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网络 > AI人工智能 > 语言标记性与第二语言教学(修改版)
语言标记性与第二语言教学吴亚运(安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安徽芜湖241000)摘要:标记理论源于布拉格学派的音位分析,属于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分支理论。近百年的发展,如今标记理论已跨越学科界限,走向词法、语义、语用等众多语言学分类研究当中。本文借以大量理论与实证研究依据,在寻求标记理论在语音、词法、语义、语用四个方面是如何体现与运用的及其发展前景条件下,进而从人脑一般认知规律或原理引出其对于英语教学的启示。关键词:标记理论;标记;教学引言标记理论源于上世纪30年代,由布拉格学派创立,最初用于分析音位的区别性特征,即语言的对立和不对称现象。标记的概念最初是由音位学家Trubetzkoy在其所著的《音位学原理》一书中提出的,“一对音位对立中其中一个成分的特点是具有标记而另一个成分则没有这种标记。”例如在/t/和/d/这两个对立的音素中,前者是无标记的,因为/t/没有浊音,而后者则因为有浊音而成为有标记。有区别性特征即为有标记项,反之亦然。后来,Jakobson将标记理论由音系扩展至形态学,引入到词法领域,用来描述语法和语义现象。例如,在book/books中,book是无标记的,而books是有复数标记的;在dog和bitch中,dog是无标记的,既可指雄性,也可指雌性,而bitch则是有标记的,只指雌性。如今,随着标记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理论的不断完善,标记概念已延伸至语言学研究的各个分支,诸如语义、语用等等,用途广泛,包括语言教学。本文重点就标记理论在语言的发音、词汇、语义和语用四方面的运用进行探讨,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得出其对第二语言教学的深刻启示与意义。1.关于标记理论布拉格学派是结构主义语言学派当中的非常重要的一支,主要致力于分析研究自然语言各层次的功能系统,在音位、词法、句法领域颇具建树。标记概念是由特鲁别茨科伊在所著《音位学原理》中提出的,并根据标记理论3个不同层次提出与音位学中标记概念相关的4种音位对立表缺对立;程度对立;均等对立;可中和对立。紧接着,Jakobson对特的音位学进行了修改,首创音位标记,并提出(12对)区别性特征理论。提出该理论是想建立一种能够区分世界上任何一门语言的音位系统。而区别性理论是完全建立在二分法的语言分析基础上得出来的,因为Jakobson一直是站在语义分析的基础上来选择概念特征的。Jakobson的区别性理论虽有二分法的局限,但是他的这一理论对后来的语言标记性研究是具有重大贡献的。为此,他说过这样一句话:“有标记范畴总的意义是指某一特性A的存在,而相对应的无标记范畴,总的意义不表示A的存在,而是主要地(但不是惟一)表示A的不存在。”他还简化了标记的概念,用“+”号代表有标记,用“-”代表无标记。Jakobson还特别地将特的标记对立思想运用于词汇、语法领域,并且还将其带入语言习得研究当中。另外,Jakobson在形态句法和语义学中对标记理论进一步发展。再者,60年代前期标记理论研究处于落寞期,直至60年代,形式主义语言学派开始重视标记研究,并用其解决音位学中问题。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是其中的转换生成语法学家Chomsky。他对标记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是:任何特征有标记(Markedness)或无标记(Unmarkedness)完全是任意的,就/t/和/d/这两个对立的音素来说,我们既可以把浊音/d/作为区别性特征,也可以把清音/t/作为区别性特征,因为它们俩完全等值,作为任何一方,与对方都是有区别性特征的。而且可以说有无标记项都可以用+或—来表示,这对于区分元辅音和浊音是有很大帮助的。后来他与Halle联合出版《英语发音模式》,重新运用标记理论研究音位学的问题,并对该理论不断加以完善。他与Halle意识到Jakobson的理论比较极端,所以从句法特征出发选取概念特征并提出39对普遍标记特征来代表生成语法中的自然性。另外Chomsky从内在方面定义标记,认为标记是普遍语法特征作用的结果。Chomsky与Jakobson都认为标记是与普遍语言及语言习得有联系的,所以后来都把兴趣扩展到语言习得问题上。如今标记理论已跨越学科界限,走向词法、语义、语用等诸多语言学分类研究当中。下面主要就该理论在语音、词法、语义和语用四大块的运用对英语教学的意义探讨一番。2.标记理论的实际运用王立非(2002:1)曾把标记理论的发展概括为4个主要阶段:音系、语义、类型学及语用。习晓明则从词的形态构成及语义等方面分析了该理论在词汇教学中的运用。本文即就前一节所述4个方面来看标记理论,主要看其在语言习得中所发挥的作用。盖淑华在其标记理论在语言习得中的作用的文章中谈到标记理论运用在语言习得的词法层面的见解。2.1标记理论的语音层面“有标记范畴总的意义是指某一特性A的存在,而相对应的无标记范畴,总的意义不表示A的存在,而是主要地(但不是惟一)表示A的不存在。”这是前面提到的Jakobson所说的话。意思就是说如果有标记项肯定传达信息X,无标记项却未必传达信息X:可以认为传达,也可以认为不传达,或与此无关。即对立双方分别是“X”和“X+非X”。所以无标记项的意义要远超于有标记项,符合世界上一般语言的趋势,但后者比前者表达的意思更具体、更精确、更合乎自然、更常用。语音中音位就是由有无标记项组合而成。还有Jakobson(1941)在《儿童语言、失语症和语言普遍规则》一书中提出音系系统的层级结构,处于中央的语音音素是语言的基础,为核心音,是无标记的;靠近边缘的语音称为边缘音,分布范围相对较窄,是有标记的。他在这个语音层级中发现有这样一个标记等级或者叫做层级链:核心音边缘音罕见音。即范围越狭窄越难学,就越容易遗忘。然而语音的习得顺序却与儿童的习得顺序颠倒,这也就是失语症的症结所在,患者首先丧失的极为标记性较强的音段。同样,婴儿学会的第一个词通常是妈妈或爸爸,这也可以用标记理论的音系层面来解释。婴儿出生即会并最先习得无标记的元音和辅音(a,m,p)。因此,无标记项语音要先于标记项被习得,也比标记项更容易被习得。而且在自然语言使用中,无标记现象总是多于有标记现象最简单的也是最长久最牢固的。2.2标记理论的词汇、句法层面关于标记理论在词汇及词汇教学与习得方面的文章不胜枚举。比如,王立非(1991:4)谈到英国语言学家Lyons(1977)提出的形式、分布和语义3种标记类型时强调,在词汇系统中,含有外部标记的词为有形式标记,无外部标记的词为无形式标记,例如,在host/hostess,heir/heiress中,每对反义词中都有一个词(hostess,heiress)包含后缀或前缀,在形式标记中这种前后缀是表示相反意义的形式标记。而英语中形式标记通常表现为派生与屈折。但这只局限于形式相关的对立关系中,good和bad就无从解释。所以就必须说到分布标记和语义标记。后两者说明两点:无标记项词汇分布范围更广,使用更频繁,出现频率更高,意思比较宽泛不具体,而标记项则相反,推导出:无标记项更易教授与习得。再比如,习晓明(2005,7:4)的在其标记理论与英语词汇教学一文中同样提到词汇的形态结构及其语义的上下义关系。无论是词的构成形态,还是词的意义,其有标记项都是表达一种额外的、特殊的意义,都是从无标记的典型成员扩展而来。再者,还有像盖淑华(2002,3:2)在其标记理论在语言习得中的作用一文中提到她的标记在词法层面运用的实证研究。无标记词比有标记词易得,同样在语言习得中,无标记词也比有标记更具优先权。词汇如此,短语也不例外。SLA总会呈现一种先习得非标记性部分后再习得标记性部分的趋势。无论是西班牙语,还是英语,宾语代词都是必需的,这就说明二语习得的初始阶段与母语是没有多大关系的,主要还是标记理论在起作用。当然她是建立在Jakobson对俄语动词结构的研究理论基础上的,难免用在我们二语中英语的习得与教学上有些牵强附会。还有很多研究者,这里不再一一列举。第二,即句法。这一方面,笔者觉得盖淑华的实证相对有较强的说服力,尤其是对于之后的教学层次。句子的结构和词序显示其标记性:1.Ididnotlikemusic.2.MusicIdidnotlike(,butIreallylikedpainting).3.NeverdidIlikemusic.2、3相对于1均是有标记成分,以有别于1的句子构成(包括词序)来显示其标记性。这与生成语法理论相适应。另外,英语句法中,双宾结构(Igiveyouanapple.)与疑问形式的介词短语后置(Who(m)didJohngiveabookto?)均为有标记,不易习得。然而,盖淑华提到Mazurkewich和Liceras曾对以法语为母语的英语学习者进行调查,说尽管法语中只有上述结构的无标记形式,英语习得顺序仍然是无标记在先,有标记在后(Battistella,1996),并且Mazurkewich断言:说二语习得者获得无标记结构先于有标记结构。2.3标记理论的语义层面起初的标记研究主要集中在词汇层面,直到英国语言学家Lyons(1977)对语义的标记现象作了详细的探讨。王立非(1991:4)也对语义标记做了介绍,称语义标记具有特殊的意义,一个语义有标记词在词义上比语义无标记词较具体,语义范围较窄并具有专指性,语义无标记词的语义范围一般要比有标记词宽。与此相应的是有标记项在分布范围上要比无标记项受限制。语义分析目前仍然需要义素分析的方法来进行。下面举例说明:Man/Woman:man在表示统称时,意为所有人类,包括男女在内。Woman只能指代女性。对应的人称代词亦是如此,he可以指代所有的人类,she只能指代女性。通常语义标记词之间存在一种上下义的关系。还有我在引言中也附带说明过关于dog的例子,下面是王立非呈现的图例。Dog/bitch语义关系Dog(狗)Dog(male)bitch(female)这类阳性名词在使用中范围较广,频率较高,致使一些阴性名词在语言的长期使用当中逐渐退化,甚至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用于统称的阳性名词.这在苗兴伟(1991:3)的从标记理论看英语中的性别歧视一文中有大量论述。另外,以形容词为例,为什么我们不常说Howyoungistheboy?/Howshortisthatriver?等等。像old/young,tall/short等量级形容词,在英语中,前者是可以充当整个量级,程度相对较高,有中性意义或普遍意义,被称为覆盖性词语,属于无标记的。后者则完全相反。再者从王立非的文章中,我们可以得知,形式标记中的派生与屈折词也属于语义标记词,像diningroom,classroom,restroom,washroom,bedroom,reading-room,waitingroom,rooms等,这些下义词是有标记的,都是由无标记的原词引申而形成,而上坐标词表示类属,一般都是无标记的。2.4标记理论的语用层面孟凡胜、滕延江(2005:8)在其标记理论述评一文中谈到,做到语用即要使信息的组织既要符合一定的语义意图,又要符合一定的交际场合,所以这实际上是信息的组织过程。在这里我们要弄清2个概念:预设、标记主位。预设,即言外之意。预设产生的结果积极和消极的都有,我们需要注意。比如,上一节谈到的:Howyoungistheboy?/Howshortisthatriver?等等。前者预设即thatboyisyoung,后者即thatriverisshort.在交际场合,要达到意思的准确传达且不会违背交际规则而得罪人,那么,我们通常采用带有中性意义的无标记词。Howoldistheboy?/Howlongisthatriver?------theageoftheboy/thelengthofthatriver.孟凡胜、滕延江对标记主位进行了一定的研究。标记主位属于一种信息的编排方式。按照人的认知理解顺序,一般说话者将新信息留在后面陈述,将已知信息放在前面陈述,这是一种线性安排。然而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一般最容易引起听话人注意的却是句首成分。那么,出于交际意图的需要和词序排列的变化,就把一个或两个相同结
本文标题:语言标记性与第二语言教学(修改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02996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