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资本运营 > 项目征地(拆迁)政策处理任务包干协议
项目征地(拆迁)政策处理任务包干协议(样本)甲方:项目建设单位乙方:属地包干责任单位项目由甲方负责建设。根据《市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政策处理工作实行属地包干负责的实施办法》(mm政发[2008]98号)文件精神,征地(拆迁)政策处理工作实行属地包干负责制。经甲、乙双方协商,现甲方将该项目的征地(拆迁)政策处理工作委托乙方承办,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文件与有关政策,依法进行征地(拆迁)政策处理工作。为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以资共守。一、征地(拆迁)范围项目征地(拆迁)红线范围为。项目总用地面积亩,其中需征用土地亩;拆迁面积平方米。二、工作事宜1、乙方负责在以前做好亩土地征用的政策处理工作,具体工作有等事项。2、乙方负责在以前做好户,计平方米房屋拆迁政策处理工作,其中住户户平方米,企业家,计平方米,具体工作为等事项。(1、2项征地(拆迁)政策处理工作详见mm政发[2008]98号文件,具体事宜可选择性约定。)3、征地包干经费为元;拆迁包干经费为元。4、其他约定:。三、经费支付1、完成任务50%以下,不予拨付包干经费;完成任务50%至100%的,按实际完成量拨付包干经费;完成任务100%(含)以上的,按实全额拨付包干经费。完成任务100%(含)以上的,增拨奖励经费;征收集体土地的奖励经费为500元/亩,民宅建筑拆迁的奖励经费为50元/户,企业建筑拆迁的奖励经费为1元/平方米。2、征地拆迁政策处理工作纳入全区协助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责任制考核。包干经费和奖励经费由区重点办会同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协议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在年度重点建设责任制考核和乡镇、街道协助协助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考核结束,报区政府批准后,由甲方拨付给乙方。3、财政部门和甲乙双方应当合理安排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和拆迁征地经费足额按时到位。四、双方责任(一)甲方应及时制定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及时确定征地拆迁规划红线范围,办理有关征地拆迁审批手续,落实征地拆迁安置方案,做好被征地拆迁户的协议书公证、鉴证等技术性工作,做好资金筹措确保征地(拆迁)补偿费及时到位,权力支持乙方开展工作。(二)乙方应当在鉴定本协议后,实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并按照市、区两级目标责任制的计划措施制止有关单位和个人利用征地拆迁之机抢种、抢养、抢建、强行承包工程、强卖建筑材料及故意阻挠工程施工等违法行为,及时化解征地拆迁政策处理过程中引发的各种纠纷,优化建设环境,保障本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五、其他约定:六、违约处理甲乙双方必须按本协议要求,组织实施。如有违约情况发生且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报区政府裁定。七、本协议经区发改局(重点办)鉴证,自鉴证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区发改局(重点办)备案一份。甲方:(项目建设单位)乙方:(属地包干责任单位)代笔:代表:年月日年月日见证人:(区重点班)代表:年月日
本文标题:项目征地(拆迁)政策处理任务包干协议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96209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