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Q/HDRD-220-10.007-2010第1页共21前言为适应公司现代化管理的需要,依据企业办法化工作的要求,结合“三标一体”管理体系内容,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代替Q/HDRD-220-10.007-2006《设备缺陷管理办法》。本办法与Q/HDRD-220-10.007-2006《设备缺陷管理办法》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在“标本兼治、关口前移”缺陷管理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设备“零缺陷”的管理模式;——量化了设备“零缺陷”管理的目标;——明确了公司、部门、班组三级缺陷管理网络,以及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引入“消缺及时率”概念,并以此作为衡量消缺及时性的办法;——规定了延期消缺申请的流程及要求;——细化了缺陷专题分析及缺陷月度分析的具体要求;——对考核细则进行了修改、补充,加大了对重复消缺的考核力度;——对消缺奖基数、各部门系数以及部门缺陷定额进行了修改。本办法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本办法由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办法化委员会提出。本办法由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本办法起草部门:生产技术部本办法主要起草人:黎鹏本办法审核人:田桂宇、任子明本办法审定人:刘蔚彬、王江权本办法批准人:禹红杰Q/HDRD-220-10.007-2010第2页共22页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邯郸热电厂设备零缺陷管理办法第一章范围本办法规定了设备缺陷的分类、各级人员的职责权限、缺陷管理要求及消缺程序,缺陷月度分析和专题分析、考核等。本办法目的是为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力求实现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规范缺陷管理流程,真实反应设备健康状态,在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的缺陷管理原则基础上,实现设备“零缺陷”管理。本办法适用于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办法同时适用于国电电力邯郸热电厂。本办法不适用于技术监督范畴内的设备缺陷。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华北电集达标[1999]21号中国华北电力集团星级火力发电厂考核办法(修订本)2000年国家电力公司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与创一流规定2005年3月14日国电集生[2005]78号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修订版)2010年国电电力发展有限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评级考评办法第三章术语和定义第一条缺陷Q/HDRD-220-10.007-2010第3页共22页设备在运行、备用期间的所有非正常状态均称为设备缺陷。缺陷按其处理条件分为一、二、三类。(1)一类缺陷一类缺陷是指需大修、小修、停机炉才能处理的缺陷。(2)二类缺陷二类缺陷是指需降负荷或大的系统倒换才能处理的缺陷。(3)三类缺陷三类缺陷是指可以及时安排解列倒换进行处理的缺陷。第二条设备零缺陷管理设备零缺陷管理是指对设备运行及备用中发生的威胁安全生产、影响出力或经济性、影响文明生产的设备缺陷应在24小时内予以消除,并通过提高检修质量、巡检质量以及加强设备运行状况分析和缺陷分析等积极活动,提前进行预防性工作,最终消灭缺陷,保证设备长期、安全、经济运行。第三条设备零缺陷管理目标设备零缺陷管理目标:部门月消缺率≥95%,月消缺及时率达到100%。第四条三级缺陷管理网络是指通过由公司、生产部门、班组构成的三级网络,实现缺陷管理、缺陷分析、缺陷考核高效运作。第五条消缺率消除缺陷数消缺率=×100%发生缺陷数注:消除缺陷统计时间截止到下月1日24:00。第六条消缺及时率24小时内消除缺陷数消缺及时率=×100%发生缺陷数-遗留缺陷数-延期缺陷数第四章职责第一条决策层职责Q/HDRD-220-10.007-2010第4页共22页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对本公司的缺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考核等。第二条主管部门职责(1)生产技术部是公司设备缺陷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2)负责《设备零缺陷管理办法》的修订,指导MIS系统的应用和维护,监督、检查《设备零缺陷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3)负责缺陷的日常管理,每月对公司发生、消除缺陷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考核。审查分析列入遗留的一、二类缺陷对运行的影响程度,指导协调运行方式和系统倒换,创造消缺条件,组织公司级的缺陷专题分析。有仲裁、基础信息维护、考核的权限。(4)检查生产部门一、二类缺陷是否做好技术准备和消除预案,组织协调一、二类消缺,缩短消缺时间,监督一、二类缺陷的消缺质量。(5)生产技术部缺陷管理专责职责负责《设备零缺陷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并监督执行,对全厂缺陷发生、处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统计考核。参加公司级设备缺陷专题分析,检查生产部门《设备缺陷月度分析台帐》、《运行分析台帐》和《缺陷专题分析报告》的收集归档,负责全厂设备缺陷的月报、年报的编写。对已审批的延期消缺申请,在微机上进行处理并跟踪执行情况。机组停备及检修前,汇总各专业缺陷,并以任务书形式公布在公司网页。有仲裁、缺陷基础信息维护、考核的权限。(6)生产技术部各专业职责负责本专业缺陷管理,及时掌握设备缺陷的发生及处理情况,对登录缺陷的及时性和缺陷验收进行监督和考核,参与本专业一类缺陷的验收工作。协助生产部门及班组进行缺陷专题分析,负责组织公司级的缺陷专题分析,汇总编写公司级缺陷分析报告并监督落实情况。对运行判定的缺陷类型进行判别。审核生产部门提出的消缺有关技术和组织措施,并督促生产部门有效实施。检查生产部门《设备缺陷月度分析台帐》和《运行分析台帐》。对部门提出的延期消缺申请进行审批。机组停备及检修前,收集本专业缺陷,报至缺陷管理专责。有仲裁、设备基础信息维护、考核的权限。第三条相关部门职责Q/HDRD-220-10.007-2010第5页共22页(1)安全监察部对构成异常及以上的缺陷,纳入安全管理。监督消缺联系开工程序是否符合安规规定。会审安全措施并监督执行情况。(2)运行部门1、运行部门主任、专工检查本部门对《设备零缺陷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制定本部门缺陷管理考核细则;掌握现场设备缺陷的发生、发展、消除情况;对威胁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缺陷及时向厂部汇报,并协助值长、有关专业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做好事故预想;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缺陷专题分析,配合相关生产部门进行缺陷专题分析;就缺陷分析中暴露出本部门的问题进行整改,考虑纳入QC小组课题或合理化建议。检查班组《运行分析台帐》。机组停备及检修前,汇总运行各专业发现的缺陷,报至生产技术部专工。2、值长监督各专业对《设备零缺陷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负责判定一、二类缺陷,采取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必要时立即向厂部汇报。在值长的权限内,创造开工条件,使检修人员及时消除缺陷。对提出验收申请的缺陷,及时予以验收。将影响安全经济运行的缺陷录入到值长记录。组织当值人员开展缺陷分析。有缺陷登记、联系完成、输入到场时间、验收画面的“检修否认”、验收确认的权限。3、运行班长全面掌握本专业所辖设备缺陷的及时发现、登记、联系开工、验收、注销工作。在班长的权限内,创造开工条件,使检修人员及时消除缺陷。对提出验收申请的缺陷,及时予以验收。组织本专业人员开展缺陷分析,将缺陷分析中暴露的技术问题纳入日常培训。有缺陷登记、联系完成、输入到场时间、验收画面的“检修否认”、验收确认的权限。4、运行值班员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和定期试验,发现缺陷及时填缺陷单(mis)并通知检修班组,创造开工条件使缺陷尽快消除,并积极消除属运行维护工作范围内的缺陷。对提出验收申请的缺陷,及时予以验收。参加缺陷分析。有缺陷登记、联系完成、输入到场时间、验收画面的“检修否认”、验收确认的权限。Q/HDRD-220-10.007-2010第6页共22页(三)检修部门1、检修部门主任、专工检查本部门对《设备零缺陷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制定本部门消缺考核细则;掌握现场设备缺陷的发生、发展、消除情况;设专人兼职负责本生产部门设备缺陷管理工作,每天至少两次登陆公司MIS,查阅缺陷记录,督促班组及时消缺,对重大设备缺陷处理应制定安全和技术组织措施。检查班组《设备缺陷月度分析台帐》。负责组织部门级缺陷专题分析,编写缺陷专题分析报告,就缺陷分析中暴露出本部门的问题进行考核、整改,并将缺陷分析中暴露的技术问题纳入部门培训、考虑纳入QC小组课题或合理化建议,或记录在案列入明年检修项目。每次机组停备及检修前,汇总本部门遗留缺陷和运行未登录的现存缺陷,报生产技术部专工。负责编写《部门缺陷管理月报表》,报生产技术部缺陷管理专责。有检修确认、检修否认、验收申请权限。2、检修班组应经常对本班所辖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视检查,班前查阅缺陷单及缺陷消除情况,并及时安排消缺工作。发现缺陷及时汇报班长,及时联系消缺。对不能开工消除的缺陷采取临时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对一、二类缺陷要记录清楚,做好物资技术准备,一旦具备开工条件及时消缺。将二类缺陷提下周周计划,直至方式安排为止。检修班长每月负责组织一次综合分析,督促专责人将分析内容登记到《设备缺陷月度分析台帐》。负责组织本班组缺陷专题分析,编写缺陷专题分析报告。就缺陷分析中暴露出本班组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缺陷分析中暴露的技术问题纳入日常培训、考虑纳入QC小组课题或合理化建议,或记录在案列入明年检修项目。有检修确认、检修否认、验收申请权限。第五章缺陷管理程序及要求第一条缺陷登记(一)运行人员(含发电部、化学、燃料、脱硫除灰)在操作、调整、巡视设备时应及时发现缺陷,属运行调整、维护工作范围的缺陷,不填缺陷单。属检修消缺的,及时录入缺陷管理系统。缺陷登记时,应用准确的技术术语和数字来反映缺陷情况。Q/HDRD-220-10.007-2010第7页共22页(二)检修人员在检查设备时发现的缺陷,当值内主动联系运行消除的,运行不填缺陷单,交班前半小时缺陷仍未消除,则运行在交班前必须填缺陷单。检修发现的缺陷,必须经运行人员在现场认可,运行人员在进行缺陷登记时发现人、发现部门栏内填入相应检修人员、检修部门,计入该检修部门的缺陷发现奖励。(三)一、二类缺陷由当值值长负责判定,按微机程序列入遗留缺陷。无力判定的,请示副主任以上生产管理人员,并记录在“消缺说明”。(四)设计上没有的设施如需增加或设备异动(包括修改逻辑),不能作为缺陷登记。应按设备异动或逻辑修改程序处理。(五)已登记的缺陷,运行人员不能重复填单。(六)检修确认前现场卫生由运行负责清理,检修确认后由检修负责清理。(1)在发生突发性设备泄露时检修与运行人员共同判定泄漏原因。属于运行责任造成的泄漏归运行清理,由于设备原因造成的泄漏归检修清理。(2)在运行人员发现泄漏后,由于泄漏轻微不影响正常运行和不会造成扩散性污染的,在检修确认之前产生的泄漏物由运行人员清理,确认之后的由检修进行清理。运行、检修对泄漏前、后泄漏物清理情况互相验收直至合格。(3)在发生较大泄漏缺陷时运行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泄露设备停运、解列、倒换系统,在调度允许条件下可转移或降低机组出力以尽量避免大面积污染,同时通知检修人员到场消缺。(4)凡是影响到文明生产的缺陷,无论轻重,必须及时填写缺陷单同时写清记录。其它事宜遵照厂《文明生产制度》执行。第二条缺陷联系及确认(一)缺陷登记后,运行人员必须及时按“设备分工”,电话通知到相应检修班组,联系检修人员。值班时间(20:00至次日8:00)班组、生产部门电话20分钟内联系两次均无人接听的,把生产部门主任作为接收人,开始计时。然后继续联系,直到找到检修人员。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或出力的缺陷及时通知到生产部门领导。(二)检修生产部门应向值长报夜间、节假日全生产部门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电话,不能空缺。Q/HDRD-220-10.007-2010第8页共22页(三)运行人员与检修电话联系消缺工作时应互报真实姓名,并说明缺陷部位及状况。运行人员应如实登记联系情况。检修人员拒报姓名或
本文标题: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06554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