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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论司法公正与民警公正执法》姓名:时间:电话:2调查的时间:调查的地点:调查的方法:个体调查谈话交流请教领导查阅资料调查的内容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国家权力机关必须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正确履行职能,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与时俱进,推动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必须认真思考和回答的一个紧迫而严肃的现实问题。一、监狱执法公正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内容监狱是刑罚执行机关,监狱执法公正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司法公正的最这样说,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由司法公正的本质决定的正义。“正义只有通过良好的法律才能实现。”司法所追求的公正是法律上的公正。社会间的任何冲突,在其它方式难以解决的情形下,均可诉诸于法律。人们认为法律能带来公正、秩序和安定,能够救治已被侵害的法律权利,恢复后屏障。之所以被扭曲的社会秩序。司法公正是通过司法活动所实现的正义。人们精心设计、创制了公正、正义的法律条文,也只是形成了一种正义的法律。虽然此种法律与正义仍停留在静止的状态。正义本质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正义自己无法实现自己,它必须通过公正司法才能转为现实。因此,司法公正的涵义应是指当法律分配的人们间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时,通过司法侦察、审判、执行活动,以公平、正义、平等、正当之精神为理念,使遭到破坏的权利、义务予以矫正,恢复到法律的应然状态。(二)是由司法公正的性质决定的司法公正具有程序性特征,它体现于司法过程的各个环节。(1)立法的公正性。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处理,只能以被合法证据证明了的事实和依法推定的事实作为3适用法律的依据。适用当先要准确,对法律的正确适用并不能仅停留在对法条的援引上,还应对法理进行进一步的阐释,只有在理解立法的宗旨和精神的基础上所作的判决才能实现司法公正。(2)裁判的公正性。司法机关依法作出客观公正的、不偏不倚的裁判,是裁判活动应有的要求,也是当事人的期望所在,是实现公正的落脚点和必然归属。(3)执行的公正性。司法机关要严格按照有关刑罚执行的法规条例公正执行刑罚,尊重和保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监狱是刑法的执行机关,司法公正的程序性特征决定了监狱执法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内容。(三)是由司法公正的原则决定的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实践,司法公正包涵以下四个原则:1、独立性原则。司法机关只能服从法律,不能受上级机关、行政机关的干涉,保持独立。2、中立性原则。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应超脱于当事人之外,不偏不倚,对当事人“无差别对待”。3、公开性原则。司法过程和结果要对当事人和社会公开。4、及时性原则。程序应及时终结,避免程序上的繁琐和极端形式主义,迟到的公正就是事实上的不公正。实行立法、裁定、执行三项司法权利的分离,是确保司法公开、中立、及时的重要保障,从这个角度讲,监狱执法公正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内容。二、监狱执法公正的现状评析(一)“六种现象”突显执法不公通过广大监狱司法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我国监狱执法工作正朝着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方向稳步迈进,逐步树立起监狱机关公正、廉洁、高效、文明的形象。在推动监狱司法工作与时俱进的过程中,其自身暴露出来的缺陷和问题也越来越清晰地摆在人们面前。概括起来可归纳为如下六种现象:一是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用语冷、硬、横、粗,执法语言不文明不规范。二是执法管理简单粗暴,打骂体罚、致伤致残致死罪犯的事情仍有发生。三是执法民警不作为、怕作为思想严重,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遇到问题绕道走的现象比较普遍,四是执法程序不规范,狱务公开、罪犯减刑、保外、准假探亲的程序,结果不规范的现象依然存在。五是执法犯法、妥协执法现象存在,收受犯属钱物,乃至私放罪犯的事情仍有发生。六是执法重心出现偏差,重生产经营,轻罪犯合法权益4保护的现象普遍存在。(二)“四个不适应”影响公正执法一是执法理念的不适应。不少监狱民警仍然习惯于按经验办事,习惯于靠个人权威推动工作。对监狱执法环境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反应迟钝,以言代法,以情代法,妥协执法的现象依然存在。对现代监狱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作为“管理社会的工具”这一功能属性认识不足。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的监狱管理理念尚未真正建立起来。二是执法能力的不适应。身为执法者而对执法者应具备的法律素养、法治理念缺乏深入思考与了解,执法而并不精通法律条文,执法而并不深谙法理,先天不足而后天又缺乏严格的训练。相当一部分监狱民警要么执法证简单粗暴,要么避重就轻甚至不作为,缺乏公正、文明、严格执法的自信心,常常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特别在刚参加监狱工作不久的青年民警身上表现尤为突出。三是执法管理的不适应。少数基层领导管理方式简单,对新形势下如何严格公正、文明、严格执法,思考不多,思路不明,指导不力。忽略先进经验、先进成果的学习志转化。工作中的经验主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消极应付的现象依然如故,致使执法不公的隐患仍长期存在,执法责任事故仍时有发生。四是执法教育的不适应。当前监狱民警执法教育的内容相对空泛化、简单化。时效性、针对性不强;教育的师资相对贫乏,教育方法单调,教育效果不明显;教育的资源分配不公监狱中层以上领导接受教育、训练的较多,基层民警接受教育的机会相对较少;学历型教育相对较多,技能型教育相对较少。被动接受教育的相对较多,主动学习新知识新理论的相对较少。相当一部分监狱民警心态老化,不思进取,安于现状而又无法适应现状。(三)“五大因素”妨碍执法公正一是社会转型时期的影响。监狱不是真空地带,在当前多元思想、多元文、多元价值观念的冲击之下,监狱民警的利益观、权力观不可能不受到影响,少数民警心态失衡,常常导致执法出现偏差。二是传统落后思想的影响。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5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传统的人治思想及传统的惩罚主义、报应主义行刑思想的影响一时难以消除。虽然做了一些柔性化的教育转化工作,但不少民警仍然存在有对罪犯合法权益的不尊重、不以为然思想。三是传统监狱体制的束缚。在监狱体制改革工作尚未普遍展开并取得成效的时候,大多数监狱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去解决经费不足、保障不足的问题。法律所规定的罪犯的权利义务往往难以得到真正的落实,侵犯合法权益的现象客观存在于经济文化欠发达地区的监狱。四是罪犯维权意识的增强。罪犯的家庭出身、文化程度、社会经历、犯罪性质发生了的变化。重复犯罪、暴力犯、职务、涉黑涉毒犯的增多。罪犯中抗拒改造、畏惧劳动暴力袭警的情形明显增加,极容易导致执法冲突。五是法制建设的滞后。目前,虽然有一部《监狱法》,但过于原则,不够全面,需要逐步建立起法律、法规、规章三个层次上,涉及监狱外部和内部的全面的法律体系。由于当法律尚不够健全,法规尚不够完备,规章尚不够严密,客观上给监狱基层负责具体执法业的一线民警带来许多不便与困惑。三、监狱公正执法的实现途径(一)端正执法思想公正执法是新时期监狱工作的生命线。“法者,天下之公义也。”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必须要站在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高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刑罚。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更要服务于人民,推动社会文明与进步。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指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这里的“本”、“基”、“源”,说到底就是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监狱人民警察代表国家依法执行刑罚,是维护公平与正义的重要力量。必须牢固树立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真正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不为权势所屈,不为金钱所惑,不为私情所动,给人以正义,救人于迷惘。否则,就会背离监狱工作的宗旨,偏离监狱工作的方向,损害监狱机关的形象。(二)树立“尚法”理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要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6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代表国家执行刑罚,必须首先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统一。因此,作为执法者,必须树立“尚法”理念即对法律的忠诚和信仰,对法律的心悦诚服地认同,毫无条件地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国际著名法学家伯尔曼说:“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僵死的教条”、“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树立“尚法”理念,关键是要反对“尚权”观念。反对权大于法,随意曲解、变更法律条文。监狱人民警察必须坚持以公平正义为执法之魂,坚定不移地执行法律法规所赋予我们的职责。如果不具备这种坚定、执着的“尚法”理念,就不可能实现执法的公正。(三)规范执法程序要做到公正执法,必须确保执法程序的规范、透明。执法者应对每一个执法环节的法律要求、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责任有清晰的全面的了解。不在执法程序上犯糊涂,不在应尽的职责上搞变通,不在手中的执法权力上谋私利。特别是在罪犯的奖励、计分、减刑、保外、探亲以及通信、会见等执法环节上要严格依法依章办事,做到公开、透明。既要体现法律的严肃,又应当严格保障罪犯合法权益。(四)优化执法环境一是要优化法制环境。必须逐步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狱法律法规。没有良好的法律法规可依,难以保证执法的公正。没有具体的、明确的、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条例可依,必将会给妥协执法、变通执法、随意执法留下一定空间;或者出现执法民警怕作为、为作为的另一类执法不公、不严的情形。二是优化政策环境。要通过监狱体制改革的推动,切保证民警的工资、福利等各项经费的足到位,解决监狱民警的后顾之忧,提高民警不公正执法的经济、政治成本。三是优化工作环境。在监狱布局调整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力度,边收缩调整,边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监区),加快监狱硬件建设规范化、现代化的步伐。着力改善监区分监区民警办公、值班条件及警戒防护设施,有更沛的工作精力,有更多的内强素质的时间,有更可靠的执法保证。(五)强化执法教育7随着执法环境的变化和押犯构成的变化,民警普遍感到执法困惑:旧的方法不可用,新的方法不会用,有时甚至无办法可用。民警执法能力的相对弱化,也是导致监狱执法不公正的重要原因。因此要按照“革命化、专业化、正规化”要求,全面强化执法教育,提高民警的整体执法素质。(六)硬化执法监督一是要硬化内部监督,解决内部问题。监狱政工、纪委、监察、审计、信访等业务部门要形成合力。都应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绝不姑息迁就,养痈遗患。要认识到从严治警就是最大的从优待警。二是要适应越来越强硬的外部监督,主动邀请人大、政协、驻监检察机关和主流新闻媒介来监狱检查指导执法工作。让社会更多地了解监狱、认识监狱,消除对监狱工作的误解。提高监狱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美誉度。来一次执法思想、执法管理的大革命,变被动为主动,变消极为积极,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自觉适应法治社会的刚性要求,真正把监区建设成为展示社会文明与进步的一扇重要窗口,推动监狱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发展。
本文标题:试论司法公正与民警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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