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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法律实务一、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及法律适用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包括四个要素:(1)在道路上(2)车辆与人、车辆与车辆(3)存在过错或意外(4)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在道路上发生的和车辆无关的事故和事件,如行人之间造成的损害或者道路交通设施造成行人的损害等,不属于交通事故,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民法通则》中关于侵权行为的规定寻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当事人之间因损害赔偿发生分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非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除此以外皆属于非道路范围,包括:(1)自建自管未列入规划的城市巷弄或村间路,或者称自行修建并自行负责管理的路面;(2)用于田间耕作的农村铺设的水泥路、沥青路、砂石路等机耕路(3)村民宅前宅后建造的路段或自然通车形成的路面;(4)封闭式住宅小区内楼群之间的路面;(5)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路面,厂矿、企事业单位,火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的专用路面;(6)撤村建居后尚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7)凉晒作物的场院内;(8)断路施工而且未竣工或已竣工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9)其他未列入公共交通管理范围的路段。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交通事故处理1.获得事故现场一手资料,eg.事故碰撞点(道路/非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道),2.事故双方当事人信息(车辆/车主证件,保险,年审等),3.事故现场的录像设备(提醒警察提取),目击证人及参与者的联系方式。4.分析交通事故的原因(出具法律意见书)(一手信息获得,拍照摄像等)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处理(律师的作用:提供咨询,法律意见书)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及标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及《道路交通安全法》五十二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六十条:(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注意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证据采集、原因分析)。(2)交通事故责任不同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种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5)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调查、检验、鉴定作交通事故认定,可以作无法认定的事故责任的结论。3.不服事故责任认定?(1)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属于鉴定结论,属于证据的一种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不能对其提起行政诉讼。(2)可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3)确有证据证明办案交警有问题的也可以通过纪检、监察、公安督察等正常渠道进行情况反映:a: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警察是否已经取得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资格?b:事故处理单位是否有管辖权?(地域管辖eg.跨省的高速)c:签字是否是一人代签?(需2人)d:是否在法定期间做出检验、鉴定、认定?e:事故现场处理程序是否合法?f:扣留车、物程序是否合法?g:现场处罚程序是否合法?h:相应权利是否告知?……从各个方面鉴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重要)4.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性质的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公定力),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经验1.互不侵犯路权的情况下,车速鉴定,确定过错。碰撞试验,确定第一个碰撞点。2.律师要根据事实准确地出具法律意见书。3.事故认定后,帮助当事人向法院提请财产保全(诉前保全),为民事赔偿打下基础,尤其是异地车情况。4.事故认定复核:代理受害人,提请复核程序;代理司机(防止复核后成为刑事责任),在复核期向法院提起诉讼,则复核中止。5.事故处理阶段:代理受害人,提醒受害人对医疗情况客观证据保留;代理司机,则到公安部门了解受害人的身份和家庭情况(抚养人等,eg.农村人口与城镇居民的赔偿差别)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法律责任1.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依据?(1)主观过错(2)侵权行为(3)侵权结果(4)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2.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途径(1)调解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第三方调解,但需要各方一致同意。注意:代理受害人,因为交通事故伤的潜伏期,因此调节意见书要明确提示,尽可能不做一次性了结;代理赔偿义务人,要获得充分的凭证,为保险理赔留证调解书的反悔:后期的费用超过调解书的明确约定,可以起诉,但胜诉几率不大(2)和解针对小的事故(轻微剐蹭)(直接到4S店理赔)要签和解协议,尽可能做一次性了结(3)法院诉讼管辖法院的选择(侵权行为发生地/被告所在地)区别:受诉法院地的赔偿标准3.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1)财产损失赔偿项目①直接财产损失②间接财产损失间接损失包括:a.停运损失。b.不予赔偿和有限赔偿间接损失。(乘客可得的间接利益损失超过了承运人可预期的范围的,以承运人所得运费为限赔偿。)(2)具体赔偿项目①医疗费把医院出具的医疗凭证、病历、诊断证明相结合,证明医疗费与道路交通事故相关(一审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医疗费=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②误工费(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a.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计算。Eg.1、代理赔偿义务人,赔公司高管,误工费极高,到当地税务部门查个人纳税情况。2、开具误工证明(因事故导致人身伤害误工而导致工资的减少)b.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自己证明)c.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③护理费eg.自己请的亲戚(按其日常工资)或者专业护工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报酬标准*天数(住院/出院护理都需医生出具医嘱:“需护理1个月”)④交通费(就诊、转诊、购费、购辅助残具、参加丧葬、去做伤残鉴定等)交通费=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注意:保留好相应的票据凭证(eg.私家车的油费不好确定,最好是出租车)⑤住宿费(到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⑥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住院天数⑦营养费营养费=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需医生开具医嘱,超市购买营养品要开具记名发票)⑧鉴定费(伤残、车辆划痕、尸体、因果关系鉴定费等)客观发生的,最后由法院裁定由谁支付伤残鉴定:面向市场,可由律所出具委托函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可由交通部门出具认定书后由公安交通部门委托,也可由法院委托。(一次鉴定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二次鉴定的费用谁提出谁承担。)⑨残疾赔偿金伤残鉴定后确定伤残指数1-10级,由重到轻,每级相差百分之十a.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b.赔偿期限:①未满60岁,自定残日按20年计算。②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1)60岁以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2)60-74岁=受诉法院地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75岁以上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⑩辅助器具费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有医嘱,购买器具的发票等)在起诉时注意将器具的更换费用计算在赔偿费用中。(11)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具备的条件:1.无劳动能力;2.没有其他生活来源。a.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b.赔偿期限:①未成年人,计算至18周岁。②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未成年人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eg.夫妻双方,一方伤残,另一方继续抚养该未成年人,因此以上数据除以2)c.赔偿限额:被扶养人有数人,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一,18岁以下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受害人死亡,不需乘伤残赔偿指数)二,18-60岁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三,60-74岁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四,75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12)丧葬费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13)死亡赔偿金a.赔偿标准:受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当事人户籍区分城镇还是农村)b.赔偿期限:①未满60岁,自定残日按20年计算。②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一、60岁以下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二、60-74岁=受诉法院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三、75岁以上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14)精神损害抚慰金(eg.北方伤残5000,死亡1万左右)(eg.毁容的精神损害)a.请求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之外,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b.受害人只能在侵权诉讼中提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c.不能单独提起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数额的确定:赔偿数额=损失数额*过错比例*因果关系比例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主体?(1)赔偿责任人①机动车所有人驾驶情况下发生事故所有人为赔偿责任人。②受雇人驾驶情况下发生事故通说认为受雇人因实施雇佣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人一方面是运行的支配者,另一方面又是运行利益的拥有者,所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受雇人在受雇期间非因雇佣行为而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谁承担赔偿责任?原则上仍就由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所有人承担责任后,可以根据其与受雇人的约定再行追偿。实际上这也减轻了受害方的举证责任,受害方只能从形式判断是否为雇佣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
本文标题:道路交通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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