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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的自然灾害金华是浙江省各种自然灾害交错发生较多的地区,以旱灾、水灾为主,台风、龙卷风、冰雹也较常见,此外还有霜、寒等气象灾害,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虫灾等生物灾害发生,但发生的次数相对较少。金华大气含水量较少,气候干燥,盆地小气候多样。有“金华田多沙,势不受水,五日不雨则旱”的古训,旱灾发生频率相当高。金华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下游地势平坦开阔,一旦降雨过多过急,就造成大范围的洪涝灾害。虫灾主要种类是蝗灾、螟灾等,蝗虫喜欢干燥,所以往往和旱灾密切相关。金华历史上发生灾害三个明显的时期是:东晋、南北朝时期,南宋时期和明清时期。都以北方人口大量南迁,开垦土地,人口剧增,造成山林破坏,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急剧恶化,灾害次数迅速上升。金华地域旱灾集中在农历六、七、八3个月,尤以六月最多。部分旱灾延续到十一、十二月。水灾发生月份比旱灾更集中,以农历五、六、七月居多,七月频率最高,其他月份很少发生。这种夏、秋季节水、旱交汇,冬、春季节水少旱多的自然条件,容易造成疾疫和饥荒。公历4-9月是洪涝高发期,尤其集中在5-7月上旬的梅雨季节,大面积、长时间的暴雨,使境内几条主要河流中、下游形成持续时间长达5-15天的多峰洪水过程,当上游干、支流洪峰叠加时,则形成大洪水。历史上最大的洪涝发生在明永乐十四年(1416),明《金华府志》记载:“金华府五月大水漂屋,七月十五又发洪水,高逾八尺。”据调查考证,其时,兰江最高水位达37.12米。
本文标题:金华的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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