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广告经营 > 领属性致使句的句法分析
领属性致使句的句法分析(熊仲儒)汉语学界有个经典的例句“王冕死了父亲”,最近有很多学者都对它展开了讨论[1-9]。讨论的焦点是“王冕”能不能充当“死”的论元。之所以讨论这个的问题,是因为“王冕”在“王冕死了父亲”中跟“死”没有显而易见的语义关系,即“死的”是“王冕的父亲”而不是“王冕”。生成语法从组合的层次性出发认为不是所有的论元都必须跟动词发生关联[10-13],现在该学派的主流看法是外部论元由扩展动词的轻动词引进的。在汉语中,主语跟动词没有直接语义关系而跟宾语有直接语义关系的句式很多,除了包含非受格动词的“王冕死了父亲”外,还有包含动结式的“张三晒红了脸”与包含状态补语的“张三晒得脸儿通红”等,其中主语与宾语都有领属关系,主语是领属性成分。本文将根据生成语法探讨这样的领属性成分是如何做为论元引进句法结构的,并解释相关的句法行为。1.以前的分析在汉语中,领属性主语有几种情况,一是大小主语之间有领属关系,一是主宾语之间有领属关系,如:(1)a.王冕,父亲死了b.王冕死了父亲(1a)常分析作主谓谓语句,大小主语有领属关系,可称为领属性主谓谓语句;(1b)常分析作领主属宾句,本文称之为领属性致使句。对领属性致使句,汉语生成语法界大致有两种分析法:一是动词配价法,二是轻动词与动词复合配价法。动词配价法认为领属性致使句中动词为非受格动词,轻动词与动词复合配价法认为除了其中的非受格动词配价以外,扩展它的轻动词也能配价。1.1动词配价法学界一般将不及物动词分为非作格动词(unergative)与非受格动词(unaccusative)。这两类不及物动词有一些的差异。语义上,非作格动词的论元是活动的激发者,即施事,非受格动词的论元是活动的承受者,即出现位置或状态上的变化,是受事。句法上,两者都只带有一个论元,非作格动词的这一唯一论元只能作主语,而非受格动词的这一唯一论元通常做主语,也能作宾语(出现在动词之后)。如:(2)a.病人咳嗽了*咳嗽了病人b.孩子哭了*哭了孩子(3)a.一条狗死了死了一条狗b.一艘船沉了沉了一艘船所以通常认为(2)中的动词为非作格动词,(3)中的动词为非受格动词[3-4]。这两种动词的差别在生成语法中可表述为论元的不同,非作格动词的论元为外部论元,非受格动词的论元为内部论元。所以,“孩子哭了”与“狗死了”虽然都采用NP-V形式,但涉及不同的操作,前者的NP在主语位置基础生成,后者的NP则由宾语提升到主语位置,如:(4)a.孩子哭了b.狗i死了ti(4b)中NP提升的动因是格,非受格动词不能向内部论元指派结构格,而名词组必须获得某种赋格才能满足“格过滤式”(CaseFilter)的要求,所以它移到能够获得格的主语位置。徐杰[1]、Gu[14]与潘海华、韩景泉[3-4]的分析就是基于非受格动词,他们都认为领属性致使句中动词为非受格动词,差别在于领属性成分的基础位置。徐杰[1]与Gu[14]都认为领属性成分是领属短语的一部分,经领属者提升到达主语位置,潘海华、韩景泉[3-4]认为领属性成分是基础生成的话题。(5)a.[TP王冕i[VP死了[ti父亲]]]b.[CP王冕,[TPti[VP死了ti]父亲i]]徐杰[1]、Gu[14]的领属者提升分析有很多问题,可参见朱行帆[2]、潘海华、韩景泉[3-4]与沈家煊[5]等。潘海华、韩景泉[3-4]的分析也存在问题,因为基础生成的话题不能关系化。尽管Kayne[15]的做法是将关系化和话题化等同处理,但Li[16:63-66]发现汉语中关系化跟话题化并非完全一致,有的能够关系化,但不能话题化(6);有的能够话题化,但不能关系化,如例(7):(6)a.他修好那部车的方法*那个方法,他修好那部车b.他修车的原因*那个原因,他修车(7)a.鱼,我喜欢吃鲜鱼*我喜欢吃鲜鱼的鱼b.书,我喜欢读红楼梦*我喜欢读红楼梦的书熊仲儒[17]认为关系化是n扩展TP推导而来的,熊仲儒[18]进一步认为基础生成的话题不能关系化。而领属性致使句中的主语可以关系化。如:(8)a.王冕死了父亲死了父亲的王冕b.张忠老汉死了小三子原来这就是第一次敌人来时,死了三小子的张忠老汉。c.小孙子死了亲娘农会主席李崇义的七十多岁的老妈妈,白发苍苍,抱着她那两年前死了亲娘的小孙子,被匪徒们一甩一个跟头,跪着,爬着,一跌一撞地被赶来。基于领属性致使句中主语可以关系化的事实,我们认为这个主语不是基础生成的话题,而是TP内部的成分。1.2轻动词与动词复合配价法朱行帆[2]假设“王冕死了父亲”的主语位置上的“王冕”不是移位生成的,而是在底层结构时就在主语位置上生成。如:(9)…[VP[王冕][V’[VEXP][VP[NP父亲][V死]]]]他认为,在“王冕死了父亲”中,事件谓词“EXP(ERIENCE)”语义选择经历者“王冕”和事件“父亲死了”作为它的论元,并通过语类选择一个NP和一个VP来实现它的语义选择。在(9)中,事件谓词“EXP”向“王冕”作标志语指派“经历者”题元角色,“死”向它的标志语“父亲”指派一个“受事(Theme)”题元角色。最后,“死”上移到事件谓词的位置并和它合并,生成“王冕死了父亲”,他认为该结构可以表现“王冕经历了父亲去世这件事”的语义特征。本文认为朱行帆的技术路线是对的,问题在于它对语义的依赖。此外,该句式中扩展动词的轻动词可能并非EXP而是其它成分,动词也没有选择论元。沈家煊[5]曾对朱行帆的EXP提出质疑,他说“王冕经历了母亲改嫁这件事”并不能说成“王冕改嫁了母亲”。2.我们的分析2.1功能范畴假设Chomsky[10]、Marantz[12]等认为内部论元由动词进行直接题元指派,而外部论元则需要整个动词短语进行题元指派,即只能由动词间接题元指派,他们的经验证据是:(10)a.Johnthrewaballb.Johnthrewafit(11)a.Johnbrokethewindowb.Johnbrokehisarm(10)中的动词尽管相同,但主语的题元角色并不相同,(10a)是施事,(10b)是经历者。(11)也是如此。后来,Kratzer[13]与Chomsky[11]认为外部论元是由别的成分如语态范畴Voice或轻动词v引进的并由该成分指派题元角色的。朱行帆[2]的研究就是采用该技术路线的。随着研究的发展,Lin[19]发现汉语中不仅主语表现出非选择性,宾语也表现出非选择性,如:(12)a.写这支笔切这把刀垫这本书喝那个杯子b.睡火车站吃饭馆打室内读MITc.睡上午飞半夜打下午做晚上d.哭国破家亡吃头痛玩趣味气这个荒谬的结局基于此,Lin[19]认为除了外部论元,部分额外的内部论元也是由轻动词引进的。为限制(16b-d)中动词固有内部论元的出现,Lin[19]提出各种限制。熊仲儒[20]则认为所有的论元都是由功能范畴引进的,为此他提出功能范畴假设,即功能范畴不仅激发移位而且决定合并,包括论元的选择与题元的指派。功能范畴假设的实质,在我们看来,就是让功能范畴而不是动词或动词与轻动词决定动词的论元。在早先理论中,动词有论元结构,它在句法投射中将自身的论元结构投射到句法结构中去;目前的理论则是选词到词汇集(Numeration)中,然后进行外部合并产生句法体[11]。在新理论中,动词在词库中带有论元结构的理论被削弱了,甚至可以被取消。所以Chomsky[21]提出“让外部合并产生广义的论元结构”的新构想,Pylkkänen[22]、Ramchand[23]等就是对这种观念的回应,前者认为动词只决定直接内部论元,后者则取消了词在词库中的论元结构。功能范畴假设跟Ramchand[23]类似,也符合Chomsky[21]关于“让外部合并产生广义的论元结构”的新构想。比如说:(13)a.张三吃坏了肚子李四看花了眼睛b.这首歌唱烦了张三那瓶酒喝醉了张三(13a)中动词的固有内部论元没有出现,(13b)中动词的固有内部论元实现在主语位置,而动词的外部论元却实现为宾语。论元之所以如此实现,从功能范畴假设来看,就是由功能范畴造成的,(13)是致使句,其中动词受达成范畴Bec与致使范畴Caus等扩展,如:(14)a.[CausP[张三][Caus’[Caus][BecP[肚子i][Bec’[Bec][VP[Proi坏][V吃]]]]]]b.[CausP[这首歌][Caus’[Caus][BecP[张三i][Bec’[Bec][VP[Proi烦][V唱]]]]]](14a)中达成范畴Bec没有选择动词的受事参与者作役事,(18b)中达成范畴Bec选择了动词的施事论元作役事,致使范畴Caus选择了动词的受事论元作致事。说动词受致使范畴扩展的证据是其语音形式,致使范畴可以实现为“把”[24,20],如:(15)a.张三把肚子吃坏了李四把眼睛看花了b.这首歌把张三唱烦了那瓶酒把张三喝醉了因为“把”是致使范畴的语音实现,所以很多学者认为“把”字句有致使义,如宋玉柱[25]、薛凤生[26]、张伯江[27]等,熊仲儒[20]、叶向阳[28]等进一步认为所有的把字句都有致使义。致使范畴在不实现为“把”时可吸引核心移位,(13)就是在(14)的基础上核心移位生成的,也就是说(13)与(15)一样都含有致使范畴,也就是都有致使义。蒋绍愚[29]也有类似的语义直觉,他认为“把花姑娘急疯了”和“急疯了花姑娘”都表示致使,但他将致使归结为动结式的性质可能不太合适。非动结式也有致使义,吕叔湘[30]曾说,“‘把手绢儿哭湿’,并不是哭手绢儿,只是使手绢儿因哭而湿”,还有,“‘把邓九公乐的拍手打掌’即可等于‘邓九公乐的拍手打掌’,用一种不正规的说法,这个把字只有‘使’或‘叫’的意义,倘若不是完全没有意义。”从吕先生的表述来看,动结式(“哭湿”)有致使义,状态性动补结构(“乐的拍手打掌”)也有致使义。我们认为致使义来自于致使范畴,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致使范畴的扩展,即使是动结式还是状态性动补结构也没有致使义,所以吕叔湘[30]说:“取消动词的致动(注:吕译‘causative’)义,把宾语改成主语(等于在原句里取消把字),那是每一句都能办到的:‘邓九公乐的拍手打掌’,‘老婆子心疼的只念佛’。”“花姑娘急疯了”也是如此,也没有致使义。说动词受达成范畴扩展的证据也是其语音形式,达成范畴可以实现为“得”。王力[31:304]将“得”分为三种:递系句的动词词尾、紧缩句的动词词尾与能愿式中的动词词尾,他指出:“这三种性质的动词词尾‘得’字是同一来源的,就是由原来的‘获得’意义转化为‘达成’,由‘达成’的意义更进一步的虚化,而成为动词的词尾。”我们认为状态性动补结构中的“得”就是达成范畴的语音实现。如:(16)a.[CausP[十三妹的话][Caus’[Caus][BecP[邓九公i][Bec’[Bec-得][VP[Proi拍手打掌][V乐]]]]]]达成范畴实现做“得”与否,跟补语有关:补语为子句(clause)时,达成范畴实现为“得”;补语为小句(smallclause)时,达成范畴为零形式。2.2具体分析领属性致使句有三种形式,其一是谓语中心为所谓的非受格动词,其二为结果性动补结构,其三为状态性动补结构。这三种形式都可以有相应的把字句形式,如:(21)a.他死了大嫂没想到,把个大嫂死了b.他折了腿他把个腿折了。c.他断了腿他把个腿断了。d.他瞎了眼睛他把眼睛瞎了。(22)a.张三晒红了脸儿张三把脸儿晒红了b.李四冻僵了手儿李四把手儿冻僵了(23)a.张三晒得脸儿通红张三把脸儿晒得通红b.李四冻得手儿僵硬李四把手儿冻得僵硬(21)是徐杰[1]之后学界反复讨论的领主属宾句,(22)是Gu[14]讨论的对象,其技术路线跟徐杰相同。如果(22)是领主属宾句,则(23)也是领主属宾句。这三种句式应该有统一地解释。(22-23)含有补语结构,并且有把字句,相对容易解释。(21)只有一个非受格动词,其把字句形式在相关的研究中很少提及,而实际上它是有把字句的,(21)中的把字句就是从文献中摘抄下来的。此外,一些著名的文献中也有相关例句:(24)a.他把个娘们儿死了
本文标题:领属性致使句的句法分析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96360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