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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1、安装防盗门窗、报警装置,配备灭火器材。工作人员能正确使用防盗、灭火设备,严禁随意拆改自动报警设备。下班离室前一定要关锁好防盗门和相关电器设备,并开启报警装置。2、现金存放过夜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将超限额现金存入银行的,必须向分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存放在财会室内过夜,否则一旦发生失窃案件,必须追究全额偿责任。若有大额现金存放在财会室过夜的,学校还须安排专门值班人员守护。3、学校部门和个人如有大额现金交财务室,必须在下午4:00之前办理,确保大额现金及时存入银行。4、财务人员去银行解、取大额现金,单位应安排保卫人员。5、非本室人员或非公务需要,原则上不得进入财务室。6、印鉴、票据必须妥善保管,支票、汇票及相关票据不得预留印章。7、财会人员应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防止各种意外事件的发生,保护学校和集体财产的安全。8、经常性地做好财务账本的防潮、防蛀、防火、防水、防盗、防腐蚀工作。9、遵守学校财务保密制度,严守财务纪律,不得随意向外泄露财务开支情况,确保学校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学校资金的高效运转。违者,将直接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本文标题: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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