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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土地开发整理是以自然条件为基础,以经济发展为指导,采用各种措施改善生态环境,恢复及提高土地质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的活动。因此,土地开发必须依据人们对土地利用不断提高的需求,对不合理用地进行调整、改造和治理,以促使土地利用趋于合理,在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大于25°坡耕地逐渐退耕还林,加之近年来随着城州建设步伐的加快,小城镇建设、交通建设和水利建设不可避免地占用占用大量耕地,使现有耕地逐渐减少,人地矛盾突出。为保持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保持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急需对现有土地进行开发整理,使全县的土地资源能较好地发挥其应有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如何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缓解人地矛盾,是当地政府急需解决的一件大事。拟建项目区位于王子树乡邦东村委会,区内土地有着非常良好的自然地理条件和具有适合多种热区经济作物和农作物种植生长的光热、土壤条件,但项目区内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落后,长期以来仍然采用传统、粗放的耕作模式,以及不科学的管理,导致农业生产力水平低,耕地产出率较低,未能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益和体现其经济价值。近年来,由于基础设施条件落后,区内耕地抵抗自然灾害能力较弱,以及陇川县经济发展迅速,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使原高产稳产田不多的耕地总面积和高产稳产良田不断减少,人多地少矛盾也逐步显2露,再加之区内田间水利及道路等条件相对落后,及大的限制了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农业生产设施落后成了制约勐来镇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提高耕地质量、保持耕地动态平衡是土地开发的第一目标;其次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由于农业生产的灌溉条件差、道路条件差、农村经济落后等多因素的综合影响,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成了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的客观要求。为保持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保持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和防止盲目开垦造成的水土流失,使土地资源能发挥其应有的经济价值和体现生态环境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当地的社会稳定,陇川县国土资源局上报了《云南省陇川县王子树乡邦东村土地开发整理(占补平衡)项目建议书》(以下简称项目建议书),经德宏州国土资源局相关专家及技术人员现场踏勘,认为项目实施潜力巨大,具有项目的立项条件,同意项目转入可行性研究阶段,据此,陇川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昆明创地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希望通过项目立项建设,解决当地的实际问题,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282号)、《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2003]21号》、3《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3]287号)、《云南省陇川县王子树乡邦东村土地开发整理(占补平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云南省陇川县王子树乡邦东村土地开发整理(占补平衡)项目规划设计报告》。4第一章建设任务目标1.1项目范围陇川县王子树乡邦东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位于陇川县东北部,距离县城章风67公里的王子树乡邦东村,地理位置为东经98°12′55″~98°14′43″,北纬24°26′00″~24°27′48″。项目区西北以有林地为界,东至龙江,南与乡村道路为界。1.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2.1项目建设规模及新增耕地项目建设规模376.72公顷,新增耕地228.50公顷,新增耕地率60.66%。1.2.2建设内容1.2.2.1土地平整工程由于项目区属丘陵地貌,主要进行坡改梯平整,项目区实际平整土地面积为354.89公顷。田块长、宽依地势及灌排方向而定,形状多为长条形、带形、不规则形,田块耕作方向平行于等高线。田块内沿等高线,采取“大弯就势、小弯取直”的原则修建水平梯田。土地平整工程规划结合项目区地形地势实际条件,统一改造为水平梯田,以改善地块的水土涵养条件。梯地顺地势等高布置,遵行大弯就势,小弯取直,因地就势曲直顺连的原则,田坎高度在0.8-1.5米,格田毛宽3-20米,田坎外侧坡度75°。格田设计考虑了灌溉、排水自如,满足农作物生育期对水分的要求。规划耕地布置成长条形,5田面尽量水平,长边依据地形或平行于等高线布置,长度控制在100米~200米,宽度根据地形条件和机械化作业的要求,控制在3米~20米,最小控制在3米左右。结合项目区的实际情况,田埂高在0.8m~1.5m之间,依据实际地形作适当调整,田埂宽规划为30cm,田埂外侧边坡设计为1:0.2。田埂施工时要从下到上层层压实,确保施工质量,避免放水泡田时,田埂产生蹋滑。项目区土地平整平整土地面积354.89公顷;土地平整土方量622308.50立方米、垒埂量107692.30立方米。1.2.2.2灌溉排水工程项目区属丘陵地貌,地势西高东低,海拔在1340~880米,大部分区域地面坡度0~15°。项目区水资源丰富,光热、积温条件优越,适宜甘蔗、玉米、小麦、蚕豆、蔬菜等多种粮经作物生长。按照科学合理、因地制宜的原则,拟定整理后的耕地为水浇地,采用明渠供水灌溉的方式,排水系统采用农沟和结合路侧边沟排水。灌溉排水工程规划新建斗渠4条,总长9101米,新建农渠24条,总长13132米,新建农沟2条,总长1631米,新建取水坝1座,水池39座,配套阀门井39座,过水涵洞18座。1.2.2.3田间道路工程规划新建田间道1条,规划改建原路4条,总长18853米;主要工程为修建路侧沟,同时对原有路面较差的地段进行休整,采用30厘米厚砂砾石路面。设计路面宽4.0米,修复工程量按路面的10%计取。路侧沟形式为土沟,底宽0.4米,高0.4米,边坡1:1。6道路工程量详见附录1。1.3项目工期本项目为县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即2007年1月至2007年12月。1.4项目建设目标通过对项目区现有低产耕地综合改造与治理,实现以下目标:1、增加耕地面积。项目实施将新增耕地面积228.50公顷,新增耕地系数为60.66%。2、提高农田“保水、保肥、保土”能力,防治水土流失,减少自然灾害。3、充分利用当地土地资源、光热条件调整种植结构,促进农业生产产业化、集约化经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当地农民收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4、通过对项目区田、水、路、渠、沟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综合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将极大地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对全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起示范、带动作用。5、促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目标的实现。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形成新增耕地,促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制定的土地开发整理目标的实现。7第二章组织实施机构2.1领导机构由县、乡两级人民政府组成土地开发项目领导小组,由分管土地工作的副县长担任组长,国土、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和项目区政府领导为成员,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工作班子。领导、组织按计划、按步骤、按质量的实施规划目标,负责对项目人员的培训和国家有关土地开发政策法规的落实、执行。2.2管理机构规划实施中,县国土资源局是项目管理单位,项目所在县人民政府专门成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计划、工程进度管理、工程技术指导、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良好的项目资金运作是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因素,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国家和省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2.3监督检查机构该项目是县级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占补平衡)项目,由政府国土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德宏州国土资源局是土地开发整理的上级主管机构,可由州耕地保护科、财务处、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县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共同成立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机构。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等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2.4项目承担单位8陇川县国土资源局为项目承担单位,王子树乡人民政府协同实施。2.5项目设计单位项目规划设计单位为昆明创地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2.6项目施单工位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2.7技术指导机构规划实施中由规划设计单位配合县、乡农业、水利等部门抽调技术精、业务熟的技术人员,聘请数名省内专家为顾问,组成一支专门的科研队伍,针对项目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科学研究、解决技术难点,探索使用新工艺、新技术的可能途迳,不断优化、改进设计方案,使项目实施更合理、更经济、有效。技术支持机构归口技术部。9第三章项目管理制度实施方案3.1公告制度实施方案对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方案、调整情况和项目工程进行公告。公告采用召开项目群众会议的方式,同时利用当地新闻媒介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宣传。3.2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方案项目法人实行层层负责制,县国土资源局法人为项目行政管理机构责任人,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设计变更、组织策划、组织实施等建设过程中质量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资金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和控制资金拨付进度,承担投资风险。实施单位为陇川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承担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工程进度、建设质量全部责任和承担资金风险,由法人或法人委派代表进驻工地具体组织实施项目。3.3合同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装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出合同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合同的主体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规划设计或设计变更具体施工。实施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补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3.4招标制度实施方案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县人民政府对建筑安装工程和农建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该项目拟由县人民政政府办公室组织,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工程施工队伍。3.5工程监理制度实施方案按《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的规定,国家投资开发整理重点项目必须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主要对项目法人负责,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3.6工作制度实施方案3.6.1汇报制度工程项目启动后,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向领导小组和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情况,重大事务及时汇报。3.6.2检查制度项目工程启动后,建设单位派相关人员到现场实施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把好质量关,适时掌握工程质量、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3.6.3勤政廉洁制度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鉴定“建设工程勤政廉政合同”。所有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工作人员、领导干部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党的事业负责,廉洁自律、克己奉工,坚决杜绝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严格财经纪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专项资金。加强宣传教育力度,重大事件组织集体讨论研究,实行民主决策。11第四章质量管理4.1质量标准项目工程必须按照《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2000以及项目规划设计书所确定的建设标准执行。4.1.1土地平整改造建设工程本项目土地平整工程布局主要根据土地开发整理后的用途、实际地形、水资源状况等自然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农田水利设施、道路及村庄情况,经优化灌溉、排水和田间道路,将项目区内的土地统一规划为水平梯田,水平梯田的形成,截断了地面径流,促使地表水下渗,达到保持水土,以改善田地的耕作方式和水土涵养条件,防治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目的。平整土地时应遵循“大弯就势、小弯裁直”的原则,沿等高线方向(横坡)布设梯田。在土地平整过程中,尽可能控制挖填平衡。田块由各级道路、管道分隔,平行等高线方向的田块边长考虑满足机耕和灌溉要求,在受地形限制地段适当延长或缩短,长条形梯田向排水方向放1/300~1/500的坡比,以便未渗入地下的大气降水汇入排水沟。在耕地挖填平整过程中,田坎开挖和填筑高度一般不超过1.5米,田坎填
本文标题:陇川邦东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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