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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市规划局相城分局报建图纸深度和要求各类报建图纸一览表业务类别图纸种类备注选址、用地类1、现势地形图项目选址2、用地红线图建设用地3、绘制在现势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4、总平面规划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类1、设计说明书规划设计方案2、基地区位图3、现势地形图4、绘制在现势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5、总平面规划图6、总平面规划彩图7、道路交通系统规划与竖向规划图8、总平面规划与绿地系统规划图9、管线综合规划图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图电力电信工程规划图给水燃气系统规划图雨水污水系统规划图10、规划模型或鸟瞰图11、建筑设计方案平面图建筑工程立面图剖面图透视图12、道路、桥梁、市政设施设计方案平面设计图道路交通工程纵断面设计图横断面设计图13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平面设计图管线工程横断面设计图14、门面装修、户外广告、零星工程设计方案平面图门面装修、户外广告、零星工程立面图效果图2建设工程类1、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图总平面定位图建筑工程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2、道路、桥梁、市政设施施工设计图平面设计图道路交通工程纵断面设计图横断面设计图3、管线工程施工设计图平面图管线工程横断面图纵断面图关键节点大样图4、门面装修、户外广告、零星工程施工设计图平面图门面装修、户外广告、零星工程立面图效果图规划验收类工程竣工图规划验收选址、用地类报建图纸的深度和要求一、现势地形图1.采用苏州市坐标系统和国家基准高程系统;2.图纸比例为1/500-1/2000;3.盖有测绘单位的出图章。二、用地红线图1.采用苏州市坐标系统和国家基准高程系统;2.图纸比例为1/500-1/2000;3.盖有测绘单位的出图章;4.在现势地形图上标明建设用地位置,并注明拐点坐标;5.图上应盖有用地单位、村委会、镇建管所印章。三、绘制在现势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1、要求与相应阶段的总平面规划图相同;2、含周边50米范围的现势地形地物和规划道路;33、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四、总平面规划图1、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2、建设用地红线及坐标、不同等级道路的宽度、规划高压走廊、规划河道等各类规划控制线的控制宽度;3、保留和规划建筑物的功能性质、层数和编号,其中建筑物的层数和编号应当易于区别,层数一般标注在建筑物的右上角;4、建筑物(包括首层建筑物)与建设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红线、高压线或高压走廊、规划河道和其他规划控制线的距离及建筑间距。5、附有建筑明细表,明确保留建筑物和规划建筑物的功能、层数、面积、编号等;6、附有技术经济指标表,明确总用地面积、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7、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资质章。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报建图纸的深度和要求一、设计说明书1、现状条件分析;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3、用地布局;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线综合;7、竖向规划;8、技术经济指标;9、工程量及投资估算。二、基地区位图1、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图例、图标、图签等;2、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4三、现势地形图1、采用苏州市坐标系统和国家基准高程系统;2、图纸比例为1/500-1/2000;3、盖有测绘单位的出图章;4、标明用地红线。四、绘制在现势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1、要求与相应阶段的总平面规划图相同;2、含周边50米范围的地形地物和规划道路;3、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五、总平面规划图1、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2、图纸比例为1/500或1/1000,制图单位为米;3、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1)建设用地红线及坐标、绿地、广场、硬地、停车场、水体、体育运动场地、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及其他特殊用地;(2)各类不同类型的用地,除标明范围外,还要用文字清楚标注或用图例清楚表示;(3)不同等级道路的宽度和转弯半径,规划道路中线交点、拐点坐标、中线转弯半径,规划河道中线交点、拐点坐标、中线转弯半径,规划高压走廊等;(4)高压走廊、规划河道等各类规划控制线的控制宽度;(5)建筑物、构筑物的垂直投影内、外轮廓线,线条应当易于区别并符合建筑制图规范;(6)保留和规划建筑物的功能性质、层数和编号,其中建筑物的层数和编号应当易于区别,层数一般标注在建筑物的右上角;(7)建筑物(包括首层建筑物)与建设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红线、高压线或高压走廊、规划河道和其他规划控制线的距离及建筑间距。(8)标准层的建筑面积(户数、每户建筑面积)及每幢建筑物的总建5筑面积(总户数),并附有标准层平面图;(参照附表2)(9)配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在建筑物的具体位置和楼层;(10)规划用地平衡表;(11)技术经济指标表,包括总用地面积、各类分项建筑面积、保留各建筑面积及分项建筑面积、规划建筑分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面积、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等;居住区还包括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规划居住户数、规划居住人口等;(参照附表1)(12)公建配套设施明细表,包括项目名称、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及具体设置位置等;(参照附表3)4、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附表1: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项目计量单位数值所占比重(%)人均面积(M2/人)规划总用地ha1.居住区用地ha100住宅用地ha公建用地ha道路用地ha公共绿地ha2.其他用地(E)ha居住户(套)数户(套)居住人数人户均人口人/户总建筑面积万M21.居住区用地内建筑总面积万M2100A、住宅建筑面积(其中新规划面积、保留及已按规划建设面积)M2B、公建面积(其中新规划面积、保留及已按规划建设面积)M22.其他建筑面积(其中新规划面积、保留及已按规划建设面积)M26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m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人附表2:建筑明细表附表3:公建配套明细表项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设置位置备注六、总平面规划彩图1、图纸为彩图,可使用彩色线条或色块;2、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3、图幅为A3打印纸,图纸比例适中;4、建设用地红线及坐标、绿地、广场、硬地、停车场、水体、体育运动场地、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及其他特殊用地;建筑编号建筑类型起始层终止层标准层面积(m2)总面积(m2)总户数A—1A—n小计B—1B—n小计合计住宅总建筑面积(m2)C—1C—n合计公建总建筑面积75、建设用地红线及坐标、不同等级道路的宽度、规划高压走廊、规划河道等各类规划控制线的控制宽度;6、保留和规划建筑物的功能性质、层数和编号,其中建筑物的层数和编号应当易于区别,层数一般标注在建筑物的右上角;7、建筑物(包括首层建筑物)与建设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红线、高压线或高压走廊、规划河道和其他规划控制线的距离及建筑间距。8、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七、道路交通系统规划与竖向规划图1.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2.图纸比例为1/500或1/1000,制图单位为米;3.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1)道路系统等级结构,包括城市主干道、城市干道、一般城市道路以及规划区内各级道路;(2)机动车、非机动车、步行等的交通组织及交通流向、公交站点等的布置;(3)大型公共建筑的交通组织及与城市道路系统的关系;(4)各级道路宽度、转弯半径、拐点和交点坐标;(5)地下车库的位置、范围、出入口位置、宽度、长度和坡度、地面临时停车的布点;(6)人行天桥、隧道、残疾人坡(过)道的位置及与道路系统或建筑物的衔接方式及桥面、桥底的控制标高;(7)道路横断面比例不限,但一般不小于1/200;(8)规划非机动车、机动车车库明细及汇总表,并应标明不同地段位置的面积、车位数;(参照附表4)(9)规划区内不同地面、建筑物地台、室外地坪标高,道路交叉点及其它控制点高程、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内地坪规划标高,道路坡向、坡度,地面水排水方向,标出步行道、台阶、挡土墙、护坡、排水明沟等;(10)复杂地形、典型地形剖面;8(11)用平面图不能清楚表达的建筑物纵向剖面、建筑的正负零点标高与道路标高相差1米或道路坡度大于5%的应有剖面示意图;(12)地形较复杂时,竖向规划图应在现状地形图上画出;4、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附表4:停车场明细表项目面积(m2)车位数(个)备注机动车库住宅商业设施社会公用地上地下总计非机动车库住宅商业设施社会公用地上地下总计停车场汇总地上地下总计八、总平面规划与绿地系统规划图1、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2、建设用地红线、不同等级道路的宽度、高压走廊、规划河道等各类规划控制线的控制宽度;3、保留和规划建筑物的功能性质、层数和编号,其中建筑物的层数和编号应当易于区别,层数一般标注在建筑物的右上角;4、建筑物(包括首层建筑物)与建设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红线、高压线或高压走廊、规划河道和其他规划控制线的距离及建筑间距。95、配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在建筑物的具体位置和楼层;6、各级公共绿地的布置,小游园及居住区公园的出入口、路网,行道树,园林小品的布置,地面铺装以及绿化种植示意;7、居住区级的绿地系统应明确、清楚地反映系统的空间关系(如点、线、面的关系);8、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不同类型的绿地边界用易于区别的线条表示;9、不同类型的绿地分类和面积要用文字或图例清楚标注;10、地下室上覆土形成的绿地等及其他特殊绿地的剖面,包括绿地覆土厚度、排水层和防水层的结构;11、居住区类型的绿地明细表,包括绿地总面积、分类绿地面积、道路绿地面积、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参照附表5)12、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附表5:绿地明细表项目面积(m2)规划总用地居住区用地绿地总面积公共绿地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组团级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附属绿地道路绿地人均公共绿地绿地率%九、管线综合规划图1、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2、绘有规划道路的1/500-1/2000苏州市坐标系统的现势地形图;103、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1)现状电力、电信、供水、燃气等市政管线情况(位置、规格),规划电力、电信、给水、燃气等管线的平面布置规划图、管线横断面图、关键节点大样图;规划管线应用粗线表示,现状管线与规划管线线条应易于区分;(2)高压变电站、配电间、开闭所、电信设备用房、水泵房、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厂(站)、燃气调压设施等管线设施的位置、规模、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3)管线规格、排水方向、坡度、主要控制节点的地面高程、管道高程;(4)管线设施的需求预测数据应分解到各组团或地块,以反映各设施点与其相应服务对象的关系;(5)建筑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红线、中线、人行道边线、绿地、广场、停车场、水体、体育运动场地、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及其他特殊用地,用细线表示;(6)建筑物、构筑物的垂直投影内、外轮廓线、地下室边线,用细线表示且易于区分;(7)规划道路、高压走廊、规划河道等各类规划控制线的控制坐标及宽度;4、盖有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十、规划模型或鸟瞰图1、鸟瞰图应采用多角度、多视点表达;2、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制作规划模型的应制作模型(模型比例根据项目确定)。十一、建筑方案设计图(一)平面图1、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签等;2、图纸比例一般为1/100、1/150、1/200、1/300等(图纸幅面规格11不宜超过2种),制图单位为毫米;3、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1)各层面积数据、公建配套部分的面积数据、主要功能部分面积数据;各部分平面功能名称(属公建配套的应注明);(2)停车库应标明车辆停放位置、停车数量、车道、行车路线、出入口位置及尺寸、转弯半径和坡度;(3)墙、柱、门、窗、楼梯、电梯、阳台、雨篷、台阶、踏步、水池、无障碍设施等;(4)墙体之间的尺寸、柱距尺
本文标题:苏州报建图纸深度和要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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