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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生产技术管理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制定的目的加强煤矿采掘生产技术管理,实现矿井安全、正规、高效、均衡生产。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煤炭生产企业第三条权责单位1)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本规定的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2)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本规定的核准、颁布及废止。第四条制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煤炭产业政策》、《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技术政策。第二节基本要求第五条为了使集团公司所属煤炭生产单位的采掘生产技术管理有所遵循,适应煤炭生产发展的需要,考虑到各分公司所在矿区的煤层赋存条件、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生产技术条件、采掘工艺、设备特点和各自特殊的管理模式等具体情况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规定。第六条采掘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集团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部门、生产矿井、专业管理机构、各级领导必须把采掘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并严格执行本规定。第七条各分公司及矿井必须加强生产技术管理的领导工作。建立健全各级行政领导、业务部门及技术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以总经理、矿长为首的行政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在总经理、矿长领导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以生产副总经理、生产副矿长为首的生产管理体系。第八条分公司及矿总工程师对总经理、矿长负责,主管分公司及矿技术工作,对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经总经理、矿长审定或上报上级机关批准后,由分管副总经理、副矿长组织实施。第九条各级生产技术业务部门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监督、强化培训。必须明确各级业务部门和技术、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严格检查考核。各矿每年必须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并认真按计划组织好培训。第十条各分公司及矿必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和组织实施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验收制度,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发挥人力和设备潜力,实现均衡生产、正规循环作业。第三节设计管理第十一条各分公司所属设计部门应根据矿建工程性质、规模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工程设计:1)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矿井设计,一般应委托或联合符合资质条件的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2)矿井同一水平开拓延伸设计、下一水平开拓延伸设计,一般由分公司所属设计部门进行设计。分公司所属设计部门资质条件不符合要求时,应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3)采区设计及回采工作面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进行。第十二条矿井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开拓延伸、回采工作面设计,必须在原有的矿井精查地质报告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补充勘探,按项目的不同要求,编制地质报告或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按审批程序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生产矿井。第十三条矿井设计应体现生产集中、装备机械化、技术经济合理和安全高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搞好采、掘、机、运、通、选综合配套,推行科学管理。1)大型矿井应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新工艺、新装备。设备选型应坚持高强度、大功率、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环节配套的原则。2)小型矿井可采用适合本矿井开采条件的机械化设备,鼓励发展综合机械化采煤技术。3)矿井及采区大型固定设备及主要系统设备应选用高效、节能、安全可靠、监测监控程度高的先进设备,应有利于实现矿井自动化,在满足使用要求的条件下应立足于国产设备。4)煤巷、半煤岩巷掘进设计,要坚持掘进机械化与采煤机械化配套的原则,积极采用掘进机械化作业线。5)矿井开拓设计应根据矿井地形地貌条件、井田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装备条件、地面外部条件、设计生产能力等因素,经多方案比较后确定;无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采区准备巷道布置体现以煤巷为主、少布置岩巷的原则;6)回采工作面设计在矿井开拓设计、采区设计的基础上进行,其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工作面长度、巷道布置、巷道断面尺寸、支护方式,工作面生产系统,以及工作面生产能力计算等内容。工作面生产系统中主要对主运输能力、通风能力、供排水能力、供电能力(移动变电站选型、容量计算及台数的确定,高、低压防爆开关及电缆的选择)要结合已采工作面经验,充分考虑工作面地质条件及各方面影响因素进行计算和验算,保证生产系统设计科学合理,运行可靠高效。综采工作面布置要结合具体情况,尽可能选择布置大巷条带式长壁工作面,同时工作面参数应根据矿井生产规模、地质条件、装备性能、井田范围等因素合理选取。根据目前综采设备技术性能参数,引进综采工作面长度一般应布置在240~360米,推进长度布置在3000米以上;国产综采工作面长度一般应布置在180~300米,推进长度布置在1000~3000米。7)主要生产系统应向连续、自动化集中控制方向发展。煤炭运输全部实现皮带化,辅助运输在条件适宜应优先选用无轨运输系统;供电在条件适宜优先采用先进的地面箱式变电站直供综采工作面或采区变电所;对采区、大巷运输和矿井提升、地面储、装、运生产系统尽量采用自动化集中控制,并配备先进、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8)设计必须对顶板、煤尘、瓦斯、水、火、运输等重大安全影响因素充分考虑,从矿井开拓布置、生产系统、设备配套、到工作面参数、采掘工艺、巷道断面参数、支护方式等全部按程序要求优化选择,确保矿井安全生产。9)对矿井设计中的安全与环保项目,必须坚持“三同时”原则,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10)设计要充分体现“投资少、见效快、滚动发展”的思路,推行“双高”矿井的生产管理模式,并做到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与之相适应,体现精干、高效原则。第十四条设计审批程序1)矿井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由分公司组织有关部门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集团公司审批;批准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集团公司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集团公司、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矿井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设计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有说明书(含技术方案和经济评估)和图纸,初步设计应有说明书、图纸、机电设计及器材清册和概算四部分组成。施工设计要在施工前四个月送交施工单位。工程施工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按设计内容、计划和安全措施的要求进行全过程检查落实。工程竣工后由分公司组织验收,提交验收报告,报集团公司备案。2)矿井技术改造设计必须在生产能力核定和矿井发展规划基础上进行。列入集团公司投资计划的技术改造项目均应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报集团公司审批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工艺(或系统)改变较大的项目,还应按规定报批初步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重大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单位,必须具备与所设计内容相对应的设计资质。生产环节局部改造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矿批准,改造设计由分公司总工程师批准。3)矿井开拓延伸设计,由分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提出延伸设计的主要原则,然后由分公司所属设计部门或外委设计单位编制方案设计,方案必须经两级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严格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两级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审查批准后,进行施工图设计;工程开工前半年必须编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后由分公司组织验收,提交验收报告,报集团公司备案。4)采区设计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报分公司审批。采区地质报告提前一个月送交设计单位,采区设计提前三个月送交施工单位。新采区移交生产前,由矿组织验收,报分公司业务部门备案。5)回采工作面设计由矿设计单位编制,矿总工程师审批。综采、水采、有煤和瓦斯突出、受水害、火灾严重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和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的工作面的设计,报分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第十五条设计期限要求1)上下水平开拓延伸设计:必须在上一水平回采结束前三年必须完成下一水平的设计工作。2)同一水平开拓延伸设计:必须在回采前两年完成。3)接续回采工作面设计由生产矿井在工作面开始掘进前3~6个月完成,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遇特殊地质条件的工作面,要经分公司总工程师组织会审。第十六条矿井每一水平要对可采用长壁回采和非长壁回采的区域合理划分,实现最佳配采,提高经济采出煤量和资源回收率,并尽可能做到一个水平长壁区域采完后,非长壁回采的区域也同时收缩或结束回采。第十七条矿井改扩建、技术改造及下一水平开拓延伸工程必须按基本建设要求建立工程技术档案,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严格管理。内容包括:永久性水准点坐标位置,建筑物、构筑物测量定位记录;施工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记录;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矿建、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写实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质量评定及质量事故处理资料;设备管线调试、调压、试运转记录;主体结构和重要部位的试件、试块、焊接、材料试验等检查记录;其他有关规定归档的技术文件等。第四节现场管理第十八条采、掘工作面投产、开工前必须严格执行验收许可证制度。1)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含安全措施)。2)严格执行生产系统、准备工程、配套设备、单机调试、联合试运转和试生产等有关验收制度,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生产。第二十条分公司应制定采、掘作业规程管理办法,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第十九条严格执行作业规程编审、贯彻和执行制度。矿井采掘队要认真编制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重要工程,如大峒室开凿、巷道维修、大型设备安装、开口、贯通、过断层等都必须有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批准后执行。矿总工程师必须对作业规程编制质量负责,组织有关业务部门进行会审。每个采、掘工作面,都应根据本煤层和邻近采区的地质和矿压观测等资料,确定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方法、支护方式,作为编制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依据和内容。凡没有矿压观测资料和支护设计的作业规程,不得审批。有煤和瓦斯突出、自然发火、水害威胁、冲击地压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防治灾害的专门安全技术组织措施。采、掘工作面都应实行正规循环作业,提高单产单进。采、掘作业规程的劳动组织和循环作业图表,应采用先进的工艺流程和合理的劳动定额。作业图表应随条件的变化及时修改,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行。采掘队应认真贯彻并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要求组织生产,同时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主管生产的副矿长和总工程师必须定期监督检查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如违反作业规程必须追究采、掘队长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条所有工程必须明确技术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工作面必须每班检查验收。矿对区队不定期动态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分公司对矿井不定期动态抽查,每月不少于1次。各项工程质量由矿每旬检查评定一次、每月总评一次,记录备查。第二十一条井筒、巷道、硐室的断面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巷道必须根据使用情况及时维修。因巷道、硐室长期失修造成停产或不安全事故的,必须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第二十二条所有采掘工作面、主要硐室、主要运输巷道,都必须有完整的通讯设施,做到调度指挥灵活及时。有工业电视监控系统的矿井,必须在上述地点安设探头。实现综合自动化的矿井,对无人值守的岗位,调度要负责不间断监督各点的设备运转及参数变化情况,巡查员做好日常巡查工作。第二十三条各分公司应加强生产技术基础管理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从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重点是支护形式及参数选取)、生产过程支护质量及顶板动态监测、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顶板管理实施细则,指导本单位顶板管理工作的开展,并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1)建立月度地质预报制度,对工作面前方地质情况提供预测报告,经总工程师审核签发后,发送有关施工单位、部门,并报矿有关领导。2)坚持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有健全的分析预报和处理责任制,有资料记录。各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要配置专职人员与监测设备,负责采掘工作面顶板监测工作、数据的处理分析预
本文标题:采掘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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