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相关规定(2016315)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结构实体检验相关事项的规定(内部试行2016.2.17)我站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结构实体检验中的相关问题,现统一规定如下: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中10.1.1条: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有代表性的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应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以及合同约定的项目;必要时可检验其它项目。结构实体检测应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实施,并见证实施过程。施工单位应制定结构实体检测专项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除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外的结构实体检验项目,应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2、混凝土强度按本规范10.1.2、10.1.5条执行。如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混凝土试块管理混乱如未按标准进行养护、代做试块,或混凝土在生产、运输过程有问题或现场未按要求施工、养护不到位、随意加水等情况时,可以开抽测通知单,委托检测机构进行现场回弹、钻芯。23、钢筋保护层厚度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时:(1)检测批的划分为:同类构件按一栋楼作为一检测批(分段验收的按分段验收的为一批)。(2)在统计构件数量时,板是以一个自然间面积为一块板。(3)梁的抽检频率。悬挑梁抽取不少于总数的5%且不少于10个确定,非悬挑梁抽取不少于总数的2%且不少于5个确定,样本应分布均匀,只要检测框架梁(受力构件),样板总量按轴线节点来确定。当悬挑梁数量少于10个时,应全数检验。地下室梁(±0.000以下)独立于主体部分,按总数的2%且不少于5个确定。(4)在对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时,对悬挑梁、悬挑板,仅需检测上部受力主筋;对于同一块板需同时检测板面、板底钢筋,且板面、板底钢筋保护层厚度批量检验结果应分开评定。(5)对于该规范E.0.2条规定“对选定的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即同一块板的板面、板底均要检测不少于6根钢筋。3、结构实体检验完成后,方可进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3例1:某地上七层框架结构工程梁的确定(非悬挑)构件名称每层构件数量构件总数取样数量计算取样数量确定主梁20个20×7=140个140×2%=2.85个结平板22块22×7=154块154×2%=3.085块悬挑梁66×7=42个42×5%=2.110悬挑板33×7=21个21×10%=2.120例2:某地上30层框架结构工程梁的确定(非悬挑)构件名称每层构件数量构件总数取样数量计算取样数量确定主梁(框架梁)60个60×30=1800个1800×2%=3636个结平板22块22×30=660块660×2%=13.214块悬挑梁66×30=18个180×5%=910悬挑板33×30=90个90×10%=920
本文标题: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相关规定(2016315)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97047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