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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题1.安全生产目标指标1.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应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应有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环节内容的。3.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应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的相应责任。4.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5.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6.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只需分解到车间一级即可,无法再往下分解。()7.安全目标指标的重新修订需以文件形式正式发布。()2.组织机构和职责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9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外的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9.安全领导机构或安全生产委员会应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其成员应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10.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应有会议记录或纪要,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11.应制定与实际岗位相符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缺少遗漏每个部门、岗位的责任制。并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12.各级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3.安全生产费用1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14.我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为营业额的。15.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16.安全生产费用的用途?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安全标志及标识;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17.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向归口部门汇总,并发布清单。18.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19.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可以是文本也可以是电子版的。20.及时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使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21.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22.对那些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实行档案管理?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危险源管理台帐、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授权作业指令单、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事故隐患整改记录、安全生产奖惩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记录、特种设备管理记录、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记录、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包括安装、运行、维护等)、有关强制性检测检验报告或记录、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风险评价信息、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录、应急演习信息、技术图纸等。5.培训教育2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2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2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26.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为:,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27.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28.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2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3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七条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3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八条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6.生产设施设备(纺织类)32.有腐蚀性场所应选用耐酸碱型照明电气,易燃物品存放场所不得使用聚光灯、碘钨灯等灯具33.安全出入口(疏散门)不应采用侧拉门(库房除外),严禁采用转门。厂房、梯子的出入口和人行道,不宜正对车辆、设备运行频繁的地点,否则应设防护装置或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34.移动梯台应符合:操作平台护栏完好符合规定,斜撑无变形,铰接可靠,防滑措施齐全、完好,轮子的限位、防移动装置完好有效,结构件无松脱、裂纹、扭曲、腐蚀等严重变形,不得有裂纹。35.使用表压超过0.1MPa的油、水、煤气、蒸汽、空气和其他气体的设备和管道系统,应安装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并应定期检定。36.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按照《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规定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37.起重机应标明起重吨位,并应设有下列安全装置:限位器;缓冲器;防碰撞装置;超载限制器;连锁保护装置;轨道端部止挡;定位装置;其他:零位保护、安全钩、扫轨板、电气安全装置等;走台栏杆、防护罩、滑线防护板、防雨罩(露天)等防护装置;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安全信息提示和报警装置;滑线指示灯、通电指示灯、桥下和驾驶室照明灯等。38.车间电气室出入口应不少于两个(室内面积小于6m2而无人值班的,可设一个),门应向外开。39.车间设有集中监视和显示的火警信号。公司不得有存在重大风险或隐患以及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设施。40.吊具应有专人管理,在其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钢丝绳和链条的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报废标准,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的有关规定。41.吊运物行走的安全路线,不应跨越有人操作的固定岗位或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且不应随意越过主体设备。42.压力容器应满足:压力容器本体及安全附件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本体完好;连接元件无异常振动、磨擦、松动;安全附件、显示装置、报警装置、联锁装置完好,调试、更换记录齐全;运行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无超压、超温等现象。43.工业气瓶应满足:储存仓库状态良好,安全标志完善,气瓶存放位置、间距、标志及存放量符合要求。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可靠。气瓶在检验期内使用,外观无缺陷及腐蚀,漆色及标志正确、明显,安全附件齐全、完好。气瓶使用时的防倾倒措施可靠,工作场地存放量符合规定,与明火的间距符合规定。44.厂内机动车辆应满足: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动力系统运转平稳,无漏电、漏水、漏油。灯光电气完好,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轮胎无损伤。制动距离符合要求。45.冲、剪、压机械应满足:离合器动作灵敏、可靠,无连冲;制动器工作可靠;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位置安装有效;传动外露部分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脚踏开关应有完备的防护罩且防滑;机床PE可靠,电气控制有效;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有效,使用专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剪板机等压料脚应平整,危险部位有可靠的防护。46.工业机器人应满足:装有限位装置,在额定负荷、最高速度和最大伸长量时使机器停止;采用手动操作时,运动时速应设定在250毫米/秒以下;当进行运送工作时,紧急开关启动后,立即停止运行;作业区域有隔离的安全护罩,覆盖全部危险区域;防护罩无锐边和凸出部分;护罩应有足够强度,能抵抗机器人最大突击能量;防护罩应永久固定,只有借助工具方可拆卸;防护罩的舱门应有机械式安全锁或门禁装置,钥匙或专用工具应由专业人员保管;危险区域内装有紧急停止开关,并符合相关标准。47.电气设备(特别是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和电线的金属保护管,应有良好的保护接零(或接地)装置。7.作业安全48.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分级,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49.对危险性大的作业实行许可制、工作票制。要害岗位及电气、机械等设备,应实行操作牌制度。50.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拉闸断电,并采取开关箱加锁等措施;验电、放电;各相短路接地;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和装设遮拦。51.企业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52.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或有关设备上,设置符合《安全标志》(GB2894)和《安全色》(GB2893)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53.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54.设备裸露的运转部分,应设有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55.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建立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8.隐患排查与治理56.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应明确隐患排查的部门、隐患排查人员的责任。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应明确隐患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57.应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58.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一般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和其他方式进行隐患排查。59.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及时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内容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在隐患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60.应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10.职业健康61.《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同正常出勤,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应急健康检查、医学观察、医学随访等职业健康监护费用。”62.《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其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仁程度、嗜好等一般概况;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的基本内容包括?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职业病报告卡;用人单位对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证者处理和安置的记录;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的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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