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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任险销售手册(传统险种)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2目录第一章责任保险基础知识第二章公众责任保险第三章雇主责任保险第四章产品责任保险第五章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第六章高尔夫球一杆进洞责任保险3第一章责任保险基础知识第一节责任保险的概念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险人主要承担被保险人在从事各项业务经营和日常活动中,由于疏忽、过失等行为造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者虽无过错但根据法律规定应对受害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责任保险承保的是被保险人的法律赔偿风险,保险标的为责任,它必须满足以下要件:其一,须为被保险人对第三人所负的赔偿责任,此处的第三人为除被保险人以外的任何人。其二,须属民事责任范畴。若被保险人致人损害而须承担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不得作为责任保险之标的。其三,须为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责任只是民事责任的一种表现形式。民事责任的形式是多样的,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值得注意的是,若责任的履行得以转化为损害赔偿或得以转化为货币计算的也可作为责任保险之标的。其四,此责任是由于疏忽、过失等造成的,或者虽无过错但根据法律规定应对受害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而非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所致。一般而言,被保险人的违约行为也不予承保,除非这种责任经过特别约定。第二节责任保险的特点一、以法制建设为基础责任保险是保障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责任保险基于各项法律法规而存在,其发展与一个国家的法制建设和法律环境密切相关,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保险的“保险事故”具有特殊性。《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七款规定:“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一般的财产损失保险,保险事故可以理解为是保险条款中约定事件的发生并导致了被保险财产的损失,如: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事故即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但责任保险的“保险事故”有所区别,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索赔期限有关问题的批复》(保监复[1999]256号)中明确如下;“…对于责任保险而言,其保险事故就是第三人请求被保险人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保险事故可以理解为是受害第三人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的事件,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事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受害人依法请求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非“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本身。二、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依法对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这一项责任是基本的保险责任,以受害人的度及索赔金额为依据,以保险单上的赔偿限额为最高赔付额,由责任保险人予以赔偿。2、因赔偿纠纷引起的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诉讼、律师费用及其他事先经过保险人同意支付的费用。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前两项每次事故赔偿之和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第三项赔偿在上述两项赔偿之外另计,但以不超过保单规定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限。保险人承担上述责任的前提条件是,责4佰事故的发生应符合保险条款的规定,包括事故原因、发生地点、损害范围等,均应审核清楚。所谓人身伤害,不仅指自然人身体的有形毁损,也包括脑力损害、听力损害、疾病、丧失工作能力及死亡等,但对精神方面的损害,一般除外不保;所谓财产损失,包括有形财产的损毁、受损财产的丧失使用、甚至及于未受损财产的丧失使用。三、除外责任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根据险种不同而略有差异,但大部分是相同的,如:1、军事冲突;2、罢工、暴动、民众骚乱;3、核危险;4、自然灾害(洪水、地震等);5、自己所有或保管的财产;6、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7、惩罚性赔偿;8、精神损害赔偿。有些除外责任可以用附加险的形式进行承保。四、承保基础承保基础分为期内发生式(事故基础)和期内索赔式(索赔基础)两种形式。期内发生式:以损失发生的时间为基础,核定责任事故的有效期,对责任事故发生在保单有效期内的索赔,保险人予以赔偿,保单不考虑责任事故发现或提出索赔的时间。期内式广泛应用于各种有形的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中。雇主责任保险、一般的公众责任保险也采用期内发生式保单,但期内发生式保单的保险索赔提出存在滞后的特点,也称为“长尾巴责任”(LongTailExposure),故保险条款一般对索赔提出的时间作了约束,如:受害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产品责任险的日落条款(SunsetClause)。期内索赔式:以索赔提出时间为基础,核定责任事故的有效期,保单不考虑责任事故发生的时间,只要第一次提出索赔的时间在保单有效期内,保险人予以赔偿。以这种方式承保的保单,对于在保单生效期前发生的事故的损失都可以赔偿,因此保单中常有追溯期(RetroactivePeriod)规定,从而将保单负责赔偿的责任事故发生的时间限定在一定的时间内。五、赔偿限额责任保险使用赔偿限额来确定保险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责任险保单一般都约定有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和保险期限内累计限额。有的保单还规定有每次事故人身及财产的分项赔偿限额及每人最高赔偿限额。1、累计赔偿限额:不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多少次意外事故,保险人赔偿责任均以保单约定的累计赔偿限额为限;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单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所谓“每次事故”是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不论是涉及一人或多人)。可以再细分为: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每人赔偿限额;3、各项限额的逻辑关系: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六、免赔额所谓免赔额,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时由双方约定或由保险人设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损失限额。责任保险的免赔额一般只限于财产损失部分,不包括人身伤害,但在需求的情况下,也可以对人身伤害设置免赔额。如果在其它条件不变时,客户提出降低费率,可通过提高免赔额的办法,而使收取的保险费与承担的风险相当。5七、保费计算由于责任保险险种较多,每个险种之间情况千差万别,所以保费计算也有多种形式,常见的有:1、累计赔偿限额乘以相应费率:如公众责任保险;2、营业(销售)收入乘以相应费率,如产品责任保险、供电责任保险等;3、根据投保数量计收保费,如雇主责任险、校(园)方责任险、停车场责任保险等。4、根据赔偿限额收取固定保费,如旅行社责任保险等。责任保险与其他保险一样,保险费的收取主要是考虑保险人承担的风险的高低,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被保险人的业务性质、种类和产品等引起意外伤害赔偿责任的可能性的大小;2、当地法律对损害赔偿的规定;3、承保范围和区域;4、赔偿限额和免赔额的高低;5、保险人以往的经营情况和事故发生情况;6、被保险人的管理水平和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7、承保区域当地民众的法律意识和索赔意识。八、责任保险与一般财产损失保险的区别1.从承保的标的看,责任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所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这种责任是一种不确定金额的赔偿责任,事先无法预料,赔偿责任有赔偿限额的规定。在责任保险中,保险人通常明确赔偿限额作为最高赔偿额,超出限额部分由被保险人承担。就财产损失保险而言,其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所有、管理或控制下的财产或利益。2、从承保方式看,责任保险采取多种赔偿限额的方式来确定最高赔偿金额和全部风险。在财产损失保险中,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收取保费的依据,在足额投保的情况下,保险金额就是保险标的暴露在风险中的全部价值。3.从赔偿依据看,责任保险的赔偿金额依据损害后果和法律或合同约定来确定。财产损失保险的赔偿金额依据保险标的损失情况和保险金额及保险价值综合确定。4.从责任保险补偿的对象看,责任保险既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又补偿受害人的损失。也就是直接补偿的对象是被保险人,补偿因其加害他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自身损失,间接补偿的对象是不确定的第三者(受害人),为其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提供了经济保障。所以,责任保险既保障了被保险人利益,也保障了第三者受害人的利益。许多国家将责任保险作为法定保险,其意义就在于此。6第二章公众责任保险第一节展业准备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32条规定:“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二、保险责任公众责任保险,主要承保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在固定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中由于意外事故而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所承担的各种赔偿责任。公众责任险基本上属于场地责任保险,承保固定场所(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设备、装置等)因存在结构上的缺陷或管理不善,或被保险人在被保险场所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因疏忽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保险险人认可的法律费用。三、保险条款我司报备有两个版本条款,主要在适用对象、保险责任等方面存在差异:(一)太平财险(备案)[2009]N156号-公众责任险(境内版),适用对象:国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等,使用较为广泛、方便。(二)太平财险(备案)[2009]N157号-公众责任险(涉外版),适用对象:经纪公司参与的业务,主要是中外合资、合作或外国独资企业。(三)两版条款的保险责任比较公众责任险的境内版与涉外版条款保险责任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责任免除”方面:1、自然灾害:境内版条款将自然灾害均作为除外;涉外版条款仅限于地震、洪水除外。2、火灾、爆炸:境内版条款对火灾和爆炸引起的损失有条件地作为除外责任;涉外版条款中火灾、爆炸引起的损失或伤害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3、对于游泳池、广告、霓虹灯、灯饰物、停车场发生意外事故引起的赔偿责任,境内版公条款将其列入除外责任。境内版条款“责任免除”的内容较细,较为清晰、明确,保险责任较窄,较有利于保险人,但涉外版条款“责任免除”规定较粗,保险责任较广,较有利于被保险人,故在实务操作中,提倡使用境内版条款,限制使用涉外版条款。四、限额设置及保费计算(一)限额设置4、累计赔偿限额:双方约定,必须设置;5、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双方约定。必须设置。进一步可以再细分为: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7限额、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每人赔偿限额;6、各项限额的逻辑关系: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二)保费计算1、风险等级表(以标准主险条款的保障范围并且不扩展任何责任作为风险划分基础),风险等级不同,适用费率也不同。等级客流量第三者财产存放量场所性质行业举例一级小无办公室/办公场所保险公司、房地产中介、律师事务所、设计院、广告公司生产/制造企业(厂房独立)金属冶炼、铸锻、压延、轧制厂、酿酒厂、水泥厂二级较小不集中公共营业场所银行/邮局/证券/电信营业厅、小商店、音像出租店、阅览室、理发/美容店、门诊/一级医院、药房、汽车销售店生产/制造企业(厂房不独立)与其它单位共用建筑物的:服装加工场、食品加工场、电子加工厂、工艺品厂娱乐场所棋牌室、练歌房餐饮场所(不提供酒类)茶馆、咖啡厅、冷饮店、甜品店运动场所(低危险性)桌球室、保龄球室、乒乓球室三级一般一般公共营业场所洗车场、加油站、二级医院(含住院)、艺术品展/博物馆等一般展会/馆娱乐场所网吧、游戏机室、小型录
本文标题:责任险销售手册(传统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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