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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审核要点目录1主要法律依据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审核人员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素质3辐射源与放射性建设项目的分类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内容4.1预评报告书内容4.2控评报告书内容5评价报告的审核要点附录1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GBZ/T181-2006)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审核人员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素质(1)较好掌握放射防护的相关专业知识,并经专业培训;(2)熟悉放射防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3)有一定编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的经历或实践;(4)最好具有一定放射性工作的经验或阅历。3辐射源与放射性建设项目的分类3.1辐射源的分类根据不同的场合或需要,辐射源可有很多不同的分类方式,如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极高危险源)、Ⅱ(高危险源)、Ⅲ(危险源)、Ⅳ(低危险源)、Ⅴ(极低危险源)类,V类源的下限活度值为该种核素的豁免活度;按放射性工作场所的管理方式不同可分为密封源和非密封源(开放型辐射源);按行政管理的职责范围可分为医用辐射源和非医用辐射源;等等。本讲义根据评价报告编写或审核过程中常涉及的辐射源作简单的分类介绍。(1)密封源永久密封在包壳里的或紧密地固结在覆盖层里并呈固体形态的放射性物质。密封源的包壳或覆盖层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使源在设计使用条件下以及在预计的事件条件下,均能保持密封性能,不会有放射性物质泄漏出来。(2)非密封源(开放型放射源)除密封源以外的所有形态的放射性物质。(3)射线装置使用电能产生电离辐射的装置,包括加速器、中子发生器和X射线机。23.2放射性建设项目的分类根据放射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潜在照射危害程度分为三类:A、B、C类。对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采用不同形式的评价报告格式,A类采用评价报告书,B类和C类采用简易程度不同的评价报告表(见附录)。(1)A类建设项目:核设施、辐照加工、放射治疗、非医用加速器、使用或贮存单个密封源活度大于3.7×1010Bq(1Ci)、甲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4×109Bq(100mCi))。(2)B类建设项目:医用X射线机房(含深部X射线治疗机)、行包X射线检查、X射线探伤、单个密封源活度为3.7×108~3.7×1010Bq(10mCi~1Ci)、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107~4×109Bq)。(3)C类建设项目:核子计应用、含X射线分析仪表应用、单个密封源活度不大于3.7×108Bq(10mC)设施、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不大于2×107Bq)。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内容对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的审核人员而言,不管是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下简称“预评报告”),还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下简称“控评报告”),要承担审核的重任,除了上述应当具备的专业素质外,当然还必须熟悉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否则“审核”工作就无从谈起。为使预(控)评报告的编制和审核更科学化、规范化,并按实际情况加以简化,如上所述,GBZ/T181-2006将建设项目分为A、B、C三类。B类、C类建设项目,可按附录中的报告表,逐项填写或审核。本讲义着重介绍预(控)评报告书的格式和内容。下述预(控)评报告书的内容是GBZ/T181-2006所作的总体规定,编制和审核单位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评价需要,调整章节的设置和评价内容。4.1预评报告书内容预评价报告书的内容的大纲如表1所示。各章节的具体内容,如表后各节所述。表1预评价报告书内容大纲序号章节名称主要内容1概述任务来源及评价目的、评价范围、评价依据、评价目标2概况与工程分析建设项目概况、工程(医学诊疗)分析3辐射源项分析源项概况、主要辐射源的性质及辐射水平分析4放射防护措施评价工作场所分布、分区、分级,屏蔽设计,防护安全装置等评价5辐射监测计划评价工作场所监测、辐射装置监测、个人剂量监测计划的评价6辐射危害评价正常运行状态、异常或事故状态的辐射危害评价7应急处置的评价应急组织、应急计划8放射防护管理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个人剂量管理、职业健康检查等。9结论10建议34.1.1概述任务来源及评价目的、评价范围(评价区域范围、防护与安全设施和人员范围)、评价内容(简要介绍:辐射源项、危害因素及其控制措施、放射防护管理和事故应急措施等)、评价依据、评价目标(放射防护原则、拟采用的辐射危害因素的管理目标值、相关技术条件或技术指标。4.1.2建设项目的概况与工程(医学诊疗)分析(1)概况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地址、性质、规模(工程主要设施、建筑面积、投资额)、人员(总额、种类人员比例)、辐射源增加计划、周围环境与居民情况、环境辐射水平。(2)工程(医学诊疗)分析生产工艺原理、过程与设施布置概况、设施布置规划图和工艺流程图;对设施布置规划图和工艺流程作出卫生学的分析和评价。对于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应对诊疗原理、过程或流程、设备布置等进行卫生学分析与评价并附设施布置规划图和诊疗流程图。4.1.3辐射源项分析(1)源项概况装置结构、主要参数、位置分布等(2)正常状态和异常(事故)状态下的主要辐射源、种类、产生方式、辐射水平4.1.4放射防护措施评价4.1.4.1工作场所分布、分区、分级(1)工作场所分布对放射性工作场所的整体布局进行评价。即,放射性工作场所的所在位置及其布局对建设单位乃至建设单位的周围环境和公众影响给于评价。例如,医用辐射工作场所尽可能设置在建筑物底层的一端或单独设置;尽量避开公共场所等。(2)工作场所的分区为便于辐射防护管理和职业照射控制,应将放射性工作场所按照照射水平进行分区。按GB188716.4条规定,放射工作场所一般应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①控制区需要专门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的区域定为控制区(大致剂量水平:在其中连续工作的人员一年内受到照射剂量可能超过年限值十分之三的区域),以便控制正常工作条件下的正常照射或防止污染扩散,并预防潜在照射或限制潜在照射的范围。确定控制区的边界时,应考虑所需要的防护手段与安全措施的性质和范围。对于范围比较大的控制区,如果其中的照射或污染水平在不同的局部变化较大,需要实施不同的专门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则可根据需要再划分出不同的子区,以方便管理。注意事项:A.在控制区的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处设立醒目的、符合规定的警告标志,并给出相应的辐射水平和污染水平的指示;B.制定适用于控制区职业防护与安全措施;4C.运用行政管理程序(如进入控制区的工作许可证制度)和实体屏障(包括门锁和联锁装置)限制进出控制区;限制的严格程度应与预计的照射水平和可能性相适应;D.根据情况,按需要在控制区的入口处提供防护衣具、监测设备和个人衣物贮存柜;E.按需要在控制区的出口处提供皮肤和工作服的污染监测仪、被携出物品的污染监测设备、冲洗或淋浴设施以及被污染防护衣具的贮存柜。②监督区不需要专门的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未被定为控制区,但需要经常以职业照射条件进行监督和评价的区域(大致剂量水平:在其中连续工作的人员一年内受到照射剂量可能为年限值十分之一至十分之三的区域)。注意事项:A.采用适当的手段划出监督区的边界;B.在监督区入口处的适当地点设立表明监督区的标牌。(3)非密封源(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的分级对非密封源工作场所,应按日等效最大操作量进行分级(见表2)表2.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分级级别日等效最大操作量甲4×109Bq(约100mCi)乙2×107Bq~4×109Bq(约0.5~100mCi)丙豁免活度值以上~2×107Bq注:日等效最大操作量的计算方法参照GB18871附录C。(4)给出放射性工作场所的布局图,标明各工作场所的名称、区别和级别。4.1.4.2屏蔽设计(1)设计依据与说明《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核,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因此GBZ/T181-2006对于A类建设单位在提供放射防护设施的设计图纸同时,还要求提供设计依据与说明,详细说明设计依据、计算模式或公式、使用的参数、计算结果等。(2)对计算结果进行核对在对屏蔽计算结果核对的基础上,对屏蔽设计能否满足防护要求并符合最优化原则进行评价。4.1.4.3防护安全装置对核设施、辐照加工、放射治疗等危害风险较大建设项目,应对安全连锁装置(门机、控制台与装置、其他)、装置故障系统(故障自动停机、故障显示、报警等)、正常运行保障系统、监视与对讲系统等进行评价。54.1.4.4其他防护措施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工作场所通风及室内有害物质控制措施、个人防护用具及防护监测必备设备的配置计划、表面污染控制及出入口人员污染监测措施(对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放射性三废的处理及防护措施、中子及感生放射性的防护等。4.1.5辐射监测计划评价工作场所监测:检测点分布、项目、监测频度辐射装置监测:监测规范依据、方法、项目、频度个人剂量监测:监测人数、周期4.1.6辐射危害评价正常运行状态工作人员平均年有效剂量、最高年有效剂量与标准规定剂量限值比较;异常情况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的分析,可能受危害的人数及程度。4.1.7应急处置的评价拟设置的应急组织与职责;应急计划4.1.8放射防护管理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个人剂量管理、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剂量及健康监护档案等。4.1.9结论结论应包括的内容:(1)放射工作场所的平面布局与分区是否满足放射卫生学要求;(2)放射防护和安全措施在正常运行时能否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符合情况;(3)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在事故情况下能否有效预防和控制潜在照射;(4)建设项目的放射性危害防护设施建设是否可行。4.1.10建议对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防护措施不完善之处提出改进建议。4.2控评报告书内容控评价报告书的内容的大纲如表3所示。各章节的具体内容,如表后各节所述。表3控评价报告书内容大纲序号章节名称主要内容1概述评价目的、范围、内容、依据与评价目标2概况与工程分析生产工艺(医学诊疗)原理、流程等分析、防护设施布置评价等3辐射源项分析源项概况、主要辐射源的性质及辐射水平分析4放射防护措施评价分区、分级,屏蔽设计,防护安全装置等落实情况与评价5辐射监测计划评价工作场所、辐射装置、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及评价6辐射危害综合评价正常运行状态监测结果评价、异常或事故状态的可能性及其辐射危害的分析与评价7应急准备与响应应急组织、应急计划落实情况8放射防护管理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个人剂量管理、职业健康检查等实施情况。9结论10建议64.2.1概述评价目的、范围、内容、依据、目标4.2.2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医学诊疗)分析生产工艺(医学诊疗)原理与过程或流程,防护设施布置情况并进行卫生学评价。给出设施布置和工艺流程图。4.2.3辐射源项分析辐射源的位置、装置的结构;辐射源产生的射线种类,辐射强度;对放射性同位素或放射性物质,列表给出核素的名称、状态、活度、能量等指标。4.2.4防护措施评价(1)预评报告的核实:工作场所布局分区与分级、屏蔽设计,防护安全装置的设置落实情况,对其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检查安全装置运行情况,对安全装置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2)放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用具的配备与使用情况。列出个人防护用具清单,并根据建设项目放射性危害种类,是否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作出评价。4.2.5辐射监测与评价4.2.5.1建没项目单位的自主监测(1)确认建设单位的辐射监测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定期复审情况;核实监测内容(监测项目、种类、地点、周期);查验本单位或委托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的监测资质和设备条件。(2)个人剂量监测
本文标题:评价审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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