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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施工合同款支付控制第一节工程计量与计价控制在合同款支付中,计量和计价是控制价款支付的最基本要素。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常采用单价结算方式,因此,对监理工程师来说,熟悉、理解并正确使用合同工程量清单进行结算,十分重要。一、《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介为了规范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的有关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水利部组织编制了《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并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适用于水利枢纽、水力发电、引(调)水、供水、灌溉、河湖治理、堤防等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工程的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活动。《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将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分为: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清单,清单格式分别如表5-1~5-4所示。措施项目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小型临时工程措施、施工企业进退场措施、大型施工设备安装拆迁费等。其他项目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过程中招标人要求计列的费用项目。零星工作项目指完成招标人提出的零星工作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二、工程计量的重要性在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的测量和计算,称为工程计量,简称计量。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常采用的单价合同形式结算,其主要依据的合同文件之一是工程量清单,常用格式如表5-1所示。在单价合同结算中,计量工作十分重要,计量结果的正确性和准确性,直接决定了工程价款支付的正确性和准确性。《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规定:“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控制工程计量,既要保证计量结果符合合同约定,又要有利于合同履行和管理,其要点是:(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计量项目范围计量。(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计量方法计量。(3)承包人完成的予以计量的工程对象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4)应建立规范、严谨的计量工作程序,设计和约定系统的计量成果报表格式和支持性材料内容和格式。三、合同计量的范围所谓合同计量的范围,是指承包人完成的、并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计量并据此作为计算合同支付价款的项目,合同中未予规定的部分不予计量。例如:合同规定按设计开挖线支付,对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理超挖部分不予计量;再如,对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未单列但又属于合同约定承包人应完成的项目(如承包人自己规划设计的施工便道、临时栈桥、脚手架以及为施工需要而修建的施工排水泵、河岸护堤、隧洞内避车洞、临时支护等),不应予以计量,这些项目的费用被认为在承包人报价中已经考虑,分摊到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项目中了。一般来说,应予以计量的合同项目范围为:(1)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项目。(2)经监理人发出变更指令的变更项目。(3)经监理人同意并由承包人完成的计日工项目。四、监理人认可承包人计量项目的原则监理人认可承包人申报的工程计量,应符合下列条件:(1)计量项目应确属完工或正在施工项目的已完成部分。对于承包人未完成的工程任何部分,监理人均不得提前认可。(2)计量项目的质量应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对于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不管承包人以什么理由要求计量,监理人均不予进行计量。(3)承包人申报的计量项目、计量方法、采用标准等均应符合合同文件的约定,并且计算结果准确。(4)计量项目的申报资料和验收手续应该齐全。承包人在申报工程计量时,应按约定提交完整的支持性材料,一般包括:1)监理人同意计量项目开工的证明材料。2)监理人对计量项目质量合格的认可证书、质量评定自检表等。3)项目计量原始数据资料、计算过程和成果等,如测量控制基线、桩位布置图、图纸或测量资料、工程量计算书等。五、计量工作方式根据《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计量方式如下:1、由承包人在监理人的监督下进行计量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然后,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人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人按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人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若承包人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2、监理人承包人联合计量在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人联合进行测量计量,即在承包人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人要求承包人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人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人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有些特殊项目诸如建筑物的原始地形、水下地形、疏浚工程量的计量等,在合同中也可以约定由发包人代表、设计代表、监理人、承包人联合进行测量和计量,以确保工程量的计算计量准确。采用这种计量方式,由于双方在现场共同确认计量结果,减少了计量与计量结果确认的时间,同时也保证了计量的质量,是目前提倡的计量方式。六、计量的方法工程计量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主要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的工程量是用作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技术条款中有关计量与支付的规定计量的工程量,监理人应按合同严格执行。监理人的计量工作,既要做到公正、诚信、科学,又要执行科学的计量方法,使计量工作尽量做到系统化、程序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各个项目的计量方法,一般在技术条款、工程量清单前言中规定,实际计量方法必须与合同文件所规定的计量方法相一致。一般情况下,有以下几种方法。1、现场测量现场测量就是根据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情况,按规定的方法进行丈量、测算,最终确定支付工程量。在每月的计量工作中,对承包人递交的和方资料,除了进行室内复核工作之外,还应现场进行测量抽查,抽查数量一般控制在递交剖面的5%~10%。对工程量和投资影响较大的收方资料,抽查量适当增加,反之可减少。如覆盖层开挖计量,除检查施工面貌外,可适当抽查几个部位,并且采取中间计量的方式进行月计量,最终以开挖面貌或设计开挖线形成后的总量控制。要特别注意土石方开挖和土石方填筑工程量的计量规则,是按实际开挖的面貌还是按设计开挖线计量,应依据合同规定确定。土石方开挖工程量的计量,要特别注意土方和石方的计量界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技术条款中以施工开挖方法和使用的开挖机械划分土方和石方的计量界线。将无须采用爆破技术进行开挖,而可直接使用手工工具或土方机械开挖的料物定义为“土方”,将需要采用系统钻孔和爆破作业开挖的料物定义为“石方”。并规定使用机械开挖的风化岩石,以及不大于0.7m3的孤石或岩块均列为“土方”;体积大于0.7m3、需用钻爆方法破碎的孤石或岩块均列为“石方”。由于各个工程的规模及其开挖所用的机械不同,合同中规定的土方和石方的计量界线不同,例如:二滩工程以1m3坚硬孤石,三峡工程以1.5m3坚硬孤石为界。对于一般大中型工程施工设备而言,以0.7m3的坚硬孤石为界较好。2、按设计图纸计量按设计图纸计量是指根据施工图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算,以确定支付工程量的方法。一般对混凝土、砖石砌体、钢木结构等建筑物或构筑物按设计图纸的轮廓线计算工程量。3、仪表测量仪表测量是指通过仪表对所完成的工程量的计量,如项目所使用的风、水、电、油等,以及混凝土灌浆、泥土灌浆等。4、按单据计算按单据计算是指根据工程实际发生的进货或进场材料、设备的发票、收据等,对所完成工程进行的计量。这些材料和设备须符合合同规定或有关规范的要求,且已应用到项目中。5、按监理人批准计量按监理人批准计量是指在工程实施中承包人按照监理人的批准、指示完成某些工作,其批准、指示中明确的工程量作为支付工程量,承包人据此申请支付。这类计量主要发生在现场条件变化情况,如隧洞支护的随机锚杆、基础处理的换填等。6、合同中个别总价项目的计量在水电工程施工固定单价合同中,有一些项目由于种种原因,不宜采用单价计价,而采用总价,如临建工程、临时房建工程、某些导截流工程、观测仪器埋设、机电安装工程等。承包人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D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依据承包人完成的总价项目形象进度和总价项目分解表进行支付。七、工程量计量的计算所有工程项目的工程量的计量计算方法均应符合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这里主要介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水利工程工程量的计量计算方法。1、重量计量的计算(1)凡以重量计量的材料,应使用经国家计量部门检验合格的称量器,在规定的地点称量。(2)钢材的计量应按施工图纸所示的净值计量。在水利工程中使用的钢材主要包括钢结构中使用的板、管、型材以及钢筋混凝土中使用的钢筋、钢丝等。1)钢筋应按监理人批准的钢筋下料表,以直径和长度计算,不计入钢筋损耗和架设定位的附加钢筋量。2)预应力钢绞线、预应力钢筋和预应力钢丝的工程量,按锚固长度与工作长度之和计算重量。3)钢板和型钢钢材按制成件的成型净尺寸和使用钢材规格的标准单位重量计算其工程量,不计其下料损耗量和施工安装等所需的附加钢材用量。施工附加量均不单独计量,而应包括在有关钢筋、钢材和与预应力钢材等各自的单价中。2、面积计量的计算结构面积的计算,应按施工图纸所示结构物尺寸线或监理人指示在现场实际量测的结构物净尺寸进行计算。3、体积计量的计算(1)结构物体积计量的计算,应按施工图纸所示轮廓线内的实际工程量或按监理人指示在现场量测的净尺寸线进行计算。大体积混凝土中所设体积小于0.1m3的空洞、排水管、预埋管和凹槽等工程量不予扣除,按施工图纸和指示要求对临时孔洞进行回填的工程量不重复计量。(2)混凝土工程量的计量,应按监理人签认的已完工程的净尺寸计算。(3)土石方填筑工程量的计量,应按完工验收时实测的工程量进行最终计量。4、长度计量的计算所有以延长米计量的结构物,除施工图纸另有规定,应按平行于结构物位置的纵向轴线或基础方向的长度计算。八、特殊情况下计量的计算1、按资源价值消耗计量工程量的测量和计算,一般指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永久工程实物量的计量,但有时也需要对承包人完成监理人指示的计日工或应急抢险等所需要的现场实际资源消耗进行计量。这里,计量的要素主要有:(1)人工消耗(工日数)。(2)机械台(时)班消耗。(3)材料消耗。(4)时间消耗。(5)其他有关消耗。根据现场实际资源实际消耗量进行计量,监理人应做好同期的记录,并及时认证形成书面文件资料,做到“日清周结月汇总”,切勿拖延签字认证。2、赔偿计量费用控制中遇到的赔偿计量主要是对承包人提出的索赔的计量。赔偿计量中主要是对资源损失的计量,包括有形资源(人工、机械、材料)损失计量和无形资源(时间、效率、空间)损失计量。计量的方法一般根据现场记录计算资源的实际损失,但有时也采用有无影响事件发生两种情况下的对比方法。有形资源损失较易计量,监理人一般可根据对专项工作连续监测和记录(如监理日记、承包人的同期记录等)按实际损失法计量;时间、空间损失情况较为复杂,一般根据现场记录和文件,通过综合分析、计算进行计量;承包人的效率损失则常采用对比分析的方法,在资料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协商确定“效率降低系数”(影响事件使正常效率降低的程度)进行计量。在这类赔偿计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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