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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评审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答辩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做好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建立更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展示自我的平台,促进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职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省职改领导小组《关于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精神为指导,依据《江苏省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为选拔合格的水利工程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提供基础性评审依据。二、遵循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参与答辩的全体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评审委员针对申报人的答辩情况,根据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分。2、保密原则。答辩内容及评议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外泄。3、回避原则。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回—2—避原则,与申报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关系的评委,不参加该申报人的答辩和成绩评定。三、答辩的组织1、省水利工程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答辩为评审全过程中的初步评议阶段,其结果作为评审会评审最终投票表决的依据之一。2、未参加本年度答辩的申报评审对象,一律不提交本年度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评审表决。3、省水利工程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省水利工程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按子专业分设专业评审小组,并承担答辩的具体工作,各小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3人。4、各专业组组长为答辩主考官,其它评委也可参与提问。5、各评委根据申报对象答辩的情况,按照统一的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当场、独立打分并填写评分表,由工作人员收齐汇总,经专业组组长和评委会主任审核签字后提交大会。答辩成绩不与申报人见面。6、厅人事处承办答辩评审的组织工作。四、答辩的内容1、答辩采用交流问答形式,侧重于通过论文论著、业绩成果中的关键技术问题的陈述,检验知识层面,学术水平,研究能力,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的思路,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可信度。—3—2、答辩分自我介绍和评委提问两部分,总时间30分钟。申报人自我情况介绍时间不超过10分钟,解答评委提问的时间为20分钟。3、答辩题及评分标准由省水利工程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的专业领域和申报材料提供。五、答辩的评分答辩总分为100分,由评委根据申报人的答辩表现分知识水平、研究能力,主要业绩、典型成果,专业水平、学科建设及创新思路,答辩能力,申报材料的可信度等五个方面综合赋分。六、答辩的程序1、申报人、评委于规定时间分别到达规定地点,评委熟悉答辩办法和程序,申报人抽签确定答辩序号。2、按序号进行答辩,每位申报人答辩完毕,可离开现场,即该申报人答辩结束。3、答辩成绩汇总后,提交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议评议酝酿、投票表决。七、其他1、答辩期间评委和申报人员必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影响评审工作;2、申报人按抽签序号进行答辩,可按序号估算本人答辩开始时间,提前做好准备,等候叫号,不得迟到,五分钟之内三次叫号不到,作弃权处理,由下一序号申报人递进答辩;—4—3、评委答辩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力求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申报人员的水平、能力和业绩;4、答辩中应鼓励理论创新和学术争鸣,允许申报人发表个人见解,评委不得以学术观点是否与自己相一致而武断地决定取舍。5、本办法未尽事宜,应在评委会集体讨论研究的基础上,由本届评委会主任作出执行意见,并在评审结果报告中作相应记录和说明。—5—省水利工程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评审程序示意图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评委评阅申报材料、赋分并学术评语答辩评委会评议酝酿、投票表决—6—
本文标题: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评审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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