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 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谷城县中心卫生院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一、为了强化医院重大经济事项管理,努力创建节约型医院,不断提高两个效益,为医院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特制订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二、医院暂定的重大经济事项是指涉及金额在万元以上的事项。如:1、大型设备购置;2、药品供货单位选择及大宗购药计划;3、重大基建项目招标;4、大型维修项目;5、数额重大的职工福利事项;6、有关补(赔)偿事宜;7、其它大型经济事项。三、一般重大经济事项在有关科室进行考察论证后,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特殊情况可开碰头会)后,方可实施。四、涉及金额在10万元以上时,除按第三条办理外,需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五、重大经济活动涉及金额大、影响大,因此,必须实行责任追究。六、如因开展有关重大事项,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者,由有关部门或医院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党纪政纪处理。七、如因开展有关重大事项,对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时,按有关行政处罚规定或医院《医院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本文标题: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96415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