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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第三章 工程建设资质
第3章工程建设资质3.1工程建设资质3.2系统集成资质的评定3.3工程的承接本章小结习题第3章工程建设资质本章提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是指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单位和系统集成商,都必须了解资质的申请和获取,根据已有的资质可以承揽相应的工程。本章主要介绍了计算机网络工程资质以及工程承接中的招、投标。3.1工程建设资质一般说来,“资质”是指能区分在特定的工作岗位和组织环境中的工作绩效的个人(单位)的特质。这些特质既包括知识、技能、规模等表层特质,又涵盖了深层的特性、价值观念、内驱力等方面的内容。工程建设资质常常针对一个单位的来讲,它是一系列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种特质的结构化组合,资质的内容和评判、资质水平高低的等级划分都有明确的描述和界定。3.1.1工程建设资质分类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指出,企业按照资质标准规定要求申请相应资质,经审查合格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在建设工程中,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建设工程勘察分为三个序列,即综合、专业、劳务资质;工程设计分为四个序列,即综合、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工程施工分为三个序列,即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工程监理资质设若干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勘察活动,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包括: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的勘察、设计、测试监测检测、咨询、岩土工程治理(含地质灾害治理等))、水文地质(水文地质测绘、勘探、测试与试验、成果整理等)、工程测量(平面、高程控制测量,白纸测图,航空、地面摄影测量,专业工程测量,制图等内容)、海洋工程勘察等。建设工程设计活动,是指根据建设工程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是指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维修(护)、拆除活动。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在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建设工期、费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实施监督的活动。3.1.2工程资质要求建设工程勘察、监理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等级;工程设计资质设综合、甲(河北省建筑设计院、核四院)乙、丙四个等级;建设工程施工资质设特、一、二、三级四个等级。每一个等级都有相应的具体要求。具体要求参看《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3.1.3工程资质获取企业首次申请资质,应当根据资质标准,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一)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和通过工程建设网网上申报的相应的电子文档;(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预核准通知书;(三)企业章程;(四)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书;企业法人代表的国籍证明、简历、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书等。(五)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六)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及相关业绩有效证明材料等;(七)企业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八)资质标准要求的工作场所的购置(租赁)合同和发票;申请施工类资质的企业还需提供设备购置(租赁)发票等相关证明。综合布线需要建设部颁发的智能化建筑资质,网络工程需要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系统集成资质(一)系统工程设计单位资质标准:1、必须具有建筑甲级工程设计资格;2、在设计技术上,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总体负责与组织协调、实施的实力;3、有固定的设计场所,有较先进的设计装备手段,具有用CAD技术完成设计全过程的能力;4、已完成三项以上具有相应智能化功能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项目,运行良好,验收合格。5、具备设计质量管理体系,对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服务体系完善有效,有健全的计划、技术、经营、财务等管理制度;6、从事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的各种从业人员的总数不少于30名:各种专业子系统{自控、通信、广播音响、消防、保安、卫星接收闭路电视、综合布线、网络等)人员齐全,结构合理。其中各种专业子系统至少有两名主持过该专业子系统单项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必须具备2名以上智能化系统集成总体设计师。7、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人民币。。(二)系统集成商(在工程设计单位总体负责和指导下做深化系统集成设计工作或系统承包的单位)及子系统集成商(从事单项系统工程深化设计及子系统承包的单位)资质标准:1、系统集成商(1)、凡在国内注册,并从事智能化系统工程业务达三年以上的单位有申报资格;新成立的单位在相应条件具备的情况,可先申报暂定资质。(2)、具有实施两个500万以上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的成功实例,五个以上子系统工程项目的设计、安装、调试并经过一年以上的运行,并证明质量优良的工程实例;(3)、具有至少五个以上子系统(其中必须具备网络专业)专业的技术人员,其中每个子系统必须有两名以上经过专业培训的主持过该专业单项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工程师;必须配备至少一名智能化系统集成总体设计师;还应具有响应的工程管理人员的预决算人员。(4)、专职从事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30名,各种专业人员的结构合理。(5)、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健全的技术、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6)、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人民币,有良好的技术装备,具有用CAD完成设计过程的能力。建筑智能化工程(包括:1、计算机管理系统工程;2、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3、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4、智能卡系统工程;5、通讯系统工程;6、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综合布线系统工程;9、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10、广播系统工程;11、会议系统工程;12、视频点播系统工程;13、智能化小区综合物业管理系统工程;14、可视会议管理系统工程;15、大屏幕显示系统工程;16、智能灯光、音响控制系统工程;17、火灾报警系统工程;18、计算机机房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二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三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6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3.2系统集成资质的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资质是指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综合能力,包括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质量保证能力、技术装备、系统建设质量、人员构成与素质、经营业绩和资产状况等要素。凡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单位,必须经过资质认证并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3.2.1系统集成资质等级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第十一条规定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一、二、三、四级。各等级所对应的承担工程的能力如下: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三级:具有独立承担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大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四级:具有独立承担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中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3.2.2系统集成资质评定条件一级资质的要求如下:(一)综合条件(二)业绩(三)管理能力(四)技术实力(五)人才实力(一)综合条件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四年以上,原则上应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一年以上;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亿元,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业绩1、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3亿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两项300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1500万元以上项目总值超过6500万元,这些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至少应部分使用了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3、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9000万元),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5000万元;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在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居国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三)管理能力1、已建立完备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有效运行一年以上;2、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3、已建成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四)技术实力1、有明确的系统集成业务领域,在主要业务领域内技术实力、市场占有率等居国内前列;2、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深入研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业务软件平台或其他先进的开发平台,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工具,且在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加以应用;3、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高级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并建立完善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4、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300万元以上。(五)人才实力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25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8名;3、培训体系健全,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组织实施与考核;4、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并能有效实施。其他级别也是按照以上几个方面进行评定,但是各级别的具体要求不同。各级别的主要评定要求见表3-1。表3-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条件等级注册资本(万元)近3年系统集成年均完成(万元)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可独立承担的系统人数本科以上职称系统集成经验集成项目120003000015080%高级5年国家级21000500010080%高级4年省级320015005080%中级3年中小企业430总计10001580%中级2年小企业3.2.3系统集成资质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一、二级资质向信息产业部申请,三、四级资质向省信息产业厅申请。申请资质认证的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二)独立或合作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两年以上(含两年)。(三)具有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能力,并完成过三个以上(含三个)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四)具有胜任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专职人员队伍和组织管理体系。(五)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先进的信息系统开发、集成的设备环境。申请单位准备资质申请材料信息产业部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办公室综合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初审资质认证专家委员会审核信息产业部审批信息产业部颁发《资质证书》反馈给省市产业管部门通不过通不过通过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根据认证和审批分离的原则,按照先由认证机构认证,再由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
本文标题:第三章 工程建设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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