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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2015年3月营业线施工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它既要保证铁路运输安全,又要保证铁路设施安全,还要保证施工及人身安全,加之近年来,高速铁路里程不断增加,对营业线施工安全要求更高、规定更严。为此,铁总于2012年重新修订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近年来,随着企业铁路施工规模的不断增加,使得营业线施工任务更为繁重,由于管理不善,由施工原因造成铁路事故不断,使企业的声誉受到严重的损坏,直接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课件重点介绍了新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中增加和修改的内容,摘录了《技规》和《安规》中重点条款,对铁路营业线施工常见的事故及其预防措施进行讲解,并结合典型的事故案例,与大家共同学习和交流,希望对大家工作有所帮助。1.前言2.名词解释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是指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2米(接触网支柱外侧附加悬挂外2米,有下锚拉线地段时在下锚拉线外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施工和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A类点内作业:影响既有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B类点内或点外作业:可能影响行车安全。—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铁路局有关部门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要纳入施工计划。—影响即有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点外作业纳入监督计划。C类点外作业:邻近作业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纳入监督计划。3.铁办280号文的主要变化修订后的《办法》整合了原有针对邻近营业线作业安全和施工作业人身安全的2个补充办法,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由原来十七章82条改为二十一章117条。增加了高速铁路、邻近营业线、跨局通信、施工安全防护、施工管理信息系统等相关内容,对施工和维修“天窗”标准、施工点前慢行、利用列车间隔维修作业、运输调整日等进行了重新规定。3.1重新明确了营业线施工管理范畴新《办法》将铁路营业线分高速铁路和普速进行管理。高速铁路相关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新建设计速度200km/h的铁路及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按高速铁路管理。既有线提速200~250km/h区段按普速铁路管理。铁路营业线施工包括施工和维修两类,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管理范畴。3.2营业线施工项目新《办法》将营业线施工项目新增加10条,维修项目新增高速铁路维修天窗作业项目,还指出项目必须在天窗时间内完成。3.3天窗和慢行规定主要增加了高铁施工、维修天窗的规定,普速铁路维修天窗的规定的变化,明确规定施工点前不得慢行。高速铁路天窗原则上不应少于240分钟。普速铁路施工天窗不应少于180分钟。第12条规定:各项施工作业,施工点前不得安排慢行。3.4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把施工等级划分改成了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新增加高铁施工等级,普速施工等级增加一项通信网络施工定义。增加了普速铁路施工等级:一级施工(中断繁忙干线6小时及以上或干线7小时及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二级施工(中断繁忙干线4小时以上或干线5小时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3.5营业线施工组织领导对高铁Ⅲ级施工的组织领导进行了明确,对其不能到岗做了明确;新增了施工负责人职责,明确了施工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指出按照施工等级安排相应的人员担当负责人。高速铁路在车站登记的Ⅲ级施工由车务段(直属站)分管副段长(副站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设备管理单位分管副段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等级安排相应人员担当。1.建设项目Ⅰ级施工由标段项目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标段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分项目负责人(副)担当。2.技术改造、大中修项目Ⅰ级施工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施工单位分管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施工单位段领导或车间主任(副)担当。3.配合人员资格由铁路局规定。施工负责人的主要职责:1.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检查施工和开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指挥现场施工,安排施工防护,确认放行列车条件等。2.负责协调解决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协调各单位施工作业,掌握施工进度,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施工协调小组汇报施工情况。3.负责总结分析施工组织、进度和安全等情况,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3.6营业线施工计划审批权限把施工计划分为高铁和普速两种,审批的施工计划增加2条,并且明确指出施工方案的审批由专业部门对口负责。增加的2条审批的施工计划:⑴中断跨局行车通信业务的施工。⑵中断繁忙干线6小时及以上或干线7小时及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3.7营业线施工方案审核把施工方案的审核程序改成营业线施工的方案审核,明确了施工单位在提报计划申请时,必须同时提报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划申请时,必须同时提报施工安全协议。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施工计划申请,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不予审核,严禁施工。3.8纳入了原有施工管理补充办法大部分内容并废除原办法铁运【2010】51号文件为邻近营业线施工管理内容。新《办法》中将内容纳入营业线施工管理范畴,用一整章表述。铁运【2011】63号文件为栅栏门管理和施工防护的内容。新《办法》在施工安全专项管理章节中用两条目表述。3.9明确取消施工点前慢行,规范了利用列车间隔作业新《办法》中把施工点前慢行全部取消。对列车兼顾作业从两个方面进行规范。一是线路限速或允许速度小于等于60km/h的区段,允许使用撬棍、洋镐、小型液压起拨道器、螺栓扳手等小型工具进行螺栓涂油、捣固、改道、补充或紧固轨道联接零件、撤垫板作业,但严禁利用旅客列车与前一趟列车之间的间隔时间作业。二是对利用列车间隔的作业加强管理,必须制定天窗点外维修作业计划,上线作业时必须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车站值班员签认,必须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联系中断时必须停止作业。4、营业线施工基本规定4.1营业线施工应坚持的原则(1)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2)坚持“施工不行车,行车不施工”的原则,严禁利用列车间隔施工、作业。(3)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事故案例:2011年8月6日18时45分,某公司大广南公跨铁项目经理部在大冶附属线K3+500处架梁施工中,第一、五块空心板梁脱落,造成接触网断线,钢轨、砼枕等线路设备受损,并中断行车。经抢修处理,于8月7日21时00分恢复行车。经调查,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工程施工单位严重违反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在无调度命令的情况下,盲目利用列车间隔进行施工,且施工前未对架桥机的关键部位进行认真检查,导致作业过程中架桥机钢丝绳保险销脱落,钢丝绳脱帮。根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十四条规定,此事故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24类事故4.2防护原则与防护设置防护原则:(1)各种施工必须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中的规定设置防护,未设好防护禁止开工。不得擅自变更防护办法。作业未完,人员、机具没有全部下道,线路未恢复到准许放行列车的条件时,不得撤除防护。(2)防护员必须由责任心强、视听能力良好,并熟悉施工地段的地形和列车运行情况,熟知防护知识,经培训考试合格且有两年以上工龄的正式职工担任。(3)凡防护使用的信号备品、通讯设备,要保证在使用时性能良好。(4)施工防护信号的设置与撤除,由施工负责人决定。(5)无论是开工、收工和转移工地,均应及时告知驻站防护员。线路上施工设置或撤除移动停车信号防护的程序如下:设置移动停车信号(1)驻站联络员抄录并确认施工封锁调度命令,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2)现场施工负责人通知现场防护员按规定在施工地点设置移动停车信号;(3)按规定设置好移动停车信号后发出施工命令。撤除移动停车信号(1)现场施工负责人和设备管理单位监督检查人员,共同检查确认线路已达到放行列车条件;(2)通知现场防护员撤除施工地段的移动停车信号;(3)通知车站开通线路。4.3信号显示信号概述《技规》第331条:铁路信号分为视觉信号和听觉信号。视觉信号的基本颜色:红色——停车;黄色——注意或减低速度;绿色——按规定速度运行。听觉信号:号角、口笛、响墩发出的音响和机车、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的鸣笛声。铁路沿线及站内,禁止设置妨碍确认信号的红、黄、绿色的装饰彩布、标语和灯光。移动信号(1)停车信号:红色反光方牌(2)减速信号:黄色反光圆牌,减速信号牌为黄底黑字,应标明列车限制速度。(3)允许速度120km/hv200km/h的线路,施工及其限速区段,按不同速度等级列车的紧急制动距离,在移动减速信号牌外方增设带“T”字的移动减速信号牌,昼间与夜间均为反光材料的黄底黑“T”字圆牌。(4)减速防护地段终端信号:绿色反光圆牌。铁道部《关于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358条修改内容的通知》(铁科技〔2008〕205号),规定如下:1.移动信号表面反光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18833)的规定,其逆反射系数应在Ⅱ级及以上。2.减速信号内标注的数字要连续标注,不能采用单字并排方式。2位数及以下时,字高为250mm,高宽比为1:0.7;3位数时,字高为180mm,高宽比为1:0.7。T字的字高为250mm,高宽比为1:1.1。4.4材料装卸与堆放《普通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总运[2014]272号)第2.6.1条材料、工具装载应稳固,不得偏载、超载和超限;装载危险品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第2.6.2条区间装卸材料时,装卸车负责人应做好下列工作:1.配备足够的装卸车人员、工具和信号用品。2.夜间作业时,配有足够的照明设备。3.预先与行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工务调度员进行联系,确认到达车数、车型及到开时刻。4.列车出发前,向装卸人员、司机讲清作业计划、卸车起讫里程、信号联络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5.多个车辆卸车时,每辆车上指定专人负责指挥卸车、开关车门、组织检查限界、清道及做好未卸余料偏载时的整理工作。严禁在区间进行摘挂作业。6.卸车时,监督作业人员不得损坏线桥、信号及供电等行车设备。7.对笨重材料(如条石、片石、钢轨、混凝土枕等)严禁边走边卸(长轨车除外)。停车卸料时,车轮附近的材料应指定专人及时清理。每次卸车后开车前应认真检查,确认车门关好、材料堆放稳固、不侵入限界,方可通知司机(车长)开车。第2.6.3条在下列地点卸车时,须由施工单位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1.道岔及道岔咽喉区。2.无砟桥上(长轨列车卸轨除外)。3.道口。4.有可能损坏信号、超偏载检测装置、通信、客(货)车运行安全监测设备处所。下列地点严禁卸车,特殊情况须由施工单位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报铁路局审批:1.无底砟的新线、有底砟但未经压道试验的线路。2.站台处靠站台一侧。3.区间线路的道床有积雪覆盖超过轨面处所。4.线路两侧有大量堆积物地段。5.双线区间,两线不在同一平面时,向高处一线卸料有可能侵入低线建筑限界的地段。6.邻线来车时,靠邻线的一侧。第2.6.4条使用风动车卸道砟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应对风动卸砟车经常检查维修,使风动管路、杆件传动系统及塞门手柄等经常保持正确位置,性能良好。有较大故障时应摘车交车辆段修理。2.除卸砟时间外,操作室内各进风塞门(包括储风箱的放风塞门)应处于关闭状态,操纵阀手柄应放在中立位。3.卸砟前,各车辆必须充足风。风压不足0.4MPa时,应用手动装置配合操作。卸车顺序应由列车前部向尾部逐辆完成,卸车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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