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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的实践内涵2014年02月26日09:48来源:原载《哲学研究》,2008年第5期作者:张奎良字号打印纠错分享推荐浏览量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以实践地理解世界的方式,完成了划时代的哲学革命。与此同时,对世界的实践理解也为辩证法带来了一次深刻的革命,实践取代旧唯物主义的自然和黑格尔的绝对观念成为辩证发展的基础和主体。人类社会的历史演进证明,实践提供了不同时期的发展理念,构成了辩证法的基本内涵。因此,考察辩证法的实践基础及相应内涵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辩证法的实质及当代的和谐走向。一、辩证法的实践基础列宁曾给辩证法下了一个定义,称其为“最完备最深刻最无片面性的关于发展的学说”(《列宁选集》第2卷,第442页)。把辩证法定位于发展,十分准确而精湛。发展是人类赋予世界和人自身的基本属性和功能,辩证法的普遍性和属人性正是体现在它对发展的深刻理解中。传统理解的唯物辩证法被定义为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普遍规律的科学,明显被带有客体化的倾向:一方面把辩证发展首先赋予超越人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自然界,另一方面又把人类社会与思维运动归附于自然界,认为自然界的辩证运动是人类社会与思维辩证发展的基础,它们遵循自然界的同一规律,不过是自然界辩证发展在人类社会与思维领域的具体体现。本来,辩证法能够被推向社会和思维领域已经是向人的存在和活动迈出了一大步,但结果是人在这两个领域中的辩证发展最终都向自然界还原,唯一作为基础留下的还是自然界的辩证发展。然而,尽管自然界就其纯自在意义来说,具有运动变化,但是从根本上说,它不能成为辩证法的智慧之源。1872年,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曾把他的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相比较,从中揭示了辩证法的真实含义。他写道:“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12页)黑格尔用他的“观念的东西”即绝对理念的自我运动构建了庞大的唯心主义辩证法体系,马克思则在“物质的东西”基础上,创立了唯物辩证法。在黑格尔那里,辩证运动着的是神秘的“观念的东西”,即作为绝对精神体现的概念及其演化;而在马克思这里,辩证运动着的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因此,揭示这个“物质的东西”的奥秘就成为我们理解唯物辩证法的基础和主体的关键。按照马克思表述的原意,“物质的东西”与“观念的东西”是里与表的关系:“观念的东西”是外在的表象,“物质的东西”是背后的实质,是生成“观念的东西”的现实基础。辩证法在黑格尔那里形式上是观念和概念的正反合的演进,而本质上是“物质的东西”的辩证发展过程的反映。这个“物质的东西”披着观念的外壳,无疑具有作为物质的客观实在性。但是,这个“物质的东西”又不可能是具体的物质实体。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脑科学还很不发达;就是在今天,人们也无从想象如何把物质实体移入人脑并加以改造,最后形成以思维和观念形式出现的辩证法。所以,能够进入人脑并改造成观念形态之辩证法的不是具体的物质,而是物质性的东西。在我们这个世界上,排除精神和思想、去掉物质实体后,还具有物质特性的东西,只有人的实践及其产物即社会关系。实践连接着人和外部世界,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对象化活动。实践创造了人所生存的外部世界,即人化自然,同时又生成了人本身。(《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79页)因此实践对人来说须臾不可分离:“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同上,第279页)。实践作为人的生存基础和生命活动的体现,既带有意识、目的和价值追求,体现了主体性的特征,又通过对外部世界的对象化,承载着人的生存和发展,对人来说也是客观的物质性的东西。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就把实践称为“物质实践”,指出唯物主义历史观与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从观念出发揭示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揭示观念的形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92页)。所谓“物质实践”,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物质的东西”。既然马克思用“物质实践”来解释观念的形成,那么我们当然也可以用“物质的东西”即“物质实践”来解释观念辩证法的生成和观念的辩证运动。至此可以明白,作为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立足基础的“物质的东西”,就是人的实践活动,唯物辩证法其实就是实践辩证法。这不仅是从马克思自我表述中推断出来的逻辑结论,也是马克思哲学革命带来的必然结果。实践是马克思哲学革命的核心,是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说的“新唯物主义”即“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同上,第58页)的集中体现。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对于唯物之“物”,即对象、现实和感性,不能像费尔巴哈那样,“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应当“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同上,第54页)。这既是马克思哲学革命迈出的决定性步骤,同时也为辩证法的革命掀开了新的一页。辩证法过去总是在主客二分的前提下展开,要么是精神观念的辩证法,要么是物质自然界的辩证法。其实,一切辩证法在形式上都表现为“观念的东西”,是辩证法的思维或辩证法科学。但辩证法的基础和来源不在于思维自身,而在于产生和决定思维与观念的实践。黑格尔把本来由实践生成的理念说成是世界的本原,并把辩证运动赋予绝对理念。马克思则对世界进行了人化和实践的归结,认为世界作为物质存在的“物”的根基就是人的实践,实践是辩证法的基础和本源。黑格尔辩证法表面上离开实践,采取了神秘的概念演化形式,但究其实质仍不过是当时实践水平和成果的扭曲反映。在这个意义上,实践是一切辩证法包括唯心辩证法的生成基础。没有近代的工业革命和科学文化的发展,不经历近代以来的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就不可能产生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法科学。二、辩证法之发展内涵的历史展现用实践的观点理解辩证法,辩证法不过是人在自己的实践中提炼并升华为关于发展的智慧和理念而已。发展是人所独有的法则,是人在实践中生成的最基本的生存理念。人与动物不同:动物只感知并适应外部世界的存在和变化,而人只有通过自身的活动引导外部世界朝着适合于人的生存维度发生改变才能存在并延续下去。在这个意义上,辩证法不仅生成的基础来自于实践,而且在存在的形态上,即在内容的展示上,也完全取决于人类实践的深度和广度,不同时代的实践水平决定了辩证法的不同样态。马克思从人类生产和交往实践的视角出发,曾把历史依次区分为三种社会形态:“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阶段创造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279页)在最初的社会形态下,人类的实践能力刚刚开始发展,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天然联系还没割断,人只是在孤立地点和狭小范围内以个体或联合的方式去面对和改变自然。在人与自然的交往中,人使用的是双手或自然形态物,其动力只是人自身的有限的体力;这种低下的生产力水平根本改变不了人对自然既依赖又敬畏的被动局面。马克思所指谓的最初的社会形态实际上就是前资本主义的原始、奴隶和封建社会,而涵盖这三个社会形态的基本实践方式就是它们共同拥有的自然经济。自然经济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工农结合、自给自足的经济,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利益的最大化,而是为了维持基本的生活需要。在古人的视界中,人类的物质需求既有限又容易满足。这就决定了自然经济缺乏进步的内在冲动,人类失去了发展的原动力。同时由于自然经济的科技含量极低,基本上依靠人的体力和日常经验进行生产,不仅缺乏创新的动力和机制,也缺少创新的手段和工具,生产和生活只是简单重复和循环,年复一年,永远如此;这就形成了自然经济固有的僵化、停滞和常驻不变的基本特征。这一特征反映在发展观念上就是人们普遍追求安逸、和谐,希望像自然界那样春夏秋冬四季衔接、生老病死有始有终,一切都应周到圆满、井然有序。为此,人应该节制私欲,心境平和,安于现状,坚持操守。总之,在以人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自然经济时代,群体大于个体,安定重于对立,秩序优于变动,守常先于进取。由此造成发展的观念淡薄,发展的路径也很不清晰,辩证法在这个时期总的来说还处于启动阶段,而且还明显地向维护旧的统一体的和谐方面倾斜。中世纪及其以前的欧洲作为马克思所说的人的依赖关系的原型,其辩证法的发展理念带有明显的朴素与和谐的特性。以赫拉克利特为代表的古希腊辩证法派,前进和上升的发展理念不突出,但一切皆变和一切皆流的运动和变化观念却给后人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赫拉克利特曾经探讨过运动和变化的原因,接触到矛盾和对立面斗争的问题,但同时他也十分重视对立面的统一,认为不同要素例如颜色和音阶的相互搭配可以产生色调和音乐的和谐,自然界就是由对立面的联合而形成的总体和谐。古希腊著名的唯心主义哲学家毕达哥拉斯更强调和谐,他发现声音的高低、长短和轻重是由发音体在数量上的差别决定的,音乐讲究和谐,音阶的不同数值的合理整合就会产生动听的音乐;建筑和艺术的辉煌和瑰丽也是数的不同组合的结果。毕达哥拉斯派把数的这种和谐功用无限夸大,并推广到宇宙,认为和谐无所不在,宇宙就是绝对和谐的最终结果。古希腊哲学主要是本体论哲学,辩证法作为对世界本体的状态的研究附属于本体论之下。赫拉克利特和毕达哥拉斯等为数不多的辩证法家能够通过对事物的表面直观,提出一切皆变的朴素辩证法思想;虽然在细节上知之不多,但在总体上是正确的。在当时的实践水平下,人的认识只能从宏观的视角接触事物的表层。而他们能关注到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和谐层面,这正是自然经济时代人的依赖关系在哲学上的体现。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人类历史的第二大形态。这个形态发端于中世纪末期,以人类的实践能力的不断提高为前提,以生产力和科学文化的新发展为背景,此时自然经济开始走向解体,人类社会进入了商品经济时代。商品经济使人逐渐从自然共同体中解放出来,并成为社会的主体。但是随着工具理性的极度扩张和社会的普遍物化,人虽然摆脱了血缘、种族、等级等天然的依赖关系,却同时迷失于对物质财富的无止境的追求,形成了依赖于物的人的独立性。人与人的依赖关系开辟的是常驻不变的和谐发展视野,而在物的依赖性的基础上的人的独立性,则“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4-275页)。这就像霍布斯所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像狼,从此“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开始了”。正是资本主义特别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政治和科学的实践,把矛盾、对立、否定和斗争的新的发展路径召唤出来,从此辩证法进入以矛盾和斗争为主要内核的新时代。市场经济好比一场博弈,利益的最大化是市场追逐的目标,达到目标的手段和机制就是竞争,而竞争要依靠生产技术的进步和产品质量的优势。早期的市场游戏规则很不健全,竞争机制发育得也很不完善,人们不是在生产和销售领域下功夫,而是用不正当的手段千方百计地必欲置对手于死地而后快。为了追逐最大限度的利润,资产阶级不顾道德和诚信,“用公开的、无耻的、直接的、露骨的剥削代替了由宗教幻想和政治幻想掩盖着的剥削”(同上,第275页)。如马克思所说,资本来到人世间从头到脚都沾满了血污。资本主义在创造新的生产力和文明的同时,也把“人们心中最激烈、最卑鄙、最恶劣的感情,把代表私人利益的复仇女神召唤到战场上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2页)经济利益的对立提供了辩证法向矛盾和斗争倾斜的物质基础。在政治上,资本主义的最大成果之一是把阶级结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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