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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方案一、工作原则和目标。坚持“依法依规、文明规范、分类管理、禁限结合”的原则,实现“规范、安全、有序、可控”的目标。二、工作措施。1.依法管理,凭证入校。电动自行车须证照齐全,办理北京大学非机动车通行证后方可入校。非机动车通行证由保卫部负责制作、发放和管理,校内师生员工车辆免费办证,校外服务保障车辆收取每证10元工本费。(1)申办学校非机动车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须先依据国家、北京市相关法规,到交管部门注册登记,办理北京市非机动车牌照。(2)取得牌照后按要求带好相关材料到保卫部办理学校非机动车通行证。(3)校外服务保障如送餐、送水、送货等电动自行车,须以单位名义如送餐公司、外卖餐馆、送水站等申办,提供单位营业许可证、法人代表及联系方式、骑行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照片)等材料。(4)一旦发现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办理假牌照或提供其他虚假材料,则取消办理学校非机动车通行证资格,永久禁止骑行电动自行车入校。2.规范管理,安全文明。所有办理北京大学非机动车通行证的车主须签署承诺书,遵守交通法规和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的管理,安全、文明、规范行驶和停放。(1)入校时须下车推行,服从门卫管理,验证后再通行。(2)通行证须与车辆、骑行人对应,不得挪用、转借、伪造、变更,若有违反则处以没收非机动车通行证并永久取消办证资格。(3)须靠右行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注意避让行人和自行车,不得随意穿行、横行,不得载人(固定座椅内可载一名12岁以下儿童),后端载物不得超过车身30厘米,在停车架或指定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阻碍道路交通。3.总量控制,禁限结合。考虑校园实际情况,控制电动自行车总数,对违规车辆严格处罚。(1)校内师生员工每人限办一辆,校外服务保障单位视其规模、校内需求限定数量。事业编及合同制教职工凭校园卡,劳动派遣及其他聘用人员须提供单位证明、雇佣合同;本校正式在册学生住在主校园及周边学生公寓(畅春新园、畅春园、中关园)之外的方可办理,且须提供院系证明。(2)保卫部严格监管,师生员工可对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电话62755110、62756110,邮箱bwbjtb@163.com)。对在校园不安全文明行驶、停放,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一般行为进行警告教育,暂扣非机动车通行证一周;导致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伤情、拒不服从学校管理或被警告教育达2次的纳入“黑名单”,没收非机动车通行证,且永久取消办证资格;校外服务保障电动自行车违规除上述处罚外,将禁止其单位所有电动车入校一周。(3)未来视情况,必要时将采取限定区域停放、限定行驶路线等措施。三、人力三轮车、老年人和残疾人代步电动车管理。将人力三轮车、老年人和残疾人代步电动车一并纳入校园非机动车管理,须办理校园非机动车通行证方可入校。燃油(电动)摩托车、燃油(电动)三轮车、不达标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入校。四、时间安排。(1)发布公告。2016年6月初保卫部在校园网、校门口发布通知,公布管理方案。(2)办理手续。分三个阶段:一是6月30日前,为赴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上牌)时间;二是7月1日至12日,为保卫部集中办理校园非机动车通行证时间,期间无通行证车辆凭校内师生员工有效证件仍可入校,否则禁止入校;三是7月13日以后,无校园非机动车通行证车辆一律禁止入校,保卫部每周指定一个工作日固定办理非机动车通行证。
本文标题: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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