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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做好2011年度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2011年度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根据昌吉市干部考核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做好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考核工作的安排意见》(昌市考核字〔2011〕3号),现就做好2011年度第十二小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安排如下:一、考核对象学校领导班子和在职科级干部二、考核时间:2011年11月9日上午三、考核内容(一)按照《昌吉市科级领导班子创建“科学发展好班子”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昌市党办[2009]175号)“每两年为一个评价周期”的规定,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对市直科级领导班子创建“科学发展好班子”进行评定。“科学发展好班子”考核评价分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两个部分。定量考核内容为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中确定的内容。定性考核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领导能力方面:包括政治立场、政策理论水平、全局观念,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团结及整体功能发挥,科学规划、科学决策、科学执行能力,民主办事,依法行政水平,开拓创新,加快发展能力,选人用人,抓班子带队伍能力,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及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等情况。二是作风形象方面:包括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内部管理及机关效能等情况。三是机制创新方面:包括各项制度建立及执行效果,转变职能,管理创新,行政效能等情况。四是工作实绩方面:包括工作思路、工作举措,抓基础性、长效性工作实效,服务发展、服务基础、服务群众方面成效及部门职能作用发挥,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五是2群众评价方面:包括为基层解难题、办实事,为群众排忧解难实效,公众形象,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六是反腐倡廉方面:包括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履行廉政职责,班子自律,完善并落实廉洁从政的规章制度,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和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等方面的情况。(二)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德,包括政治态度、党性修养、理论素养、大局意识、坚持原则和道德品质。主要考核坚定理想信念,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政治纪律,在重大事件和关键时刻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能,包括战略思维、把握大局、理论联系实际、工作思路、政策水平、组织协调、业务能力、依法办事。主要考核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法治意识、依法行政水平,组织动员、协调各方和分工协作、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勤,包括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主要考核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深入基层,讲求实效,注重落实,服务基层,联系群众方面的情况。绩,包括履行职责成效、解决复杂问题、基础建设。主要考核完成分管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抓班子带队伍;敢于和善于解决复杂矛盾,注重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长远,重视基础工作,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廉,包括遵守廉政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生活作风及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与约束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中要突出重点,要注重考核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及区、州、市党代会精神,深化“创先争优”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两项主题教育活动,贯彻落实七届市委一次常委(扩大)会议和月初召开的党委工作会议确定的中心工作情况,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情况,领导班子团结特别是主要领导之间的团结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认真评估领导班子打基础、利长远、惠及民生,推进可持续发展的情况,特别要评估发展质量和效益。对于党政正职,还要重点考核其驾3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的情况。对副职侧重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务实创新,顾全大局,积极主动协助正职完成分管工作的情况。(三)结合年度考核,对科级后备干部进行民主推荐。三、考核程序考核工作按照召开考核动员会、述职述廉、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评定考核等次、征求意见、反馈考核结果等程序进行。(一)召开考核动员大会考核动员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考核组组长作考核动员并提出相关要求。参加考核动员的人员范围为: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教职工。参会人员一般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90%。述职述廉、民意调查、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工作在考核动员会上一并进行,参加人员与考核动员会的范围相同。(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分为大会述职述廉和书面述廉两种形式。主要领导代表班子在大会上对班子一年来的各项工作进行述职述廉。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向考核组提供书面述职述廉报告。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主要包括开展创建“科学发展好班子”活动自查汇报、本年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主要包括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在重大事件中的立场观点及现实表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学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及区、州、市党代会精神,如何贯彻落实七届市委一次常委(扩大)会议和10月初召开的党委工作会议确定的中心工作情况不少于四分之一篇幅。“述廉”内容正职不少于三分之一篇幅,副职不少于四分之一篇幅),班子述职述廉材料一般在5000字以内,个人述职述廉材料一般在3000字以内。领导班子的述职述廉报告,由党工委书记负责审定,副职的由所在班子正职审定。4(三)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包括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时对优秀等次的推荐不限定数量;同时推荐科级后备干部。(四)民意调查以问卷调查的方式在社区、教职工、家长代表中进行满意度职数民意调查。(五)个别谈话由考核组成员找教师进行个别谈话。主要深入了解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德才素质和现实表现,推荐科级干部考核等次。同时对科级后备干部进行推荐。参加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可参照参加考核动员会的范围,视人数情况,由考核组和被考核单位党工委商议确定。(六)征求意见1、征求分管局领导意见。由考核组要按照市委、政府领导分工,征求市委、政府分管领导对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2、征求社区党组织意见。由考核组要按照本组所有考核对象居住片区进行梳理分类,然后统一征询社区党组织意见,了解和掌握被考核人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3、市委组织部负责征求市纪委、政法委、信访局、招商局、计生委、安监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七)评定考核等次1、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科学发展好班子”考核)评价意见分为“科学发展好班子、好班子、良好班子、一般班子、差班子”。领导班子的考核等次,由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提出初步定等建议,报市委组织部。拟定为“科学发展好班子”的部门(单位)在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中,所有民主测评指标优良率和所有民意调查指标满意度均达到80%以上,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优秀等次。具体的考核评价标准按照《昌吉市科级领导班子创建“科学发展好班子”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昌市党办[2009]175号)的规定执行。52、领导干部及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中,优秀率达不到50%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八)反馈考核结果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结果由考核组向被考核单位党工委反馈。考核结果经市委研究确定后,对拟确定为“科学发展好班子”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委组织部进行通报。对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考核中反映出的问题,由市委组织部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反馈。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复核的意见。四、考核结果的使用(一)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嘉奖及奖励。(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七项重点工作一票否决制。对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招商引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七项重点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取消单位及个人评优资格。(三)领导班子在年度考核中总体评价“好”和“良好”得票率合计达不到三分之二或者“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其中被评为“差班子”的,党政正职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同时进行组织调整;被评为“一般班子”的,班子成员都不能评优,并对党政正职及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责成领导班子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市委组织部督促落实,必要时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班子成员进行组织调整。(四)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优秀”和“称职”得票数合计达不到三分之二或者“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及《关于印发昌吉市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昌市6考核字[2005]0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对认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或经考核和日常了解存在突出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对认定为“不称职”等次的,由市委研究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五、考核评优等次比例的确定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考核评优的比例严格控制在15%以内,对本年度受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表彰或被自治区文明委授予“文明单位”(有效期内)荣誉称号、本年度市综合目标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掌握在20%以内;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及各类工勤人员的考核评优的比例严格控制在12%以内,对本年度受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表彰或被自治区文明委授予“文明单位”(有效期内)荣誉称号、本年度市综合目标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掌握在18%以内。六、相关说明(一)新参加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二)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由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三)借调人员,借调时间超过半年的由借调单位进行考核,结果反馈给原单位,被评为优秀的,占借调单位的指标;借调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进行考核,借调期间的情况由借调单位提供。(四)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相关情况,原单位进行考核。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考核。(五)本年度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和当年离退休人员(包括当年到达离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七、工作要求(一)考核工作由市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与即将开展7的作风效能建设调研工作一并进行,具体时间详见随后下发的《关于开展昌吉市作风效能建设调研及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市直各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由教育党工委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务必于11月14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其他科级领导班子、科级干部的考核,由调研、考核组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各类工勤人员的考核,由市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单位自行考核。(二)坚持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领导与群众评价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把干部职工出勤、学习、完成任务、廉洁自律等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四)考核需要上报的材料:考核结束后,需要将领导班子2011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电子版)、班子成员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电子版)、科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科级干部考核定等汇总表及一式二份报考核组联络员,报送材料必须用16开纸(18.4×26cm)双面印制。表格样表由考核组联络员负责提供。昌吉市第十二小学2011年10月31日8昌吉市第十二小学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2011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为确保学校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考核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成立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辛明(党支部书记)副组长:王路平(校长)成员:王勇(副校长)张玲(工会主席)王英会(教务主任)王丽(德育主任)杨惠玲(大队辅导员)联络员:马金萍昌吉市第十二小学2011年10月31日
本文标题:关于做好2011年度十二小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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