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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业绩量化评分标准(试行)项目内容和评分说明(A)知识水平与业务进修(满分20分)得分:A=(1)+(2)(1)基本分:硕士研究生毕业15分双本科毕业13分本科毕业11分双专科毕业9分大专毕业8分(2)加分:完成继续教育规定的学时,实际知识水平确实很高,业务进修成绩突出(加1-8分)。①完成继续教育规定的学时加2分;②参加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加2分(通过考试3分);③在职进修中,高一级加1分;④研究生课程班结业,加2分;⑤参加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加4分;⑥参加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加3分;⑦参加市级骨干教师(班主任)培训加2分;⑧参加省级网上班主任培训加1分。以上⑤-⑧四项取最高分,不累计。其余加分可累计,但不超过5分。(B)教育教学工作(满分60分)得分B=(1)+(2)其中(2)=①~⑦累计,但最高不超过20分(1)基本分(满分40分)a.教育工作:教书育人,能做好班主任工作和学生思想工作,在学生德育和学校管理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10-15分)。①基本分10分。②现任教研室主任3分,中层干部4分,副校长以上5分。③担任班主任工作,符合任期要求的得5分,不符合的得0分。④任现职以来,获校级先进,一次加1分。以上②-④加分可累计,但最高不超过5分。b.教学工作:能胜任教学工作,达到规定周课时数,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较好(20-25分)。①基本分20分。②现任教研室主任3分,教务处、教科室、系部中层干部4分。③任现职以来,上校级公开课、研究课一次加1分,市级3分,省级4分(要提供证明材料)。以上②③加分可累计,但不超过5分。(2)教育教学工作加分(满分20分)①个人或所带班级、处室,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获得显著成绩,在年度以上评比中受到表彰。获得的荣誉称号:省级以上(6-10分)、市级(4-7分)、校级(2-3分)。获全国级荣誉10分,省政府9分,省教育厅、劳动保障厅7分,省厅各处室、学会6分。市劳模7分,市优秀教育工作者6分。校级先进教育工作者3分。其它集体和个人荣誉取同级最低分。同类型同年度荣誉取最高分,不同类型或不同年度的荣誉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8分。(不含年度考核嘉奖、记功及教学业务比赛、专业荣誉称号和指导老师奖)②教师本人参加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所)、电教馆组织的教学业务比赛(技能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省级(5-7分)、市级(3-5分)、县级(1-3分)、校级一等奖(1分)。按获奖等级给分。非教育局、教研室、教科院(所)、电教馆组织的其它省级以上教学技能比赛获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同类型的取最高等级加分,不累计加分。不同类型的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10分。③教师个人获得各种专业荣誉称号:骨干教师(班主任):市级6分、校级4分;学科(专业)带头人:市级10分、校级5分。取最高荣誉称号加分,不累计加分。2注:①以上表中各项得分不得超过规定的满分;②本量化评分标准解释权归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附件:中、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业绩量化评分表④指导学生在各级学科比赛、技能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确有证据的:全国(8-10分)、省级(7-9分)、市级(6-8分)。由学校确认并按获奖等级给分。要求指导学科(专业)与申报职称学科(专业)一致,否则不予给分。各杂志社组织的作文、阅读大赛不予加分。同类型同年度指导学生取得的获奖成绩取最高分,不同类型或不同年度的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10分。⑤群众测评:在群众中威信高,公认度大(1-5分)。同意推荐率达95%以上加5分,达94%-85%的加3分,达84%-80%的加1分。⑥年度考核(1-5分):获得优秀一次1分,嘉奖一次2分、三等功一次3分同一年度获得优秀、嘉奖或三等功,只取最高分。不同年度的考核结果可累计加分,但不超过5分。⑦参与学校重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1-5分)。由学校确认给分:①招生工作成绩显著1-2分;②评估工作成绩显著1-2分;③参与各级课改工作1分。此项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C)教育科研(满分20分)得分C=(1)+(2)(1)基本分(满分8分)积极参加教育研究,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成果。①基本分3分。②获得教科研先进称号:省级5分,市级4分,校级2分。此项取最高荣誉称号加分,不累计加分。(2)教科研加分(满分12分)①省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的论文:5分/篇(含专著或课题研究总结4分/万字),市级刊物发表论文3分/篇;或省得奖(3-5分),市得奖(1-3分)。论文发表2000字以上才能得分。按省人事厅有关文件规定,凡在各种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及复习资料、辅导资料、试题集等性质的出版物以及境外注册的刊物,均不作为评审职称的正式出版物。省级获奖论文指正规渠道进行的评比,如省教育厅、省教育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省教研室、教科院(所)。第二作者得一半分,第三作者不得分。此项得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12分。②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对参加课研成员:省级3-5分、市级2-4分,校级1-2分。课题主持人得高分,核心成员得中间分,其他成员得低分。此项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3附件1中、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业绩量化评分表姓名:专业:拟申报职称:项目内容提交材料及说明自评分评委打分备注(A)知识水平与业务进修(满分20分)得分:A=(1)+(2)(1)基本分学历证书:本科毕业8(2)加分①完成继续教育规定的学时继续教育证书:05年:学时;06年:学时07年:学时;08年:学时2②参加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培训合格证号:考试合格证号:③在职进修正在进修学历证明:开始进修时间:④在职研究生结业在职研究生结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结业或取证时间:⑤参加培训(最高)培训证明(证书):培训名称:(1)基本分(满分40分)a.教育工作(10-15分)①基本分10分10②现任职务及任职年限现任职务及任职年限证明:职务名称:任职年限:5③班主任年限班主任证明:④现职以来获校级先进情况先进证书:b.教学工作(20-25分)①基本分20分20②现任教学教研职务职务名称:③公开课、研究课公开课、研究课证明5(2)教育教学工作加分(满分20分)①个人或集体荣誉荣誉证书:8②个人教学业务比赛获奖证书或证明:③个人专业荣誉称号证书或证明:6④指导学生情况证书或证明:⑤群众测评—5⑥年度考核—1⑦参与学校重点工作由分管校长打分—5(C)教育科研(满分20分)得分C=(1)+(2)(1)基本分(满分8分)①基本分3分3②获得教科研先进称号证书或证明(2)教科研加分(满分12分)①发表论文、论著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3②积极参加课题研究证明材料4总分名次4说明:①现任职务及任职年限证明由办公室出具,班主任证明由学保处出具,公开课、研究课证明由教务处出具(系部可以提供有关材料),参与学校重点工作积分证明根据工作性质由分管校领导出具情况说明并依据《中、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业绩量化评分标准》打分。各项证明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由责任人签字(加盖部门印章)。②中、高级教师职称申报业绩量化考核申报材料目录由本人按照《中、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业绩量化评分表》中所需提交的材料顺序自制,材料按序装订(可使用插杆文件夹)。③本表不装订。
本文标题: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业绩量化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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