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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资本”的实践与理论——兼谈行政模式转型(文摘)靳共元本文摘自《资本新论》第二版,本书2008年3月获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作者靳共元,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1、资本,一个极端熟悉而又异常陌生的字眼……历史沉浮,苍桑巨变。大半个世纪以来,中国人无论是白发苍苍的老人;还是哑哑学语的稚童,无不被一个极端熟悉而又异常陌生的字眼所困惑。这个字眼就是资本!五十年代,当人们敲锣打鼓高唱“社会主义好”的胜利凯歌告别资本时,心情是那样的激动。六十年代,当重提“阶级斗争”的口号时,无数的人们绷紧了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琴弦。七十年代,当“草苗之争”把“资本”推向全民批判的极端时,每一个人的态度几乎都是同样的坚决。八十年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资本主义尾巴”之类的说法终止了。九十年代,中共中央在《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则更进一步直接使用了“资本”一词。这便把人们抛进了一个极为难堪的心境之中。我们对它曾是那样的熟悉,以致我们每个部门的领导者、每个工厂的管理人员和直接的生产者一提到它,就会本能地产生一种排斥心理,姓“资”姓“社”之问由此而来。我们对它又是那样地陌生,以致当股份经济、资本市场大量地涌现出来时,相当多的人都有一种难以名状的恐慌,还有更多的人一头栽进股海深渊而难以自拔。怎样去理解它?怎样去对付它?如何能坦然地面对现实而又不使多少年来早已铸成的理想和信念坍塌?长期以来,这是经济界和理论界一种最难解的斯芬克斯之迷!【脚注】新的世纪到来之际,中共中央进一步作出《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再一次把“资本”、“资本市场”的理念推向社会实践。然而,已有的斯芬克斯之迷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毫无疑问,这对理论工作者来说,是一个严肃的挑战,也是一个艰巨的创新过程。2、资本增殖,一句无比深刻却也浅显易懂的实话……百姓常言:“无本难求利”、“无利不起早”,点出了经济生活中一种最普通、最常见的事实。中国古代大史学家和文学家司马迁曾把“本”、“利”之间这种基本关系概括为“货殖”,并为其成功者列传【脚注】。马克思集人类思想之精华,使用了“资本增殖”这一特殊用语,使普通百姓的常识上升为含义深刻的真理性定义。然而,真理不是幽灵,它不能脱离现实而存在。当今的社会主义实践,为马克思所揭示的“资本增殖”提供了一种最丰富的内容。立足于这样的现实,“资本增殖”会迸发出耀眼的火花。百姓要富,靠什么富?在现代社会条件下,靠手工劳动或通过一家一户的个体单干致富几乎是不可能的。人们必须组织起来,通过“资本增殖”,才能快速致富。工厂要发展,靠什么发展?离开“资本增殖”,发展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们曾把“资本增殖”的理念留给过去,然而这却给我们的生产带来意想不到的萎缩:我们曾使计划经济延伸到百姓生活的最细小的角落,然而离开“资本增殖”的机制,却使我们陷入一种只能凭票证来满足人们基本生活需要的境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它推动着我们重新认识和审视过去的一切做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经济和社会改革实践,再一次让古老的中国经济焕发青春!如果说,人类社会之初,一般等价物的出现,曾使人们从一种看似方便实则极为困难的交换方式中解脱出来,以“本”求“利”则在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找到了发展生产、追求富裕的有效手段。从这一意义上说,“资本增殖”可谓一句无比深刻却又浅显易懂的实话。3、资本家,一位罪孽深重然也功不可没的历史宠儿……资本家是罪孽深重的。马克思说,资本家是“资本的人格化”,而“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脚注】羊吃人的血腥历史,奴隶贸易的残酷场景,土著居民的被剿灭或被埋葬于矿井,等等,无一不是同资本的罪孽连在一起的。然而,资本也在创造着历史,这是走向现代文明历史进程中的重要一页。现代的工厂制度,银行体系、股票市场等,无一不是由资本率先开拓的。作为一种发展生产的有效手段,人类社会如果不去使用它,不普遍地把它人格化为资本家,也许就很难实现大同社会的崇高理想。在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作为民族工业代表的资本家,不仅同广大人民群众一道参加了推翻三座大山的伟大斗争,而且还积极参加了社会主义建设,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表明了自己的政治态度和现实作用。进人九十年代后,我们重提资本问题,自然也不能回避它的人格化问题,不能忽视这个历史宠儿的作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各类企业的厂长、经理作为资本的人格化,各种股份公司的董事会的领导人员作为法人财产权的代表以新的形式实现着资本的人格化,其历史作用都是功不可没的。再强调一次:国有企业及其它各类企业的财产作为资本,无不要求它的代理人快速实现积累,扩大生产规模。只有这样,才能广泛普遍地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为社会主义奠定最坚实的基础。只有这样,在今天特定历史条件下的资本人格化及所形成的企业家队伍,才算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4、新的资本生产方式,一种在历史碰撞中获得新生的伟大力量……产品生产方式,商品生产方式,资本生产方式,这是依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而形成的三种不同的生产方式。选择何种生产方式所依据的不是人们的主观愿望而只能是客观的社会实践。在建国以来多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中,“一平二调”,“一大二公”为特征的产品生产方式已被历史证明是不合适的,它给生产造成的损失是难以估量的;简单商品生产的方式也一再被实践证明是相当有害的。我们不能不提到,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间一个很长的时间段里,我们把国有企业定性为商品所有者和商品经营者【脚注】,导致了大量的分光吃尽不留积累的企业短期化行为,曾经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严重的障碍。无须讳言,这个现象只有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开始得到根本性的解决。现在人们已经明白,在现阶段我们能够选择的唯一合理的生产方式,只能是资本生产方式。这是因为,只要这种生产方式才能必然地要求企业在剩余价值的分配取向中留足积累,只有这种生产方式才能从本质原因的角度,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扩大再生产提供最可靠的物质基础;还要特别说明的是,也只有这种生产方式才必然地要求企业和工人之间进行劳动力商品的交换,从而使现阶段的按劳分配原则得到一种合理实现。和按劳分配理论紧密相关的企业行为和职工行为不正常的扭曲,历来是困扰国有企业发展的重大难题,一旦这种难题通过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资本机制得到彻底解决,整个企业面貌就会发生彻底改变,社会主义经济也就理所当然地要进入腾飞之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使用资本的生产方式不是偶然的。这是是历史碰撞的结果,是贯彻实事求是的唯物主义精神的一种必然选择。假如我们的社会主义是在物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建成的;假如我们的每个公民都具备了最高的精神文明素质;假如世界上多数国家都已抛开了旧的社会制度等等,也许我们就无需采取这种生产方式。然而遗憾的是,这些条件都还不具备。我们只能面对现实,果断地把资本生产方式溶人社会主义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之中。如果说,半个世纪以前,在硝烟弥漫的战争年代里,我们曾成功地把一部分资本即民族资本溶进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大洪流中,那么今天我们也许会更加有把握地将资本机制并入社会主义建设的雄壮的协奏曲中。奏响这支雄壮的协奏曲已是上至政界要人、理论专家,下至厂长经理、普通百姓的共同呼声。上一个世纪结束的时候,已经有大量的有志之士提出了令人耳目一新的观点。原全国政协常委沈祖伦撰文建议厂长经理们要“学会资本经营”,当时的四川省省长肖秧指出,要把农民手中的“资金”变为”资本”,还有湖北省武汉市副市长张代重、枣阳市市长吴长华提出“资本经营的发展战略”,著名经济学家蒋学模、冯子标、藏志风等,己从理论上肯定社会主义资本的必要性。我国许多大型企业集团,诸如西冷、猴王、春兰、大庆、金陵等都提出了自己特有的资本经营之道。就连一直以承包制著名的北京首钢集团,从1995年底起也开始引进资本机制,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1995年下半年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提出将部分企业“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意见。从无偿划拨资金到“拨改贷”,从“拨改贷”再到资本金制度,反映了我国从产品生产方式到商品生产方式,再到社会主义的资本生产方式的重大变化历程。1996年4月8日,国务院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国家经贸委《关于1996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谈到“技术改造项目也要有资本金注人的途径”,“要探索多渠道地解决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注入的途径”。1999年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是明确使用“国有资本”、“资本运营”的概念,并且提出了“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来发展企业集团等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2003年10月14日《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把“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的提法系统化,在传统的“政企分开”的基础上,特别补充了“政资分开”这一提法,这使得现阶段意义上的“资本”具有了广泛的经济和社会意义。90年代初,一些理论工作者认为中央仅仅是在金融市场上使用“资本”这一提法的看法,被实践证明是不够全面的。【脚注】历史的碰撞产生了这种带有历史特色的新型的资本生产方式,这是一种具有强烈的社会主义自觉意识的资本生产方式。它必将再一次震撼人们,给经济变革和社会进步带来巨大的动力,依靠这种动力,我们将更好、更快地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5、“社会主义资本”:一个不能或缺的理论范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后,对资本范畴进行再认识的理论文章骤然增多,这反映了经济改革进程的实际需要。进入新的世纪以后,人们对资本范畴的认识仍然没有结束,而且越来越两极化。这种两极分化既和人们从事的研究领域与专业水平有关,也和年龄、文化、教育等背景有关。一些人特别是稍年轻的同志对“资本”的争论,表示了极大的不以为然的态度,认为这是一个不言自明,根本无须讨论的事情。“社会主义资本”范畴的确立自然纯属多余;但在另一些特别是非常熟悉马克思主义原理的一些人眼里,“资本”仍然是一个敏感和震惊的东西。“社会主义资本”是一个“方的圆”、“木的铁”一类的荒唐概念【脚注】。这显示我们在理论战线上的争论,绝不是一件可以掉以轻心的小事。笔者于九十年代初期沿着于瑞厚(山东)、蒋一苇(北京)、李为民(甘肃)等前辈的思路提出了“社会主义资本”的范畴,(参见《试论资本和资金、资产概念的区别和使用》,《山西大学学报》1991年第3期;《走出“资本”的误区》,《文史哲》1993年第3期;《论“社会主义资本”》,(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3期)在很多相互碰撞的看法中引起了批评。宋涛(北京)、蒋学模(上海)和武建奇(河北)是三位很有分量的批评者,可以说是上述不同观点的代表者。(参见宋涛:《资本和剩余价值不是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通用的经济范畴》《高校理论战线》1995年第7期;《蒋学模:“社会主义经济中的资本范畴和剩余价值范畴”,〈经济研究〉1994年第10期;武建奇:“应对资本范畴进行怎样的‘再认识’”),(经济研究)1995年第3期。)10多年过去了,有关“社会主义资本”范畴的争论仍在进行,著名的学者有杨圣明(北京)、简新华(武汉)、杨志(北京)、于金富(河南)等,他们都在进入新世纪后对此发表了肯定或否定的意见。但所有的意见大体上没有超出这三位学者所持的基本观点。围绕上述三种不同的观点,我想再次解释一下“社会主义资本”这一理论范畴为什么不能或缺?6、“资本“和“剩余价值”可以是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通用的经济范畴”。多年来的传统观念和思维定势使我们每个人都生疏于“资本”的说法,把它和社会主义直接连在一起,更有些不可思议甚或是大逆不道。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能否科学地认识和理解“资本”范畴。我认为,除了多角度地看待资本的历史作用外,还应多层次地界定与资本相关范畴的含义,例如,资本家、资本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资本主义法律和政治制度、资本主义上层建筑、资本主义社会等等。这些看起来很相近的东西,在科学的理论体系中应当分居于不同的层次领域之中。将它们简单地视为同一,自觉不自觉地在它们之间划上等号,是极不合理的。资本
本文标题:马原论文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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