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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部省道路运输信息系统联网试点建设方案(摘要)一、部省道路运输信息系统联网试点工作背景随着我国经济逐年快速增长、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以及道路运输业充分引入竞争机制,道路运输市场规模快速扩张,客货运输量逐年攀升,各种新型服务形式不断涌现,道路运输业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同时,道路运输管理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不断涌现,工作量与工作难度不断增加,亟需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对道路运输管理与服务手段进行全面革新和改造,以最有效的方式履行管理与服务职能,全面提升道路运输系统的供给能力、运行效率、安全性能和服务水平,推动道路运输行业实现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根据部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重点推进、分步实施、逐步联网的方针,切实加大了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工作力度。道路运输行业各类信息系统建设已逐步覆盖和深入到各个业务领域,信息化对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的带动效应正逐步显现。道路运输信息化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已经初步具备了全面发展的基础条件。目前,道路运输信息化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即尚未2完成各省道路运输信息资源向部级层面的汇聚,没有建立和形成全国统一的基础性道路运输数据库,与铁路、民航以及其它行业相比,信息资源整合水平比较滞后:一是造成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行业协同管理能力较弱,无法突破行政区域局限,实现全国统一的市场监管;二是无法及时、全面掌握全行业的运行态势,不能实现对已积累的海量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为各级决策者提供可靠的辅助决策支持;三是无法为运输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覆盖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信息服务。2006年10月11日,部以厅公路字[2006]337号文《关于开展部省道路运输信息系统联网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开展部省道路运输信息系统联网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联网试点”),推动全国范围的道路运输信息资源整合,满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运输企业和社会公众信息服务的实际需要,促进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更好地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联网试点由部公路司、科教司联合成立工作组,部交科院、公路院和规划院联合成立技术组,确定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广东、四川、甘肃省(自治区)交通厅和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等13家试点单位。联网试点自2006年10月起至2007年10月止,为期一年。3二、联网试点基础条件(一)通信网络基础交通行业信息专网建设为联网试点提供了必要的网络基础。交通行业信息专网包括部和41个一类节点单位,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新疆建设兵团交通局、长江航务管理局和计划单列市交通局,是集数据、语音、视频为一体的综合业务网络系统,将运载交通行业宏观管理需要的各种重要数据。部主节点和41个一类节点单位采用专线方式连接,其中部主节点采用155M信道化POS光接口连接,41个一类节点单位通过1条2M电路与部连接,并通过配置VPN网关设备,通过InternetVPN方式,实现网络连接的备份。(二)数据基础从基础数据现状分析,参与联网试点的13家单位中,除黑龙江、内蒙、甘肃将应用部交科院开发的具备协同办公功能的道路运输电子政务平台外,其余试点单位均已建设了省市县三级的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数据在省级层面的集中,部分试点单位还整合了道路运政稽查和道路客运线路数据资源。(三)标准规范基础联网试点将针对部级业务需求,以下列标准规范为基础,确定并4规范联网试点数据交换指标:1.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集;2.JT/T414-2006道路运输电子政务平台信息分类与指标;3.JT/T415-2006道路运输电子政务平台编目编码规则;4.JT/T654-2006IC卡道路运输证应用技术规范;5.JT/T655-2006道路运输电子政务平台数据交换格式。三、联网试点需求联网试点将重点整合试点单位的道路经营业户、营运车辆、客运线路、从业人员、稽查信息,建立全国道路运输基础信息平台,实现道路运输综合查询统计分析、跨省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违章)信息共享、道路运输公共信息服务功能。联网试点结束后,将拓展实现道路运输综合查询统计与挖掘分析、经营业户与从业人员身份核查管理、经营业户与从业人员信用管理、部省间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业务管理、重点城市道路客运信息快报、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月报、重点联系运输企业生产经营信息上报等功能。(一)道路运输综合查询统计分析主要服务对象为部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根据联网试点单位上传的道路经营业户、营运车辆、客运线路、从业人员、稽查信息,进行综合查询和统计;结合历史数据分时间、分地区、分主题进行挖掘分析,以图、表和基于GIS的形式展现,查询和统计可设定多项条件进5行多维度统计分析。(二)跨省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违章)信息共享主要服务对象为各试点单位及尚未列入联网试点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目前,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尚无有效手段交换省际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违章)数据,无法掌握本地道路运输车辆在外省市违章情况。联网试点将实现跨省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违章)数据交换,为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全面、动态的监管体系、考核体系提供技术支持。(三)道路运输信息服务主要服务对象为社会用户。联网试点将提供全国道路客运线路静态信息查询服务,为旅客提供全国和区域客运线路开通情况,便于提前安排出行计划;此外,还将提供全国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和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信用信息查询,包括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名单、未经年度审验的道路运输车辆名单、被吊销或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等。四、系统体系结构(一)总体体系结构框架系统体系结构框架由基础设施支撑平台、协同工作平台、业务管理应用系统、业务服务系统构成。1.基础设施支撑平台:为系统提供网络、主机/服务器、存储、6显示、输出等基础设施支撑环境。2.协同工作平台:包括数据整合和应用整合部件,如数据交换、数据库管理、数据共享系统等中间支撑环境,从而构建统一的协同工作环境。3.业务管理应用系统:面向行业管理部门用户的业务系统,包括综合查询统计分析系统、跨省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违章)数据交换系统等。4.业务服务系统:面向最终用户的服务系统,如面向网络用户的网上道路运输信息服务系统等。图1系统体系结构示意图7(二)系统硬件及网络拓扑结构系统采用面向应用的多层结构,对硬件系统采用如下部署:数据交换层、数据存储层、应用层和前端展现层。1.数据交换层:省级运政系统通过数据交换接口与前置机数据库完成数据交换。利用数据采集/消息中间件从前置机数据库直接抽取省级数据上传到部级数据库完成数据上行交换;利用数据采集/消息中间件从部级数据库分拣数据下传到省级前置机数据库,省级运政系统通过数据交换接口与前置机数据库完成数据的下行交换。数据交换平台数据库与应用系统和WEB服务系统通过中间件软件实现交换。2.数据存储层:包括数据库服务器集群和大容量存储设备,用于存储上传的道路运输基础数据。采用双机热备进行系统备份,采用数据库工具或用磁盘阵列自带的备份工具进行增量备份。3.应用层:包括对内服务器集群和WEB服务器,实现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功能。8图2系统硬件及网络拓扑结构示意图(三)系统软件功能设计1.道路运输综合查询统计功能部署在部内网平台上,用于对上传数据进行综合查询统计。根据业务需求分析,道路运输综合查询统计分析系统分为6大模块:道路运输行业综合分析、道路客运行业主题分析、道路货运行业主题分析、机动车维修与检测行业主题分析、驾驶员培训行业主题分析、道路运政稽查主题分析。每个主题分析模块除对各子行业进行不同组合的查询统计外,还可进一步从时间、空间不同维度进行组合与对比分析;通过积累的历史数据,利用相关分析预测模型和工具进行初步的趋势性预测。2.跨省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违章)信息共享功能9跨省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违章)信息共享系统,除了后台的数据传输、整合、交换功能以外,前端主要以门户网站的形式展现,省级用户可以查询本省车辆在异地的违章信息,并可以定制的格式进行下载和打印,下载的数据可以通过本地稽查系统接口,导入到本地稽查系统中。查询方式可以按省份和时间段方式进行整体查询,查询信息包括经营业户、营运车辆、从业人员、违章地点、违章时间、违章事实和处罚依据等基础信息,并可以同时提供车辆、业户模糊查询和精确查询。3.基于门户网站的道路运输信息服务功能广义全国道路运输信息服务系统,是一个庞大的为社会公众提供出行服务的信息系统,需要全社会不同层次的运输服务主体及时稳定的提供大量动静态信息作为数据支持,同时应以多方位、多种媒体的方式提供服务。鉴于目前全国道路运输信息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大量动态信息获取存在难度,联网试点将以门户网站的形式为社会公众提供客运线路静态信息查询服务,包括起讫点、途经站点、里程等信息查询,详细动态客运班次、时间、票价、余票等动态信息需直接链接到具备条件的试点单位的客运服务网站;此外,网站还将提供全国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营运车辆和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基本信息查询,使之成为道路运输信息服务系统的一个“一站式”的查询服务门户。
本文标题:部省道路运输信息系统联网试点建设方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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