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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龙源学校初中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对初中学生实行综合素质评价是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落实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发挥评价杠杆的功能,通过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和个性特长,为高中招生录取提供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结果,更好地促进学生自主全面发展发挥正确的导向。根据诸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按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基础上的个性发展”的素质教育要求,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自评与他评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统一,全面落实教育部提出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评价内容。结合初中学生实际,增加学习习惯、行为养成的评价。通过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和个性特长,更好地促进学生自主全面发展,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二、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基本构成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行“339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第一个“3”指三个评价层次。包括“日常常规性评价”“学期主题性评价”“标志性成果”。“日常常规性评价”是指对学习习惯、行为养成为主的评价,“学期主题性评价”是指教育部规定的上述六个评价纬度,“标志性成果”是指能够证明自己某一方面个性发展的实证性材料。第二个“3”指三个评价主体。包括学生本人、同学、教师。在主题性评价中,“学生自评”占10%,“同学互评”占40%,“教师评价”占50%。“9”指九个评价维度。具体为“学习习惯”“行为养成”“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标志性成果”。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综合等级评定。每学期的综合等级评定结果由三部分得来:一是“日常常规性评价”(日记周清月评),每月一次评定,学期汇总;要通过“日常常规性评价”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过程管理。二是“学期主题性评价”,每学期末评定一次;三是标志性成果评定,每学期末集中登记评定。“日常常规性评价”重点关注学生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占40%,应结合学校常规管理进行;“学期主题性评价”重点关注素养和能力的提升,占40%;标志性成果占20%。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中等、较差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的比例不超过学生数的30%。优秀等级数量由学校总量控制,学校根据对班级的考核向优秀班倾斜。各班的综合素质评价要与学习合作小组相结合,优秀等级比例向优秀学习小组倾斜,同等条件下,评选出的优秀学习小组组长评定为较高等级,树立学生争先创优意识,逐步引导合作学习小组建设步入良性轨道。三、评价的具体实施(一)“日常常规性评价”采用量化评价法,每月一次,等级呈现。学生个人“每日晚省”,针对“学习习惯和行为养成”的具体评价纬度,进行自我反思。小组内“每周互评”,记录员通报各人平日累积分数,同伴交流,取长补短。班级内“每月总评”,班主任根据各小组表现情况,分配各小组评价等级数额;小组汇总个人月内量化分数,在班内公示,接受同学、教师和班主任的共同监督;无异议后由高到低确定“日常常规性评价”结果,以A、B、C、D(分别对应优秀、良好、中等、较差,以下所有等级呈现的,均为四个等级)呈现,A等比率不超过30%。评价结果填写在相应表格(见附件1)内。(二)“学期主题性评价”采用主观评价法,每学期一次,等级呈现。“学期主题性评价”于学期结束时集中进行,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因为难以客观衡量,只能定性评价。为了让同学、老师全面了解自己,评价前以班级为单位举行“个人推介会”,每个学生轮流上台,陈述自己一个学期来六个纬度的发展表现,展示能证明其发展状况的相应成果,在此基础上开展评价工作。“个人评价”:根据平时表现,依据“主题性评价”六个指标,对自己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结果以等级呈现。同时写出不超过200字的自我评定。“同学评价”:每位学生根据被评价同学的平时表现,结合本人陈述以及所提供的成果,依据评价指标,分别对该同学的六个纬度做出等级评价,以A、B、C、D表示。班级评价小组对每个学生的等级进行汇总,由高到低确定“同学评价”等级。“教师评价”:班主任组织各学科教师进行评定。评定时以学生平时表现为依据,参考个人陈述和实证材料进行,结果以等级呈现。按照汇总结果由高到低确定“教师评价”等级。对个人评价(占10%)、同学评价(占40%)、教师评价(占50%)进行汇总,由高到低确定每个同学的主题性评价结果,以等级呈现,A等比率不超过30%。评价结果填写在相应表格(见附件2)内。严禁以班主任个人评价为终结性结果的做法。(三)标志性成果评价,采用写实记录法,每学期一次。学期末,各班组成标志性成果评定小组,对每位学生在本学期中取得的各项标志性成果进行认定,然后由年级汇总,在校园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记录在案,评定小组两人以上签字确认,作为标志性成果等级确定的依据。标志性成果具体包括:参加校内外及班级各项活动中获得的荣誉证书,在各级报刊发表的作品,社团兼职,学生会任职,担任主持人,以及反映学生发展的其他实证性材料。学生的学业水平达成情况要作为重要的标志性成果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各学校要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潍教办字〔2008〕29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通知》(潍教字[2010]5号)要求,并结合各校实际,制定具体的标志性成果认定办法。确定等级时,根据标志性成果的等次,可先赋予一定的分值。将每位学生的总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A、B、C、D等级,A等比率不超过30%。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表格(见附件3)内。四、评价结果的使用将学生的日常常规性评价、学期主题性评价和标志性成果评价的等级进行汇总,得出本学期该学生的综合素质等级。三部分的比例分别为40%、40%、20%。学期综合素质等级作为学期评选三好学生和毕业综合素质等级认定的依据之一。班主任教师据此撰写毕业评语。(一)学期三好学生的评选。在评选“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时,一方面,既关注学习能力,又重视学生多方面素质发展;另一方面,评价科学合理、客观公正。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引导学生向着更有利于高中录取的方向发展。(可参照高中学校录取学生的办法进行)具体为:将各学科与综合素质分为三个组合进行层级选拔,第一组合为政、史、地、生(初三为政、史),第二组合为理、化、体育(初一为体育,初二为物理、体育),第三组合为语、数、外、综合素质。以班级为单位,先从第一组合排列中,择优选出评优数量的160%;再按照第二组合,从中择优选出130%;最后再按照第三组合择优选出最后的评优结果。(二)毕业综合素质等级的确定。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对学生的毕业综合素质等级进行审核后,在校内公示,接受监督;各级部以通知单或其他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无异议后将等级结果填写在相应表格(见附件4)内。学生毕业综合素质等级的评价办法为:初中学生“毕业评价”的等级是学生六个学期评价结果的汇总。以初一、初二、初三6个学期的综合素质等级,和学生学期末获得的综合荣誉(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实施“五个一”工程获奖学生),为认定毕业等级的基本依据,比例分别为20%、20%、30%、30%。综合荣誉先赋值计算分数,依据分数高低确定等级,A等不超过30%。严禁将第六学期或第三学年的评价结果作为“毕业评价”的最终结果。学生中考时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基本换算办法为:先给各等级赋分值:A=4,B=3,C=2,D=1。每个学生的中考综合素质等级分值为:N=(Qn1+Qn2)/2×20%+(Bn1+Bn2)/2×20%+(Jn1+Jn2)/2×30%+Zn×30%其中,N代表中考综合素质等级分值,n1、n2分别代表第一、第二个学期的等级分值,Q、B、J分别代表七、八、九年级,Zn代表综合荣誉。参照中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规定,各个班级在评价时,各等级比例实行总量控制,A等比例不超过30%,D等除严重违纪学生一般不予评定。(三)综合性评语。除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外,班主任老师还要依据学期评价结果、综合荣誉等,给毕业生撰写毕业评语。对学生在校三年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整体描述学生的综合素质,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五、评价保障(一)建立健全实施细则各级部要根据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结合学校的常规管理与本级部的实际,将学生的日常表现(包括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科技创新、学科竞赛以及参加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学习的情况以及作为重要的标志性成果的学生的学业水平达成情况等)纳入评价内容,制定出符合本级部特点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强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细则”,坚持内容全面、评价主体多元、定性与定量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形成良好的班级公平竞争,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二)档案的建立与留存。为体现评价过程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给毕业综合素质等级认定积累第一手资料,学校要给每个学生从初一入学开始,就要给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如实记录学生在初中三年每个学期学习过程中各个方面成长的足迹,反映学生的个体差异与特长。同时,学生成长档案要建立电子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学生转学时,成长档案随学籍档案一起转移。每一次评定结束后都将相关资料存入档案中。主要材料包括:每月一张的《常规性评价表》;每学期一张的《主题性评价表》;每学期一张的《标志性成果登记表》;《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各类标志性成果证书(复印件)、其他实证材料等。对于新来的插班生各班主任要及时补建档案,各年级所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以级部为单位进行保管存留,若出现学生分班、调班等情况,各新任班主任在班级(学生)交接时,一定要先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交接明白,避免出现空缺、遗漏或丢失现象。根据教育局“加强对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结果备案制度。各学校要将公示无误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电子档案信息于开学后三个周内上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三)运行机制。1、学校成立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组长:刘花兰副组长:张崇杰、王建光成员:①各级部分管校长:于福鹏、朱金泉、王清森②各班主任以及部分教师代表③部分学生以及学生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成员)2、级部成立级部合素质评价小组组长:级部分管校长副组长:级部主任成员:①班主任以及部分教师代表②部分学生以及学生家长代表3、班级成立班级合素质评价小组组长:各班班主任副组长:教师代表成员:①班级学科部分教师代表②部分学生以及学生家长代表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总体决策与监督者,全面负责学生素质评价工作,研究毕业综合素质等级认定办法、程序、保障措施等,监督评价过程,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接受学生与家长的咨询与申诉。政教处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总体协调与管理者。负责各类评价表格材料的定期印发,督查各级部、各班级评价工作的按期、规范、有序进行;每月各级部将各班常规性评价结果汇总存档(包括电子档案),每学期末将各班学期综合评定结果向学生及家长公示,最后确定结果后汇总存档;每学期末核算班级目标管理成绩,根据成绩向各班分配评价等级数额(特别是A等数额)。各级部各班级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落实者。各班级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由班主任、科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具体组织本班级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本班学生评价结果的合成、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咨询等;各级部建立每生一袋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室,每月、每学期将评定过程材料纳入档案袋,并建立相应的电子档案,由级部主任负责保管。(四)实行“一票肯定”和“一票否决”。为充分发挥评价的管理功效,对受到学校重要表彰或重大违纪的学生,实行“
本文标题:诸城市龙源学校初中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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