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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本科生(业余)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论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办学学院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云南省继续教育中心专业法学年级08春指导教师唐磊学生姓名许耀尹学号DC2081X10012010年5月5日论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学生:许耀尹指导教师:唐磊摘要国际恐怖主义因其具有暴力性、政治性、恐怖性的特点,已经严重危害世界和平与安全,基于国际恐怖主义的共同点和性质,各国应从国际法的角度反对国际恐怖主义。为了防止和有效地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国际社会应当统一对国际恐怖主义的认识,加强反恐国际合作。联合国应该在国际反恐行动中发挥主导作用。我国反对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积极参加双边的、多边的和区域的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联手,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关键词:国际法;国际恐怖主义;联合国OnthecrimeofinternationalterrorismStudent:xuyaoyinSupervisor:tangleiAbstractInternationalterrorismhasseriouslyendangeredthepeaceandsafetyoftheworldbecauseofitsviolence,politicsandterror.Basedonthecommongroundandcharacterofinternationalterrorism,everystateshouldfightagainstitfromtheangleoftheinternationallaw.Inordertopreventandefficientlyfightagainstinternationalterrorism,theinternationalcommunityshouldunifyitsdefinitionofinternationalterrorism,andstrengtheninternationalcooperationagainstit.TheUnitedNationsshouldplayamainroleintheagainstinternationalterrorism.Chinafirmlyfightsagainstterrorismbyparticipatinginthestrugglesbilateral,regionalandmultilateralinternationalcooperations.Keywords:internationallaw;internationalterrorism;UN目录一、恐怖主义的概念界定和现状.................................51.1国际恐怖主义的概念.........................................51.2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现状.....................................6二、国际社会反对国际恐怖主义的对策.....................82.1在国际法上统一恐怖主义定义,防止反恐斗争政治化.......................................................................92.2在充分发挥联合国及安理会作用的基础上,加强各国之间的合作..................................................11三、我国的反恐立场及实践对策...............................143.1立场.................................................................143.2实践对策.........................................................15四、结论........................................................................17随着全球化趋势的迅速发展,国际恐怖主义也体现出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势,恐怖活动的方式多种多样,所造成的后果也日趋严重,国际恐怖不是对哪一个国家的威胁,而是对整个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威胁。因此,如何从国际法的角度来反对国际恐怖主义,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心的全球性问题。第一章恐怖主义的概念界定和现状1.1国际恐怖主义的概念要研究反对国际恐怖主义的对策,必须首先理解什么是恐怖主义。国际社会为制止和消除恐怖主义进行过长期的努力,但迄今为止仍未就恐怖主义这一概念的内涵形成一个为各国所普遍接受的定义。据不完全统计,恐怖主义的概念有109种之多。[1]尽管各国政治界、法律界及学术界对其定义分歧很大,但还是可以从形形色色的解释中找出国际恐怖主义的若干最本质的特征。其一,恐怖主义具有暴力性,或曰破坏性。恐怖主义具有的暴力性是与国家所拥有的合法暴力相区别的,它是违法的,是一种刑事犯罪。这点共识是当前国际反恐立法的基础。其二,恐怖主义具有政治性。政治性既是恐怖主义的基本特征,也是区别一般意义的刑事犯罪的主要标志。恐怖主义往往怀有某种政治或宗教信仰,希冀实现某种政治或宗教诉求,其动机一般是为了实现一定的政治目的,要求修改特定政策或中止特定状态,而暴力只不过是达到这一目标的手段。[2]政治性也是国际社会反对恐怖主义难以解决的焦点所在。其三,恐怖主义具有恐怖性。恐怖主义行动往往是通过精心准备,对打击目标进行出其不意的袭击,而且手段残忍。恐怖行为的后果的严重性和极大破坏性必然造成一种恐怖气氛,使整个社会笼罩在恐怖的阴影下,置社会公众于恐慌之中,丧失必要的安全感。恐怖主义正是利用这种气氛来达到其政治或社会目标。上述三点已归纳了恐怖主义行为的最重要、最本质的特征,或者说,最一般、最典型的恐怖主义行为都具备上述这些特点。因此,我们可以把具有这三点特征的犯罪行为作为普遍意义上的恐怖主义定义。国际恐怖主义除了具备上述恐怖主义的三个基本特点以外,还具有国际性的特征。国际性即要求恐怖事件中至少有一项涉及国际因素,例如行为者是外国人,或者恐怖主义袭击的目标或受害者是外国人,或者恐吓或胁迫的目标是外国或外国政府。这是为了与国内恐怖主义相区别,后者是由各国的国家法律而不是由国际法加以规制的。[3]1.2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现状1.2.1宗教民族极端主义愈演愈烈冷战结束后,中东、南亚及欧洲一些国家的民族、宗教矛盾进一步激化,由此引发的恐怖活动出现了许多爆发点。国际恐怖主义势力与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邪教组织势力等敌对势力狼狈为奸,境内外恐怖主义势力相互勾结,共谋“发展”,恐怖主义组织间有进一步联合、合作的倾向。激进的民族主义的恐怖集团,尤其是以几大伊斯兰极端组织如“基地”组织、“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以及车臣非法武装等实施爆炸、劫持飞机、人质、政治暗杀等造成的危害愈加严重。有学者将与宗教矛盾或宗教极端主义有关的恐怖主义活动大致分为三类:“一是与民族分离主义相结合的恐怖主义,历史最久而又最典型的就是北爱尔兰的恐怖主义活动;二是以宗教极端主义为主的恐怖主义,伊斯兰极端主义己成为当今世界分布最广、影响最大、危害最烈的恐怖活动,并且是国际恐怖主义的主要代表;三是宗教膜拜团体的恐怖主义,按中国的传统说法,可以称之为邪教恐怖主义。”[4]1.2.2恐怖活动进入信息领域随着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的发展,恐怖组织为了加速达到某种政治目的,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其决策、行动、袭击的准确化、快速化、突然化。现在国际恐怖主义组织都深知信息网络的宣传作用。为将自己的意志传播出去,他们利用计算机网络上网人数多、传播时效快的特点,进行宣传、鼓噪。本.拉登领导的“基地组织”屡屡在因特网上宣传反西方的“圣战”宗旨。斯里兰卡“泰米尔伊位姆猛虎解放组织”、菲律宾“摩洛民族解放阵线”、俄罗斯“车臣非法武装”民族分裂主义类型的恐怖组织都在网上宣布其单一民族的合法性。现在,各国政府和经济日益依赖于计算机网络,恐怖分子的恐怖袭击也延伸到信息网络领域。9.11事件之后,随着美国对阿富汗军事打击的展开,国际恐怖主义组织向美国网络空间开始发动袭击。劫机事件的策划者和全球其他恐怖主义组织正使用像电子邮件这样的商务计算机技术来策划网络袭击。1.2.3恐怖手段有向生化核武发展的趋势高科技的发展像一柄双刃剑,在给人类带来好处的同时也给恐怖分子提供了更有利的武器,也给人类带来了更大的灾难。国际恐怖活动和恐怖主义犯罪也向高智能、高科技方向发展,以致传统的暗杀、爆炸、绑架、劫机、施毒等手段不断被使用的同时,利用生物化学武器、核武器、计算机网络等进行恐怖活动也渐露苗头,且有进一步发展之势。可以预见,一旦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控制和掌握了城市生活的命脉和毁灭性的武器和技术,形成能够对环境、对人类、对地球造成毁灭性破坏的能力和手段,其危害将无法估量。[5]第二章、国际社会反对国际恐怖主义的对策国际恐怖主义作为一种极端的暴力现象,严重影响了各国人民的和平和安宁。暴力倾向的加强和高科技化更增强了恐怖活动的破坏力。虽然,世界各国都在寻求节制和消灭恐怖主义的措施,但是,由于价值观的不同和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各国在对待恐怖活动的立场上口径不一,合作不积极,导致恐怖活动没有达到有效的抑制。由于国际恐怖主义一般都是跨国作案,其组织也遍布世界各国。他们的组织成员也往往都来源于多个国家,相互间的联系和行动需要利用国际通信网络。恐怖袭击的针对对象也多分布在多个国家及地区,恐怖袭击后,恐怖分子也往往选择跨国逃离。因此,要全面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单靠一国的力量是完全不够的。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反恐的首要前提是在现有的国际法准则和共识的基础上,统一国际恐怖主义的定义,防止反恐斗争政治化,一方面充分发挥联合国及安理会的作用,另一方面加强各国之间的合作。这样才能统一各国对待恐怖主义的立场,以更加合作的姿态进行反恐斗争。2.1在国际法上统一恐怖主义定义,防止反恐斗争政治化由于各国的历史传统、国家利益、价值观的不同,各国不仅在什么是恐怖主义的问题上缺少共识,而且对恐怖主义产生的根源、治理的方法也严重缺乏共识,这是导致难以展开有效国际合作的根本原因。打击恐怖主义必须首先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必须统一恐怖主义的认定标准;二是反恐行为必须遵守相应的国际法规范。否则,不仅反恐难以展开,还可能导致国际秩序更加混乱。反恐要符合国际法规范,必须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打击的主体(谁有权打)、打击的客体(打击谁)以及打击的方式、方法及程度(怎样打)。这里既涉及实体问题,也涉及程序问题。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现代刑法原则,对国际恐怖主义进行统一的定义并将其宣布为非法,是进行有效打击和制裁的前提条件。在冷战后,西方少数国家对恐怖主义实行双重标准,在严厉打击谴责本国国内恐怖主义和反西方的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的同时,以人权保护为借口,支持、纵容、鼓励、包庇非西方意识的社会主义国家、穆斯林国家的反政府恐怖主义,把此类恐怖分子称作“自由战士”,少数国家甚至将恐怖主义作为国际斗争的武器,从而导致了当代的国际恐怖主义泛滥,使国际反恐公约难以实施。一些恐怖组织常常因为其一些政治主张和口号符合一部分民众的主观意愿,而较易赢得部分不明情况的民众的同情和支持。要想迅速、有效地打击和限制恐怖主义的活动,首先重要的就是抛弃对国际恐怖主义的双重标准并揭开国际恐怖主义的虚伪的面具,杜绝对国际恐怖主义组织的支持、援助和资助。因而,确立一个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的国际恐怖主义定义,等于是在国际范围内确立一个规则,在统一的反恐大原则下,使那些双重标准下的恐怖主义势力再无生存的空间,并有利于培育出一种识恐、防恐、反恐的公众意识,争取到最多的民众支持,无疑会给各个国家提供有效的反恐斗争正确方向,创立一种打击恐怖主义的社会机制,消除恐怖主义蔓延的社会土壤,从而最大限度地打击恐怖主义。因此,为了给认定恐怖主义提供一个明确、具体的标准,防止反恐斗争扩大化,引起国际局势进一步混乱
本文标题:论国际恐怖主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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