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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也是银行资金运用的主要形式。商业银行通过发放贷款,将一定数量的资金进行周转循环使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能,满足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对资金的需要,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必须遵循资金使用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原则。本章概述第一节贷款业务核算的概述第二节信用贷款的核算第三节担保贷款的核算第四节票据贴现业务的核算第五节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核算第六节贷款损失准备的核算第七节贷款利息的核算学习目标1.了解贷款是商业银行最传统、最主要的资产业务;2.了解划分贷款种类的不同标准;3.掌握贷款的核算方法;4.掌握信用贷款正常归还及逾期情况下的处理方法;5.掌握贷款损失准备的管理规定和核算方法;6.掌握抵押贷款的处理方法。第一节贷款业务核算的概述一、贷款业务的意义二、贷款业务的种类三、贷款业务的核算要求四、会计科目的设置一、贷款的意义贷款是银行和其他信用机构以债权人地位,将货币资金贷给借款人,借款人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一种信用活动。可以满足生产和商品流通资金的需要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可以增加银行的营业收入,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银行贷款利率要远高于存款利率,其利差是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二、贷款业务分类1.银行的贷款按贷款的期限划分,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贷款;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含5年)以下的各种贷款;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各种贷款。业务实例-中国工商银行公司类贷款的划分出自中国工商银行2008年年报2.按贷款发放条件可以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和票据贴现信用贷款是指仅凭借款人的信誉而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是指银行以法律规定的担保方式作为还款保障而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按照担保方式不同,又可以分为抵押担保贷款、质押担保贷款和保证担保贷款。票据贴现是持票人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所作出的票据转让行为。二、贷款业务分类保证贷款:担保人提供担保担保贷款抵押贷款:抵押品客户质押贷款:质押品银行业务实例-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结构图出自中国农业银行2008年年报3.按贷款用途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金贷款4.按发放贷款自主程度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5.按偿还方式分为:一次性偿还贷款和分期偿还贷款自营贷款银行贷款(风险)委托贷款委托人银行贷款(风险)6.按贷款的质量可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类五类贷款正常:借款人能够严格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偿还贷款本息。关注:尽管目前借款人没有违约,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其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的主客观因素。如果这些因素继续存在,可能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产生影响。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了明显问题,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已无法保证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发生一定的损失。损失: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程序之后,贷款仍然无法收回。后三类贷款合称为不良贷款。二、贷款业务分类贷款五级分类标准: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分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贷款分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定义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造成较大损失。在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依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贷款五级分类出自中国农业银行2008年年报业务实例-中国农业银行贷款五级分类图1、及时反映贷款数据。2、加强监督信贷指标。3、提供贷款信息。三、贷款业务的核算要求一、贷款业务概述我国银行信贷管理一般实行集中授权管理、统一授信管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贷款管理责任制相结合的方法,以切实防范、控制和化解贷款业务风险。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款管理贷款业务的核算业务流程(以中国建设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为例)业务简介: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我行向您发放的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要的本外币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的币种分为人民币和外币两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为3年。具体办理程序:签订合同落实担保贷款获取还款申请1、申请。您向我行提出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主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贷款证卡;经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师事务所核准的前三个年度及上个月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公司合同或章程;企业董事会(股东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信贷业务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公司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董事会(股东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信贷业务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担保人相关材料;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签定合同。如我行进行调查和审批后认为可行,则您需与我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法律性文件。3、落实担保。您与我行签定借款合同后,需进一步落实第三方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措施,并办理有关担保登记、公证或抵押物保险、质物交存银行等手续。4、贷款获取。您办妥发放贷款前的有关手续,借款合同即生效,我行即可向您发放贷款,您可按照合同规定用途支用贷款。5、还款。按合同约定方式偿还贷款。四、会计科目设置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核算,应设置以下会计科目进行核算:1.(1301)“贷款”科目2.(6011)“利息收入”科目3.(1132)“应收利息”科目4.(1302)“贷款损失准备”科目5.(6701)“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一、贷款业务概述贷款业务会计科目的设置贷款应收利息利息收入会计科目贷款损失准备资产减值损失资产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损益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资产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资产类科目,“贷款”科目的备抵科目,核算商业银行贷款的减值准备。损益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四、会计科目设置1301贷款1.资产类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具有贷款性质的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以及垫款等,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科目。第一节贷款业务概述贷款(1301)——XX户借:商业银行发放贷款贷:商业银行收回贷款余:已发放未收回贷款摊余成本核算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具有贷款性质的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以及垫款等。本科目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账务处理(一)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借:贷款(本金)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二)收回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归还的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借:吸收存款贷:贷款(本金)应收利息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按规定发放尚未收回贷款的摊余成本。四、会计科目设置6011利息收入损益类科目,本科目核算银行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银行发放的各种贷款,与其他金融机构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等,本科目可按业务类别进行明细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应按照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合同利率同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合同利率确定利息收入.借:应收利息贷:利息收入如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第一节贷款业务概述核算企业(金融)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贴现和转贴现融出资金、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与其他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等。利息收入(6011)—××户借:收入减少贷:收入增加余:期末结转利润4-1贷款业务的核算(1132)”应收利息”科目该科目为资产类科目,用来核算银行发放贷款应收取的利息,该科目可按贷款人进行明细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应按照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合同利率同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合同利率确定利息收入.借:应收利息贷:利息收入如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该科目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银行尚未收回的利息。第一节贷款业务概述应收利息(1132)—××户借:预提应收利息贷:实际收到利息余:应收未收利息结余数核算企业(银行)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第一节贷款业务概述●资产负债表日:预提应收利息借:应收利息(合同利率计算)贷: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或借)贷款——利息调整实际收到利息借:吸收存款——××单位贷:应收利息——××单位4-1贷款业务的核算(1302)”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资产类科目,本科目核算银行贷款的减值准备。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包括银行贷款,贴现资产贸易融资等,可照计提损失准备的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贷款损失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1、资产负债表日,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2、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各项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各项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贷款”、“贴现资产”、“拆出资金”等科目。3、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贷款损失准备。第一节贷款业务概述贷款损失准备(1302)借:核销贷款及贷款价值以后得以恢复贷:计提各种减值准备余: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银行按季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期末余额应不低于期末贷款余额的1%。核算银行贷款的减值准备。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包括贴现资产、拆出资金、客户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和垫款等。按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4-1贷款业务的核算(6701)”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一、损益类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资产减值损失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确定资产发生的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
本文标题:第四章贷款与贴现业务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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