方50元邮费,签单接收了包裹,但忘记当场验看。稍后,他回到住处打开包裹,吃惊地发现,电脑箱里找不到笔记本电脑,却多了4块约1厘米厚20厘米长的木板。于是他带包裹到速递公司进行交涉。由于送货单上没有写明货物的名称、重量和单价等,杨先生也未当场验货,因此双方各执一词,难辨真伪。(货品的接收必须要当面接收,确认数量和型号是否与订单一直后作书面接确认单,双方均签字后留存做证据)(四)合同标的风险防范要点1、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审查合同标的是否合法,是否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2、审查合同标的相关条款,查明合同标的名称是否确定。3、根据不断变动的现实条件,审查合同标的是否可能给付,明确合同的效力。第四部分合同权利义务(一)合同权利义务——具体交易内容?(二)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风险点(三)合同权利义务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四)合同权利义务审查要点(一)合同权利义务——具体交易内容?当事人双方应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权利义务是互相对应的,特别是在强调等价有偿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的权利义务相对平衡。比如买卖合同中卖方的义务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实际交付标的物•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交付必要的有关资料•按期交付标的物•按照约定地点交付标的物•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瑕疵担保义务(二)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风险点1、合同权利义务约定不清,对标的物数量、质量、包装、运输、风险、检验标准或是检验期间等缺乏明确约定。2、对法律规定的义务认识不清。3、对自身的权利没有充分认识,无法充分保护自身利益。3、瑕疵担保义务概念:卖方需承担的一项基本义务,指出卖人对其所交付的标的物,应担保其有依通常交易观念或当事人的意思认为应当具有的价值、效用或品质。种类:质量(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和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案例三』质量瑕疵担保义务常某2007年3月租赁方某门面房3间,用于开办饭馆,租赁期限为从2007年3月10至2010年3月9日,月租12000元,常某另外支付方某保证金3万元,如常某违约则该保证金不予退还。2007年8月开始,房顶原有的裂缝不断加大,饭馆也出现亏损,常某不想再继续经营,便以该房存在严重危安全隐患为由提出要求退租,并要求返还该3万元保证金,遭方某拒绝后,将方某诉至法院。方某辩称,常某在租赁时已经知道房屋原有裂缝将继续扩大,其退租的真正的原因是饭馆盈利状况不佳。诉讼中法院委托鉴定部门就此房屋进行了司法鉴定,结论该房屋系危房,不适合居住。后法院依据我国《合同法》第233条支持了常某的诉讼请求。(四)合同权利义务风险防范要点1、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质量、数量、包装、检验等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2、明确合同和法律规定的义务。3、明确自身所拥有的各种权利,充分保护自身利益。第五部分合同履行(一)、合同履行——如何交易?(二)、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点(三)、合同履行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四)、合同履行风险防范要点(一)合同履行——如何交易?概念: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实现。合同的履行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应该发生的法律效果,是构成法律效力的主要内容。(二)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点1、没有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或是履行合同义务没有坚持诚实信用原则。2、没有充分利用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3、合同变更、转让或解除时没有履行相关法律程序。(三)合同履行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1先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6条)『案例一』你不开票,我不付款2008年6月20日,甲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钢材,总价款450万元,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式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未按约开取,则甲可以拒绝付款。2、不安抗辩权(合同法第68条)『案例二』你亏损严重,我停止履行2001年元月,某汽车销售中心A与某汽车制造厂B签订一份汽车购销合同,约定A向B购买轻型轿车40辆,每辆售价5万元,当月供货20辆,8月份供货20辆,货到付款。合同签订后,双方顺利地履行了第一批轿车的交货和付款义务。2001年5月份,B获悉A因经营不善,已造成巨大亏损,同时因拖欠银行贷款,已被法院强制执行偿还贷款。B在搜集了相关证据后,决定中止第二批车辆的托运,同时派人通知A,若想继续供货,A需提供担保或预付货款。A不同意,并以B违约为由提起诉讼。法院认为,B采取不安抗辩权的措施,是必要的、合法的,符合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法判决驳回了A的诉讼请求。(四)合同履行风险防范要求1、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并坚持诚信信用原则。2、充分利用合同履行中的各种权利,比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3、合同变更时应签订书面协议,需要履行通知、登记等法律程序时,需及时履行。4、合同转让时需履行相关法律程序。5、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需要履行通知等法律程序。第六部分违约(一)违约——交易存在问题,如何处理?(二)违约的法律风险点(三)违约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四)违约风险防范要点(一)违约——交易存在问题,如何处理?概念
本文标题:最新合同法实务培训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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