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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大道二期工程吉安县段(吉安大道北延)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大道二期工程吉安县段(吉安大道北延)招标单位:吉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法定代表人:胡江川(章)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791-833235913607006172编制时间:二00八年一月-2-投标须知第一节前附表工程名称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大道二期工程吉安县段(吉安大道北延)建设地点吉安县敦厚镇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吉县发改字[2007]105号设计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工程总投资约1.2亿元工程规模本招标项目为吉安市井冈山大道二期工程吉安县段(吉安大道北延),南起庐陵大道(K0+675),北至禾河南岸(K4+000)。道路总长约3.325公里,双向六车道,沥青砼路面,工程总投资约1.2亿元。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要求省级优良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3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08年3月初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或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80万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参加投标报名单位可于2008年元月29日至2008年2月4下午17时止,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地点《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和《吉安招标投标网》()现场踏勘方式自行踏勘地点吉安县敦厚镇招标答疑截止时间2008年2月14日下午5:00前书面送达或传真传送地点九江石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传真0791-8312803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正本壹本,副本陆本。技术标正本壹本,副本陆本。资格文件正本壹本,副本贰本投标文件递交受理单位吉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地点吉安市吉州区大桥西路7号农村信用联社十四楼(吉安市招标投标中心)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2月26日上午9时00分开标会时间2008年2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地点吉安市吉州区大桥西路7号农村信用联社十四楼(吉安市招标投标中心)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资金到位情况基本到位-3-第二节综合说明一、总则(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1、工程概况本招标项目为吉安市井冈山大道二期工程吉安县段(吉安大道北延),南起庐陵大道(K0+675),北至禾河南岸(K4+000)。道路总长约3.325公里,双向六车道,沥青砼路面,工程总投资约1.2亿元。2、工程特点:该工程是连接吉安市井冈山大道吉州区段的城市快速通道和集城市交通、居民生活、城市景观于一体的城市主干道。其中:吉安县段(吉安大道北延)(桩号K0+675—K4+000):该道路为城市主干道,该路全长3.325公里,设计时速40KM/H—60KM/H,机动车道为双向六车道,沥青砼路面;3、工程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工程、雨污水管、排涝箱涵等工程。4、现场施工条件(1)场地征地拆迁:已征地拆迁;(2)施工用水、电:已通;(3)有关勘探资料:已勘探;(4)施工图纸设计和审查情况:已审查;5、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4-标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得到吉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应提交的材料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或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于近五年内至少完成二个单项合同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沥青砼路面城市道路工程;3、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本单位在职员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已通过建设部考核认定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道桥或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大学本科学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市政城市道路施工管理的工作经验。4、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路面为沥青砼的城市道路施工的项目经理。5、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的资质和业绩要求:本工程要求投标企业应组建本工程项目部,项目部需设项目副经理2名,项目总工程师1名,项目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市政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因工程范围内有一座排涝防洪闸,所以要求其中一名项目副经理至少具有一座排涝防洪闸的水利工程的施工业绩。拟派“五大员”及技术人员的数量必须与本工程规模相符合。-5-6、拟派委托代理人的要求:投标企业的法人代表若授权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有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在投标过程中除应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外,同时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劳动聘用合同(或上级行政部门、人事部门的任命通知等有效证件)和社保证明。7、拟投入的机械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要求:必须满足本工程施工的需要。8、资格审查应提交材料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A、投标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采用招标人提供的格式文本)。B、有关证书证件:①企业行政介绍信;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③企业营业执照;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职称证书;⑥拟派驻本项目其他人员[含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等技术人员]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证书);⑦法定代表人证书;⑧委托代理人委托书、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或上级行政部门、人事部门的任命通知等有效证件)和社保证明。C、投标企业和项目经理施工业绩材料(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投标人除提交上述证书、证件和有关材料原件外,所有材料应装订成-6-册(一式三份,含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按投标须知要求按时递交材料,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的,招标人有权拒收。(三)招标人的其他要求1、本工程应按要求组建工程项目部,工程项目部应设项目经理1名,项目副经理2名、项目总工程师1名、施工员不少于5名(其中:道路专业不少于2名、水工专业不少于1名、给排水专业不少于1名、其他管线专业不少于1名)、测量员不少于3名(其中测量工程师1名),其余技术人员的数量必须满足本工程项目的需要。2、施工单位应具有本工程所需的检测试验室,试验室应通过认证并取得相应资质,试验人员应持证上岗,试验仪器设备必须检定合格。检测试验仪器的种类和数量必须满足本工程建设的需要。3、投标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大型机械设备不得低于本附件三所要求的种类和数量,并且满足整个工程同时施工的需要。施工前要报业主审查后组织进场。若违约,业主单位将有权对其进行处罚。●上述资格审查材料编制格式按附件六格式要求编制,资格审查材料应单独装订成册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投标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加投标。●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企业及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按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审查条件、标准和办法现场审验有关原件资料,通过商务标初步评审的排序前4名投标单位的资格文件和技术标及商务标详细评审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四)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7-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五)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于2008年2月6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将书面答复传真至所有投标人。(六)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述的招标答疑记录。(七)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补充通知应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3、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8-(八)招标文件备案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送至县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三、投标报价(九)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工程劳务、材料、施工机械设备、成品保护、安全、自检、管理、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应计取的各项费用。2、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报价。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合同签订后,在履行过程中除甲供设备与材料的价格和暂定价中明确的价格外,其它投标价均不依据市场变化和国家政策性调整而调整。甲供设备与材料的价格和暂定价的约定详见附表一。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特点、主材市场价格等因素可能引起的价格上涨或下跌,自主确定工程风险包干费用,列入投标报价中。工程风险差价由投标人承担或者受益,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自行承担风险责任。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和原则: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9-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并提供(工程量清单附后)。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也可根据企业自身定额编制),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工程量清单所列子目和工程量与招标人所发的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一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提交的清单计价报价书中应包括单价分析说明。4、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和要求:(1)清单计价投标报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试行)》(赣建字[2004]8号)文件的规定,材料价格按招标文件的约定,缺项材料价格可按市场价格:①市政工程部分可参照:2006年版《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和《江西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②安装工程部分可参照:2004年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江西省单位估价表)及《江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考虑到市场材料价格竞争因素,投标人可参照《吉安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并结合吉安县近期市场行情变化确定报价,但甲供设备与材料的价格和暂定价均应直接计入报价,不得作为竞争价格改变,否则视为废标。(3)各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市场行情计取材料价格、工程费用,规费和税金按规定计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有关规定计取,并不得低于按费用定额费率计算所需费用的90%。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为它用。投标报价中的可竞争费用的-10-有关项目不得出现零或负报价。5、材料与设备供应、结算及要求:①材料、设备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材料、设备(甲供设备与材料除外)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质量、品牌、供货地点需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方可采购使用;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材料,需通过政府采购,方可使用。②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钢材、沥青、水泥、碎石、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进场后均必须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报告送招标人。坚决杜绝不合格
本文标题: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大道二期工程吉安县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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