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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讲义韩复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精品课程目录第一章证券市场概述第二章股票第三章债券第四章证券投资基金第五章金融衍生工具第六章证券市场运行第七章证券中介机构第八章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管第一章证券市场概述第一节证券与证券市场一、有价证券1、定义:证券是指各类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力的法律凭证。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证明持有人有权取得收入、可自由转让和买卖的所有权或债权。其本身没有价值,但它代表着一定量的财产权利,是一种虚拟资本。虚拟资本是指以有价证券的形式存在,并能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益的资本。一般其价格总额大于其实际资本额,其变化并不反映实际资本额的变化。2、有价证券的分类狭义的有价证券是指资本证券;广义的有价证券包括商品证券、货币证券、资本证券。掌握三种有价证券的含义,能够分辨出哪种属于商品证券、货币证券、资本证券。按照发行主体可分为:政府证券、金融证券、公司证券;按照是否在证券交易所挂牌分为:上市证券、非上市证券;按照募集方式可分为:公募证券、私募证券;按照证券的经济性质可分为:股票、债权、其他证券。第一节证券与证券市场3、有价证券的特征期限性、收益性、流动性、风险性二、证券市场1、证券市场特征:一般了解2、证券市场的结构1、层次结构:发行市场、交易市场(又称一级市场、二级市场,或初级市场、次级市场)。发行市场是流通市场的基础和前提,流通市场是证券得以持续扩大发行的必要条件,流通市场的交易价格制约和影响着证券的发行价格。2、品种结构:可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等。3、交易场所结构:有形市场、无形市场,也称为场内市场、场外市场。3、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筹资功能、定价功能、资本配置功能。第二节证券市场参与者证券市场参与者共有五类: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人、证券市场中介机构、自律性组织、证券监管机构一、证券发行人1、公司(企业):企业可分为独资制、合伙制、公司制,现代公司制主要采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其中,只有股份公司才可以发行股票。2、政府和政府机构3、金融机构:西方欧美国家把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归入公司证券,我国单列为金融机构证券,但是股份制的金融机构发行的股票仍归入公司股票。二、证券投资人(一)机构投资者1、政府机构;2、企业和事业单位;3、金融机构:证券经营机构、商业银行(一般是国债)、保险公司(通过投资基金间接进行股票投资);第二节证券市场参与者二、证券投资人4、各式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社会公益基金;社保基金又可分为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社保基金又分为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二)个人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三、证券市场中介机构1、证券公司,可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经纪类证券公司,其主要业务包括证券承销、经纪、自营、投资咨询以及购并、委托理财、基金管理。2、证券服务机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证券信用评级机构。四、自律性组织:包括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五、证券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系直属国务院的正部级事业单位。第三节证券市场的产生与发展一、证券市场的发展阶段1、萌芽阶段第一家证券交易所:比利时安特卫普交易所,1531年,主要交易国家债券;第一家股票交易所:1602年于阿母斯特丹股票交易所;美国的证券交易所是从买卖政府债券开始的,为独立战争发行的政府中期债券和临时债券;1790年成立了第一家证券交易所-费城证券交易所;1892年5月17日,纽约华尔街24名经纪人订立“梧桐树协定”,1863年改名为纽约证券交易所。2、初步发展阶段20世纪初致1929年大危机爆发前,即由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过渡到垄断的资本主义阶段期间。3、停滞阶段:1929年-1933年,经济大危机阶段。4、恢复阶段:二战后至20世纪60年代。5、加速发展阶段:20世纪70年代开始至今,证券化率提高证券化率=(证券市值/GDP).第三节证券市场的产生与发展三、证券市场发展现状重点关注金融机构混业化、交易所公司化1999年11月4日,美国国会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标志着美国金融分业制度的终结,废除了1933年经济危机时代指定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允许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相互渗透业务。四、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简述(一)旧中国的证券市场最早的证券交易机构是外商开办的“上海股份公所”、“上海众业公所”;1872年设立的轮船招商局上我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1917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1918年成立的北平证券交易所是中国人创办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二)新中国的证券市场,了解五、中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1、在国际市场筹集资金以B股、H股、N股等股权融资作为突破口2、开放国内资本市场重点是根据我国对WTO的承诺,我国证券业在5年的过渡期内对外开放的内容:1、外国证券机构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直接从事B股交易;2、外国证券机构驻华代表处可以成为所有中国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3、允许外国机构设立合营公司,从事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33%,加入后3年内,外资比例不超过49%;4、加入后3年内,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营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1/3。合营公司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从事A股的承销,从事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以及发起设立基金。5、允许合资券商开展咨询服务及其他辅助性金融服务,包括信用查询与分析,投资与有价证券研究与咨询,公开收购及公司重组等;对所有新批准的证券业务给予国民待遇,允许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第三节证券市场的产生与发展第二章股票第一节股票的特征与类型一、股票概述1、股票的定义,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它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取姑息和红利的凭证。2、股票的性质:股票是有价证券;股票是要式证券(应记载一定的事项,其内容应全面真实,这些事项往往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规定);股票是证权证券(掌握设权证券、证权证券的概念,是先有证券,还是先有权力);股票是资本证券(是一种虚拟资本);股票是综合权利证券(不属于物权证券、也不属于债权证券)。3、股票的特征:收益性、风险性、流动性、永久性、参与性二、股票的类型1、普通股和优先股优先股票的股息率是固定的,其持有着的股东权力受到一定的限制。第一节股票的特征与类型二、股票的类型2、记名股票、不记名股票我国发行的股票均为记名股票。二者的区别:1、股东权力的归属,记名股东、持有人;2、认购股票的款项是否要一次缴足(有些国家记名股票的可以分次缴足,不记名的要一次缴足);3、转让复杂的程度及是否受限制,记名的复杂;4、安全性,记名股票要高于不记名股票。3、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我国的股票都是有面额股票,股票面额都为1元人民币,股票发行格不得低于股票面额,可等于或高于面额。我国不允许发行无面额股票。无面额股票转让价格灵活,便于股票分割。第二节股票的价值与价格一、股票的价值熟练掌握股票的四种价值。1、票面价值,又称面值,在股票票面上标明的金额。平价发行、折价发行、溢价发行指的就是发行价和面值之间的关系。发行价格高于票面价值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股票的账面价值又称净值、每股净资产,没有优先股时,账面价值=公司净资产/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3、股票的清算价值股份公司清算时每一股份所代表的世纪价值,理论上,股票的清算价值应等于账面价值,但实际上,往往清算价值低于账面价值。4、股票的内在价值即理论价值、股票未来收益的现值,股票的内在价值决定股票的市场价格,股票的市场价格围绕其内在价值波动。第二节股票的价值与价格二、股票的价格1、股票的理论价格股票的及其它有价证券的理论价格是根据现值理论而来的,股票的现值就是股票未来收益的当前价值,也就是人们为了得到股票的未来收益愿意付出的代价。股票的期值、现值的概念。股票理论价格=预期股息/市场利率2、影响股票价格的因素1、公司的经营状况(掌握正向、负向的影响)2、宏观经济因素(掌握正向、负向的影响)经济增长,正向关系;经济周期循环;货币政策,紧缩的货币政策,股市下滑;宽松的货币政策,刺激股市上涨;财政政策,影响同货币政策;市场利率,反向关系;通货膨胀,既有刺激作用,又有抑制作用;汇率变化,汇率变化对本国经济有利,则股价会上升,反之则下降。国际收支,国际收支影响汇率、利率变化,汇率、利率变化影响股价。逆跌顺涨第二节股票的价值与价格第三节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二、股票的价格2、影响股票价格的因素3、政治因素4、心理因素5、证券主管部门的政策与措施6、人为操纵因素一、普通股票1、普通股票股东的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公司盈余和剩余资产分配权税后利润分配顺序: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公益金,支付股东分红,其余留未分配利润;公司清算分配顺序:支付清算费用、支付公司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付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持股比例支付给股东;其他权利,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重点掌握优先认股权,股权登记日,该日后第一天为除权日。第三节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一、普通股票2、普通股票股东的义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定,普通股股东有以下义务:遵守公司章程;依其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二、优先股票1、优先股票的含义优先股票主要是指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利(如优先分配公司盈余和剩余财产分配权)的股票,是特殊股票中最重要的一个品种。一方面,作为一种股权证书,代表着对公司的所有权,带有股票的特征;另一方面,优先股票也兼有债券若干特点,固定的股息率。第三节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二、优先股票2、优先股票的特征股息率固定;股息分派优先,先于普通股股票;剩余资产分配优先,排在债权人之后,优先于普通股票;一般无表决权,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讨论涉及优先股股东权益的议案时,才能行使表决权。3、优先股票的种类(1)累积优先股票和非累积优先股票分别在于优先股股息在当年未能足额分派时,能否在以后年度补发。累积优先股票可以,非累积优先股票不可以,其股息分派以每个营业年度为界。故在其他条款相同的情况下,累积优先股票的优于非累积优先股票。(2)参与优先股票和非参与优先股票分别在于当公司盈利较多的年份里,除固定的股息以外,能否参与或部分参与本期剩余盈余的分配,参与优先股票可以,非参与优先股票不可以。非参与优先股票上一般意义上的优先股票。在其他条款相同条件下,参与优先股票要优于非参与参与优先股票。第三节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二、优先股票3、优先股票的种类(3)可转换优先股票和不可转换优先股票分别在于能否在一定条件下转换成其他品种,一般是转换成普通股票。可转换优先股票可在一定条件下转换成其他品种,不可转换优先股票不可在一定条件下转换成其他品种。可转换优先股票在优先股票的基础上附加了选择权(OPTION)。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由于可转换优先股票附加了选择权,故优于不可转换优先股票。一般意义上的优先股票是指不可转换优先股票(4)可赎回优先股票和不可赎回优先股票分别在于是否可在一定条件下,由优先股票的发行公司出价赎回。赎回条款是对发行公司的一种保护,即如果公司可以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得到更为廉价的资金来源,发行公司可以赎回优先股票。在其他条款相同的情况下,由于可赎回优先股票给了公司赎回的权利,差于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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