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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计算题的知识点【知识点一】借款计息方式的税收筹划税前利润=EBIT-I当年应交所得税=税前利润×25%【知识点二】投资设立形式(分公司与子公司)的税收筹划分支机构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决定了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方式。如果具有法人资格,则独立申报企业所得税,如果不具有法人资格,则需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分支机构可能存在的盈亏不均、税率差别等因素来决定分支机构的设立,将合理、合法地降低税收成本。【知识点三】促销方式税收筹划根据税法规定,赠送行为视同销售,应计算销项税额,缴纳增值税。赠送行为,按照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规定,企业还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规定,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等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赠送商品成本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同时代顾客交纳的个人所得税款也不允许税前扣除。需要计算以下项目:(1)应纳增值税税额(2)应代顾客缴纳个人所得税(3)企业利润总额赠送商品成本、赠送现金、应代顾客缴纳个人所得税应作为成本扣除。(4)应纳所得税额赠送商品成本、赠送现金、应代顾客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允许税前扣除。(5)税后利润【知识点四】亏损弥补的税务管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弥补亏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五年内不论是盈利还是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税法关于亏损弥补的规定为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亏损结转的规定,尽可能早地弥补亏损,获得税收利益。【例题】ABC企业20×1年开业,历年的税前利润如下(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所得税率为25%,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为10%)。20×1年亏损100000元20×2年利润40000元20×3年亏损30000元20×4年利润10000元20×5年利润10000元20×6年利润10000元20×7年利润10000元20×8年利润40000元20×9年利润50000元【要求】(1)计算20×7年的应纳企业所得税及提取盈余公积的数额;(2)计算20×8年的应纳企业所得税及提取盈余公积的数额;(3)计算20×9年的应纳企业所得税及提取盈余公积的数额;可否给股东分配股利?【答案】[答疑编号093060101:针对该题提问]『正确答案』(1)根据税法关于亏损结转的规定,该企业20×1年的10万元亏损,可分别用20×2年、20×4年—20×6年的税前利润4万元、1万元、1万元、1万元来弥补,由于20×2年—20×6年的税前利润合计低于20×1年的亏损,这样从20×2年—20×6年,该企业不应交纳所得税,不应提取盈余公积;该企业20×3年的3万元亏损,可分别用20×7年和20×8年的税前利润1万元、4万元来弥补,这样20×7年该企业不应交纳所得税,不应提取盈余公积。即20×7年的应纳企业所得税及提取盈余公积的数额均为0。(2)由于该企业20×3年的3万元亏损,可分别用20×7年和20×8年的税前利润1万元、4万元来弥补,由于20×7年—20×8年的税前利润合计高于20×3年的亏损,这样20×8年该企业应交纳所得税。20×8年的应纳企业所得税=(40000-20000)×25%=5000元。20×8年的净利润=40000-5000=35000元但截至20×8年年初税后尚未弥补的亏损为5万元,因此,20×8年不应提取盈余公积。(3)20×9年的应纳企业所得税=50000×25%=12500元。20×9年的净利润=50000-12500=37500元但截至20×9年年初税后尚未弥补的亏损为1.5万元,因此,20×9年应提取盈余公积=(37500-15000)×10%=2250元。由于20×9年已经弥补了亏损,可给股东分配股利。有关客观题的知识点【知识点一】概述1.税务管理的目标税务管理的目标是规范企业纳税行为、降低税收支出、防范纳税风险。2.税收筹划的含义税收筹划是企业依据所涉及的税境,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以规避涉税风险,控制或减轻税负,从而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3.企业税务管理的原则企业税务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2)服从企业财务管理总体目标原则;(3)成本效益原则;(4)事先筹划原则。4.税务管理的内容企业税务管理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企业涉税活动管理;二是企业纳税实务管理。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与税务的联系来看,其内容大致可作如下划分:具体分类具体内容税务信息管理包括企业外部和内部的税务信息收集、整理、传输、保管,以及分析、研究、教育与培训等。税务计划管理包括企业税收筹划、企业重要经营活动、重大项目的税负测算、企业纳税方案的选择和优化、企业年度纳税计划的制定、企业税负成本的分析与控制等。涉税业务的税务管理包括企业经营税务管理、企业投资税务管理、企业营销税务管理、企业筹资税务管理、企业技术开发税务管理、商务合同税务管理、企业税务会计管理、企业薪酬福利税务管理等。纳税实务管理包括企业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管理、税收减免申报、出口退税、税收抵免、延期纳税申报等。税务行政管理包括企业税务证照保管、税务检查应对、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与跟踪、税务行政诉讼、税务行政赔偿申请和办理、税务司法诉讼、税务公关、税务咨询等。【知识点二】企业筹资税务管理1.对于债券发行溢、折价的摊销方法,新会计准则规定一律采取实际利率法,因此税收筹划空间较小。2.企业间拆借资金在利息计算及资金回收方面与银行贷款相比有较大弹性和回旋余地,此种方式对于设有财务公司或财务中心(结算中心)的集团企业来说,税收利益尤为明显。3.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资产成本。4.对承租人来说,经营租赁的租金可以在税前扣除,减小税基从而减少应纳税额。融资租赁资产可以计提折旧,计入成本费用,降低税负。5.留存收益筹资在特定税收条件下是一种减少投资者税负的手段。【知识点三】企业投资税务管理需注意的税收问题要点提示研发的税务管理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具体办法是:1.未形成无形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2.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3.对于企业由于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形成企业年度亏损部分作为以后年度的纳税调减项目处理。直接投资的税务管理投资方向(行业)的税务管理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国家往往通过税收政策影响企业投资方向(行业)的选择。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的行业,往往赋予较高税负水平的税收政策;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目的的产业,则往往提供较低税负水平的税收政策。投资地点的税务管理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需要对投资地点的税收待遇进行考虑,充分利用优惠政策。投资方式的税务管理根据税法对不同投资方式的规定,合理选择投资方式,可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企业组织形式的税务管理根据企业分支机构可能存在的盈亏不均、税率差别等因素来决定分支机构的设立,将合理、合法地降低税收成本间接投资的税务管理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益免交企业所得税,而购买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知识点四】企业营运税务管理1.采购的税务管理需注意的税收问题要点提示购货对象的税务管理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货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由税务机关代开的除外)。购货运费的税务管理购进免税产品的运费不能抵扣增值税额,而购进原材料的运费可以抵扣增值税额。随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不能抵扣增值税。代购方式的税务管理委托代购业务可分为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和受托方按正常购销价格结算两种形式,两种代购形式的财务核算和税收管理不同。结算方式的税务管理当赊购价格高于现金采购价格时,在获得推迟付款好处的同时,也会导致纳税增加,此时企业需要进行税收筹划以权衡利弊。采购时间的税务管理当预计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时,适当提前购货可以推迟纳税。但对于商业企业而言,应综合权衡由于推迟纳税所获得的时间价值与提前购货付款所失去的时间价值。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只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作为抵扣凭证。同时必须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2.生产的税务管理需注意的税收问题要点提示存货的税务管理不同的计价方法,会使结转当期营业成本的数额有所不同。期末存货的大小与销售成本的高低成反比,从而会影响到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确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期末存货如果计价过低,当期的利润可能因此而相应减少;(2)期末存货计价过高,当期的利润可能因此而相应增加;(3)期初存货计价过低,当期的利润可能因此而相应增加;(4)期初存货如果计价过高,当期的利润可能因此而相应减少。如果企业处在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期,则可以选择先进先出法,以减少当期材料成本,扩大当期利润。如果企业盈利能力很强,为减轻税负可以采用加大产品中材料费用的存货计价方法以减少当期利润,推迟纳税。固定资产的税务管理不同的折旧方法影响当期费用和产品成本。采用直线法,企业各期税负均衡,采用加速折旧法能起到延期纳税的作用,但在固定资产整个使用期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是相同的。人工工资的税务管理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可以全额据实在税前扣除。费用的税务管理不同的费用分摊方法会扩大或缩小产品成本,从而影响企业利润水平和税收。3.销售的税务管理需注意的税收问题要点提示销售实现方式的税务管理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不同的。企业在不能及时收到货款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委托代销、分期收款等销售方式,避免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方式赊销货物。促销方式的税务管理不同促销方式的税收负担不同,对企业利润的影响也不同。特殊销售行为的税务管理税法对兼营与混合销售、视同销售等经营行为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企业如果能在经营决策之前做出合理筹划,则可以减少税收支出。【知识点五】企业收益分配税务管理【要点】1.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管理(1)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准予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2)应纳税所得额的合理确定是应交所得税筹划的关键。(3)所得税税收筹划需要注意的问题需注意的税收问题要点提示应税收入的税务管理对于不应该归入收入类账目的,不能入账;可延缓入账的,可推迟入账;尚未发生的销售业务,不应预先入账。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管理企业应积极利用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规定,降低税负。税前扣除项目的税务管理企业应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严格区分并充分列支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做好各项费用的测算和检查,用足抵扣限额。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管理应充分利用投资地点税收筹划和投资方向税收筹划,以获取税收优惠,降低税负水平。以前年度亏损的税务管理企业可以通过以前年度亏损的充分弥补,相应缩小应纳税所得额,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应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即销售额是业务招待费的120倍,因此,纳税人可以根据企业当年的销售计划,按照销售额的1/120确定当年的业务招待费的最高限额。如果当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小于该限额,则说明税前扣除额没有被充分利用,从而多缴纳了所得税;如果当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大于该限额,则说明税前扣除额虽然被充分利用了,但是由于超过了最高限额,超过的部分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也要多缴纳所得税。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发生业务招待费的最高限额。2.亏损弥补的税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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