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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74页***广场项目总承包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发包人(章):四川省******有限公司承包人(章):四川******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电话:028-8702******第2页共74页***广场施工总承包合同发包方(甲方):四川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乙方):四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四川省******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广场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由乙方总承包。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成都市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完全理解本合同条款的情况下,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特签订本工程合同。一、定义1.下列定义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应具有以下所赋予的含义:1.1工程:指甲乙双方在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1.2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约定,按照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3图纸:由设计机构提供并由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的经甲方提交给乙方的施工图纸、技术说明等,或甲方书面同意的图纸修改,或由乙方提供的经甲方书面批准的图纸、计算书、样本、模型、操作工艺、维护方法及其它技术说明等(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1.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5小时或天:本合同书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数计算时间的,均指日历天,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6发包方(甲方):四川省******有限公司或其法定继承人。1.7承包方(乙方):指投标书被甲方接受并签定本合同的投标人,包括承包商的代表,继承人和经甲方同意的受让人。1.8分包方:由甲方直接签署施工合同的、在总包工程范围外的其他专业施工方或经甲方同意与乙方直接签署施工合同且在其总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其他专业施工方。1.9材料供应商:在本承包工程范围内与乙方或甲方签署合同为本项目提供物资、材料、设备等服务项目的单位。1.10认质认价、定价材料:在本工程中将使用的,甲方确定技术、质量标准、品牌范围和限定采购价格且甲乙双方须同意,并由乙方购买的材料或设备。1.11合同文件:包括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主要材料价格表、招标文件及答疑书、投标书、中标通知书、承诺书、合同签约书以及在合同签约书中指定的其它文件。1.12技术规范:指在合同、标书或标书修正、施工图纸中确定的规范,也包括由甲方书面同意增加或变更的部分。所有现行的国家规范规程及工程所在地的规范规程均属于本工程技术规范的一部分。1.13开工日期:指乙方收到甲方或监理公司发出的开工令的日期。1.14竣工日期:指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内容全面完成(包括乙方承包的施工工程及甲方直接发包的分包工程),第3页共74页按照现行有关规定通过质量监督部门及政府相关专业部门验收后,正式向甲方移交所承建的工程,经甲方正式签署接受的日期。1.15工程移交:指项目工程及施工资料、竣工资料交甲方或甲方指定接收人全面签收。1.16现场:指本工程设计单位设计的永久性或临时性工程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以及甲方提供的施工所需土地或场所、或其他合同中规定构成现场的部分。1.17总包配合费和总包管理费:指甲方在本项目范围内另行选定专业分包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并在工程范围内施工,需乙方提供相应配合和管理工作而支付的费用。1.18对转包的界定:若发现乙方在收取一定费用后将工程包与第三方承建,尽管在现场派有本单位人员参与管理,仍视为转包。1.19改造工程:工程规划验收后交住户前的砌体拆除、抹灰收边、建筑垃圾外运等工作。二、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2.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建设施工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由先到后排序)如下:2.1本合同及其附件;2.2中标通知书;2.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2.4政府审定的施工图纸;2.5乙方就本工程问题向甲方提供的书面承诺函件,双方会议纪要;2.6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及变更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三、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3.工程概况3.1工程名称:***广场3.2工程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大源组团3.3建筑面积:暂定173077.13㎡(具体以施工图为准)3.4建筑结构:剪力墙结构4.承包范围4.1***广场项目经审查合格的全套施工蓝图、设计变更所含的土建、装饰、安装及相应的标准、规范、规定的全部内容,和交客户的修改图所含的内容。4.2以下内容为发包人指定分包:4.2.1地基处理;4.2.2总平景观工程;4.2.3小区自来水工程(由市政管网引入至小区总表后);4.2.4小区天然气工程(由天然气公司实施);第4页共74页4.2.5土石方工程4.2.6基坑护壁工程4.2.7电梯工程4.2.8消防工程(消防单位进场前由总包单位预留、预埋;消防单位进场后由消防单位自行预留、预埋。)4.2.9通风工程4.2.10弱电工程(预埋埋管、管内穿钢引线、暗埋底盒除外)4.2.11门窗及栏杆工程4.2.12内外公装工程4.2.13高压配电工程4.2.14保温工程4.2.15地下室防水工程4.3招标的工程内容调整:招标人可对本项目工程内容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双方另行协商。四、工程承包方式、合同价款、支付和结算5.工程承包计价方式5.1经双方友好协商计价方式进行结算:5.1.1工程量计算:按照竣工图所反映的实际施工内容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9》中相应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若竣工图与现场实际不符,则以甲乙双方现场收方的实际工程量为准。5.1.2计价方式: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四川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9)》及相关配套文件计算工程造价并按合同约定比例下浮后作为支付进度款及结算款依据。5.1.3下浮比例: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四川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9)》及相关配套文件计算各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后下浮6%作为各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的结算综合单价。(注:下浮范围不包括由发包人认质认价的材料。)安全文明施工费按5.1.4计算方法进行结算;规费按5.1.5计算方法进行结算。5.1.4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方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诺该工程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化工程”。若未能实现该承诺,乙方同意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有关部门依据川建发【2011】6号文核定费率的70%进行结算,计算基数为按约定比例下浮后的分部分项工程定额人工费;若实现该承诺,安全文明施工费方可按有关部门依据川建发【2011】6号文核定的费率进行结算,计算基数为按约定比例下浮后的分部分项工程定额人工费。5.1.5规费:费率按乙方公司持有的规费取费证核定的费率,计算基数为按约定比例下浮后的分部分项工程定额人工费和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第5页共74页5.1.6税金:税率为3.48%,有政策变化时随政策调整。5.1.7甲供材料: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由发包人负责运输到施工现场,由承包人负责下车、保管、仓储费。所需采管费、下车、保管、仓储等费用不单独计取,承包人填报下浮费率时已考虑此因素。甲供材料采购由乙方分3次向甲方提材料计划,如工程竣工还有剩余甲供材料则由乙方承担退货等费用。甲供材料损耗量超过定额损耗量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本工程外墙砖、强弱电配电箱柜为甲供材料。5.1.8乙供材料:为保证工程质量,本工程采用产自新津县的砂、石。其余材料均达到国家检验标准并检验合格。5.1.9植钢:本工程除因设计变更需增加结构构件必须在原有构件上植筋以外,其余植筋(包括但不限于构造柱、砌体加固钢筋、拉结钢筋等)均不计算费用。乙方填在报下浮比例时对此已做充分考虑。5.1.10抹灰钢丝网、措施钢筋:填充墙或轻质隔墙与砼相接处抹灰根据规范要求需要钢丝网加固以及为现浇砼墙、梁、板、柱而设的板凳铁、对拉螺栓(片)等施工图以外的钢筋的费用地下部分按地下建筑面积13元/m2包干使用,地上部分按地上建筑面积8.5元/m2包干使用,不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5.1.11如局部地基土软弱需用C15砼换填,则换填C15砼单价按340元/m3进行结算,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5.1.12本工程现浇砼构件及块料面层的找平层、结合层、外墙抹灰、屋面使用大厂水泥,其余使用小厂水泥。5.1.13本工程施工中要求承包人搬迁临时设施、设备,承包人不再向发包人收取其费用。所有临时设施(含临时道路)的拆除、场内建渣清运出场等均由承包人完成,不得影响发包人总平施工,在发包人要求时间内无条件拆除,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收取相关费用。5.1.14本工程的材料及半成品不计二次或多次搬运费、施工降排水费、施工照明费、测温费、已完工程成品及设备保护费等;5.1.15本工程地下室顶板上的车道的加固费用乙方只收取钢管租赁费和搭拆人工费,乙方按经甲方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办理收方和签证。5.1.16室内清水房标准:地上建筑墙面、天棚刮腻子按套用成品腻子;地下室墙面、天棚腻子按照发包人工程部要求的涂刮遍数施工,结算时按实际涂刮遍数套非成品腻子定额结算。5.1.17钢筋计算规则:5.1.17.1箍筋长度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5.1.17.2箍筋、现浇基础筋、现浇板筋、现浇剪力墙竖向筋及水平筋等涉及需计算钢筋根数的钢筋在计算根数按规范和图集计算。5.1.17.3剪力墙竖向筋的排列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5.1.18认价材料价格的确定原则:执行合同附件4《材料认质认原则及程序》的相关规定。第6页共74页5.1.19变更、签证:凡竣工图纸能表达完善的工程量,现场均不收方,但须具备发包人的通知变更单。因设计变更而引起承包人工程费用损失,单项设计变更费用损失金额小于或等于10000.00元的,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申请办理签证等资料,填报下浮比例时已充分考虑此因素,不得另行计算。因设计变更而引起承包人工程费用损失,单项设计变更费用损失金额大于10000.00元的,按照发包人签证办理的相关程序进行签证。(注:“单项设计变更引承包人费用损失”是指一份设计变更单引起的本工程的费用损失,而不是多份设计变更单导致本工程费用损失的累计金额。变更次数以10次为上限,当设计变更次数超过10次时,超过部分按实计算。)5.1.20发包人独立发包和指定分包部分,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阻碍合同的签定和执行。5.1.21安装:5.1.21.1幢号室内排水算至室外检查井,给水算至户内配水点。5.1.21.2乙方负责弱电埋管、管内穿钢引线、暗埋底盒,其余工程由分包专业化施工公司施工。5.1.21.3强电部分:低压配电房(或箱变)低压出线侧(不含柜)起至户内开关箱和户内各回路,公共部分的照明系统,所有预留预埋管、件、孔、沟、基础、供配电站预留预埋、穿线等工作均由承包人施工。5.1.21.4柴油发电机组及降噪由分包厂家安装,机房其余由承包人施工。5.1.21.5天燃气预留(堵)孔洞及安装后修补由承包人施工。5.1.21.6空调穿墙套管由承包人施工。5.1.21.7本工程所有电气调试、检查接线、防雷检测、等费用按实结算。5.1.21.8电气配管及给水管长度计算按延长米计算,除非招标人签字认可,否则按招标人认为合理的管路敷设路径计算管路长度。以规范和实际情况为准。5.2结算材料价格:5.2.1甲供材料: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由发包人负责运输到施工现场,由承包人负责下车、保管、仓储费。所需采管费、下车、保管、仓储等费用不单独计取,投标人填报下浮费率时应考虑此因素。甲供材料采购由乙方分3次向甲方提材料计划,如工程竣工时还有剩余甲供材料则由乙方承担退货等费用。甲供材料损耗量超过定额损耗量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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