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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包放款的案例一家生产精细化工的企业,经营思路灵活,产品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外商通过网络找到该企业,询问是否可以提供一种相关产品。该企业经过分析,认为只要稍微改动一点工艺流程,就可以满足外商要求,但是需要寻找不同的原材料。经过与新的国内供应商询价,该企业通过计算成本后,决定接下该笔订单。寄送小样后,外商很满意产品质量和该企业的效率,决定批量购买,并同意以信用证方式付款。但是,国内供应商要求先付款后出货。该企业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银行申请打包贷款。银行先审核了该公司的经营情况,认为该公司小而精,管理规范,产品具有一定优势,同时该笔贸易以信用证结算,同意给予该企业发放打包贷款,用于向国内供应商采购原材料。该企业获得融资后,及时备货生产,按时交货出运。随着外商逐步扩大采购量,该企业同意以赊销方式结算,扩大了销售额,同时由于增大了国内供应商原材料采购量,国内供应商也逐渐接受了先货后款的赊销方式。该企业利用了一笔打包贷款,形成了良性的贸易循环,扩大了市场份额,提高了对卖家的议价能力。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的案例2009年7月初,北京某出口公司A向美国进口公司B出口价值10万美元的石材,双方约定采用远期信用证方式结算。付款期限为提单日后60天。提单日为7月5日。开证行为BANKX。由于此阶段中国的石材在国际市场具有很强的价格和质量优势,因此需求量迅速上升。出口公司A希望能够迅速收回资金,用收回的资金去进行下一轮的生产,满足其他客户的购买需求。该客户提出希望办理信用证押汇。7月8日,出口公司A向银行提交了信用证要求的全套单据,经过银行审单相符后寄往开证行BANKX。7月14日,开证行发来承兑电报,承兑到期日为2009年9月3日。当天,客户提交了已与银行签订的出口押汇合同和出口押汇申请书。银行为交单金额的90%,即9万美元办理押汇,押汇利率为LIBOR+150BP。押汇期限为从押汇当天即7月14日,至到期日9月3日,总计51天,再加上宽限期7天,押汇期限为58天。经过查询,7月14日当天的LIBOR利率为27.75%,因此押汇利率为1.7775%。因此,58天远期押汇利息=(90000×1.7775%)×58÷360=257.74(美元),押汇日为客户入账金额=90000-257.74-其他银行手续费,以上入账金额客户可以选择美元直接入账或者按照当日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入账。9月3日,开证行按照承诺的到期日付款,银行将9万美元出口收汇款归还出口押汇款项,同时,将剩余的10%为押汇金额扣除手续费为客户入账。同样,客户可以选择美元直接入账或者按照当日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入账。托收项下出口押汇的案例2009年5月初,北京某出口公司A向日本进口公司B出口价值20万美元的金属材料,双方约定采用远期托收(D/A60DAYSAFTERB/LDATE)方式结算。代收行为BANK×。此阶段中国的金属材料价格在国际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因此需求量迅速上升。出口公司A希望能够迅速回收资金,用收回的资金去进行下一轮的生产,抓住市场机会扩大出口量。该客户提出希望办理出口托收押汇。5月8日,出口公司A向B银行提交了全套托收单据,提单日为5月4日,预计付款到期日为21309年7月3日。银行审核后寄往代收行BANK×。此时,出口公司A已与B银行签订出口押汇合同,并提交了出口押汇申请书。当日,出口公司A在B银行的授信余额充足。B银行为交单金额的90%,即18万美元办理押汇。押汇利率为LIBOR+200BP。押汇期限为从押汇当天即5月8日,至预计付款到期日7月3日,总计56天,再加上宽限期7天,押汇期限为63天。经过查询,5月8日当天的美元LIBOR利率为93.75%,因此押汇利率为2.9375%。因此,63天远期押汇利息=(180000×2.9375%)×63÷360-925.31(美元),押汇日为客户入账金额=180000–925.1-其他银行手续费。以上入账金额客户可以选择美元直接入账或者按照当日牌价折合人民币入账。同时,银行扣减出口公司A的授信额度18万美元。7月3日,进口商到期日付款,B银行将18万美元出口货款归还押汇款,同时,将剩余的10%未押汇金额扣除手续费为客户入账。同样,客户可以选择美元直接入账或者按照当日牌价折合人民币入账。汇入汇款融资的案例中国A公司长期向英国B公司出口商品,B公司履约记录良好,双方一直以赊销方式进行资金结算。A公司出口的产品市场行情良好,准备扩大出口规模,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于是A公司向C银行提出出口融资需求。经审核,C银行同意给与A公司贸易融资额度,双方签署了国际贸易融资合同。A公司将融资申请及相关商业单据副本提交至C银行,C银行审核批准后在额度内放款,按相关外管政策进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并将融资款项转入A公司账户。A公司正常收汇后,以收汇款归还融资款项并通过银行进行涉外收入中报,C银行给A公司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的案例某小家电制造商新联系到一家澳大利亚客户,该客户需要一批榨汁机,付款方式是O/A(赊销)90天,货款金额45万美元。小家电制造商为了抓住新客户并确保回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同时向银行申请保险后出口押汇额度。银行审核了由信保公司出具的以小家电制造商为投保人的保险合同、信用限额审批单和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通知书以及缴纳保费的发票。经过与信保公司了解和沟通,银行给予该企业保险后出口押汇额度,并签署了赔款转让协议和保险后出口押汇合同。小家电制造商与该客户的每笔出口都办理了保险后出口押汇,应收账款回收时间平均缩短2个月。由于小家电制造商借助银行使得澳大利亚买家获得了更低的价格,因此买家扩大了采购量,企业自然也获得了更大的市场规模。福费廷融资的案例A公司是一家从事建材产品生产销售的公司。随着国外市场对建材产品需求增加,A公司出口量逐年扩大,但在开拓市场的过程中公司感到资金压力很大,因为按照某进口商的要求,通常都是见票90天才支付货款。因而占用了A公司大量的资金,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使公司业务规模受到严重制约。同时按照A公司财务管理要求,在业务的考核指标中应收账款不能超过90天。A公司经过与C银行沟通后,C银行对A公司及相关出口业务进行了考察,认为该出口产品市场稳定,进出口双方长期合作,信誉良好,同意通过福费廷融资帮助企业解决当前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双方经过进一步洽谈后,C银行与A公司签订了福费延融资合同。近期,A公司与进口商签订了一单建材出口合同,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期限为见票90天远期,单据金额为236000欧元。A公司按信用证条款一次性发货并将全套出口单据交C银行,C银行审单无误后于2009年7月7日将单据寄开证行,2009年7月14日C银行收到开证银行通过SWIFTMT756发出的承兑通知,确认付款到期日为2009年10月9日。C银行根据A公司福费廷申请,在收到开证银行承兑后,于2009年7月17日以2.46%的贴现率买断A公司在该信用证项下的应收账款,扣除贴现利息EUR1403.02后,C银行向A公司支付EUR234596.98贴现款项。A公司这笔远期合同,通过福费廷融资,将远期应收账款变成了现金销售收入,缩短了出口收汇的时间,加速了资金周转,减少了资金占用。同时C银行立刻为A公司出具出口收汇核销联,A公司收到相关财务凭证后办理了出口退税。国际保理融资的案例一家出口五金制品的企业,主要供应欧洲市场,订单持续稳定,客户在发票日后60天付款。客户资信良好,无不良交易记录。由于该厂的主要客户都集中在欧洲几个买家,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资金压力。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尽快将应收账款变现,该企业向银行申请无追索权的出口保理,银行审核了欧洲客户的交易记录并向进口保理商询价,进口保理商评估后,为每个买家核定了额度并报价。出口保理商核算了自己的成本,给申请企业一个最终报价,该企业计算了融资成本和便利,决定接受报价,做应收账款融资。通过几手交易,该企业尝到了通过出口保理盘活应收账款带来的便利。为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竞争力,该企业希望对刚刚接手的新客户以赊账方式结算并通过出口保理办理应收账款融资。经过进口保理商评估后,认为新建立的客户目前资信状况在恶化,尽管原先信用良好,但进口保理商持谨慎态度,没有为此新客户评估额度,拒绝对此买家的应收账款做保理。该企业通过出口保理,及时了解了新客户的资信现状,果断地终止了一笔坏账的产生,由此,该企业更深切地认识到出口保理的实用和便利。进口信用证押汇的案例某钢铁企业2008年年末根据公司采购计划在银行集中开立了35笔近2.1亿美元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进口商品为铁矿石。信用证开出后,由于受经济危机的影响,铁矿石等原材料价格持续走低,该钢铁企业资金安排存在压力。2009年年初进口商单据陆续寄达开证行,该钢铁企业向开证行提出信用证项下90天押汇申请。银行在收到书面押汇申请后,就现阶段市场需求情况进行分析后,给予了该钢铁企业近2.1亿美元的进口信用证押汇额度,并与其签署了押汇合同及信托收据。银行在信用证付款日当天代企业支付货款,帮助企业缓解了资金压力,该企业随后跟踪销售回款情况陆续顺利偿还了银行的押汇款项及利息。由于银行对该钢铁企业所提供的短期融资帮助,企业减小了资金压力,把握了外购内销的好时机,使得进口商获得了更大的商机。进口代收押汇的案例某农贸企业于2008年11月17日在代收银行收到以D/P方式结算的全套托收单据,到单金额USD32647527.00,进口商品为钾肥。由于该企业流动资金有限,一时无法筹措足够资金支付此笔单据项下的货款,因此,该企业于2008年11月20日向代收行提出90天押汇申请,以便尽快取得单据办理提货销售等手续,避免滞港费等不必要的费用支出。银行审批同意给予该企业进口代收押汇额度。2008年11月21日,与该企业签署了“押汇合同”及“信托收据”后,当日将全套托收单据交至该企业,并代企业对外支付了货款。该企业由于及时取得了货运单据,商品销售良好,资金回笼较快,最终如期偿还了银行的押汇款项及利息。由于银行对该农贸企业所提供的短期融资帮助,使其在临时资金短缺的情况下,顺利实现销售,便利了其业务的正常开展,实现了企业销售赢利。开证额度的案例假设进口企业A在银行B开户。银行B根据进口人A的情况,给予了500万美元的开证额度。在500万美元的额度内,保证金比例为5%,则企业A每次从B银行开证,交纳的保证金为5%,不需要再逐笔与B银行就保证金比例进行协商。当然,其前提条件是企业A在B银行的未付余额小于500万美元。(结合课本第300页)D/P+T/R的风险我某外贸企业与某国A商达成一项出口合同,付款条件为付款交单,见票后60天付款,当汇票及所附单据通过托收行寄抵进口地代收行后,A商在汇票上履行了承兑手续并出具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得单据,先行提货转售。汇票到期时,A商因经营不善,失去偿特能力。代收行以汇票付款人拒付为理由通知托收行,并建议我外贸公司向A商收取货款。信托收据可用于远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信用证项下。利用信托收据融资时,存在的一个潜在风险是进口商有可能违反信托收据,不愿或无力退回货物或货款。如果进口商凭信托收据借单事先得到出口商同意或授权,风险由出口商承担。如果未经出口商同意,而是由充当信托人的银行主动提供这项融资,则风险由银行承担,视同进口商已经付款,银行必须支付货款。在办理信托收据时,银行应严格审查进口商的资信等级,避免承担借出单据而不获付款。实际上,进口地银行擅自凭信托收据借单给进口商,这是进口地银行向进口商提供信用,使进口商得到了资金融通,但进口商的信誉必须足够好。因此本案中,按照《URC522》,代收行有保管单据的责任。若代收行自行同意进口商凭信托收据借单,如事先未得到出口商同意,这其实是代收行自行为进口商提供了到期付款的信用担保。如果进口商提货后到期不能付款,则代收行应承担付款责任。在实务中,银行仅凭信托收据办理融资业务风险较大,因此通常不单独使用。银行仅从法律上保证其对货物的所有权,因而一般作为防范风险的手段,与进口押汇、提
本文标题:国际贸易融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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