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第四章进出口贸易交易条件(二)趣味小问题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合同,其中价格条款写明“每公吨100美元CIF纽约”。那么,请问CIF表示什么含义?这个价格条款共规定了几方面内容?分别是什么内容?第四章进出口贸易条件第一节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出口一批衣服到美国的纽约,会有什么问题?1、交货地点2、交货形式3、风险转移4、费用划分5、通关手续6、交接单据贸易术语作用明确进出口商的责任、义务划分进出口商品价格的构成4.1贸易术语4.1.1贸易术语的含义定义用来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确定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理论临界点1)风险临界点(Criticalpointforrisk)2)费用临界点(Criticalpointforcost)4.1贸易术语合同中商品单价一般包括四个部分,即:计价货币Typeofcurrency;单价unitprice;计量单位measurementunit;贸易术语tradeterms。(或单价金额、符号、地点)例如:“100美元/打CIF伦敦”$100perdozenCIFLondon$美元计价货币;100单价perdozen打计量单位;CIFLondonCIF伦敦贸易术语4.1.2贸易术语构成4.1.3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从性质上,国际贸易惯例既不是任何一个国家的国内法,也不是世界各国的共同立法。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国际贸易惯例对贸易实践仍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第二节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一、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Rules1932由国际法协会InternationalLawAssociation于1928年制订、1932年修订。该规则对CIF买卖合同的性质作了说明。RevisedAmericaForeignTradeDefinitions19411941年经美国商会、美国进口商协会和美国全国对外贸易协会所组成的联合委员会通过,称为《1941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在美洲国家有较大影响。该修正本对Ex,F.O.B.,F.A.S.,C.F.R.,C.I.F.,ExDock这六种贸易术语作了解其中对FOB术语的解释与其他国际惯例的解释有所不同,所以当与美洲国家进出口商进行交易时应特别注意。二、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InternationalRulesfortheInterpretationofTradeTerms);(INCOTERMS2010)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ChamberofCommerce)为统一对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于1936年制定,后经过多次修改和补充。现行的《2010通则》是在《1990年通则》的基础上修订产生的,于2011年1月1日起生效。《2010通则》将全部11种贸易易术语按不同类别分为E、F、C、D四个组。三、《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四、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适用目前,以上三个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惯例我国均予承认,但INCOTERMS2010更适合于现行贸易实际的需要。国际惯例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国际货物买卖双方有权自愿选择采用某种国际惯例,并在合同中作明确的规定。但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即不排除、也不明确规定采用何种惯例,一旦发生争议,则法院或仲裁院往往会引用某种公认的或影响较大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来作为判决的依据。《2010通则》十一种贸易术语(E、F组)分类贸易术语风险转移界限出口清关进口清关适用运输方式E组EXW卖方所在地货交买方买方买方任何方式F组FCA货交承运人卖方买方任何方式FAS装运港船边卖方买方水上运输FOB装运港船舷卖方买方水上运输《2010通则》十一种贸易术语(C组)分类贸易术语风险转移界限出口清关进口清关适用运输方式C组CFR装运港船舷卖方买方水上运输CIF装运港船舷卖方买方水上运输CPT货交承运人卖方买方任何方式CIP货交承运人卖方买方任何方式《2010通则》十一种贸易术语(D组)分类贸易术语风险转移界限出口清关进口清关适用运输方式D组DAP货交买方卖方买方任何方式DAT指定目的地货交买方卖方买方任何方式DDP指定目的地货交买方卖方买方任何方式二、六种主要贸易术语装运港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FOB装运港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适用于多式联运的三种贸易术语FCA货交承运人CPT运费付至CIP运费、保险费付至一、FOB(…NamedPortofShipment)FreeOnBoard(…NamedPortofShipment),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习惯称为装运港船上交货风险划分点(交货点):指定装运港船舷。当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费用划分点:指定装运港船舷。集装箱船1.卖方的主要义务:提供符合合同的货物;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出口许可证及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出口清关);按港口的惯常方式,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装船通知)。负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为止;支付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货物已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为止2.买方的主要义务:按照买卖合同规定支付价款;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办理货物进口及经由另一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进口清关);自负费用,订立自指定装运港运输货物的合同;在货物按规定被交付时收取货物;自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起,负担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自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起,支付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3、关于船货衔接问题买方必须给予卖方有关船名、装船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卖方有权拒绝交货,而且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卖方增加的仓储费等,均由买方负担。案例某合同出售一级小麦150公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但船舶在航行途中,由于遭遇触礁事件,小麦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严重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降价出售,买方因此要求卖方赔偿其差价损失。问:卖方对上述情况下产生的货物损失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案例分析案例分析卖方不须对货物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买卖双方按FOB贸易术语成交,风险划分以装运港的船舷为界,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因而,船舶在航行途中,由于遇触礁事件,导致小麦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的损失应由买方承担,卖方不须对货物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买卖双方的义务卖方义务买方义务按合同规定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费用风险出口清关提交商业发票、运输单据和合同规定的其他单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订立从指定装运港口运输货物的合同,支付运费,并将船名、装货地点和要求交货的时间及时通知卖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费用风险进口清关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FOB风险与费用的图解出口清关进口清关出口国家©©进口国家前段之运费主要运费到达之运费临界点-船舷RiskCostFOB术语注意点:FOB术语下交货点为装运港船舷。但在实际业务中,如果买卖合同中规定卖方递交“清洁已装船提单”,则实际的交货点已经从船舷延伸至船舱。卖方不负责办理租船或定舱。但在有些情况下,卖方可根据买卖双方间的协议,代买方办理各项装运手续,包括以自己的名义定舱和取得提单。买方应负责偿付卖方由于代办上述手续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其订不到舱位的风险也由买方负担。FOB术语变形,国际上没有统一和权威性的解释,应用时,应对其产生的额外义务做具体明确的规定.美国及其他美洲国家对FOB术语的特殊解释。FOBlinertermsFOB班轮条件FOBundertackleFOB吊钩下交货FOBstowedFOB包括理舱FOBtrimmedFOB包括平舱FOB的变形:(主要关系到装货费用的负担)FOB的变形(为解决装船费用的承担问题)FOBLinerTerms(FOB班轮条件)FOBUnderTackle(FOB吊钩下交货)•指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处理,即由船方或买方承担.•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而吊装入舱以及其他各项费用,概由买方负担.FOBStowed(FOB理舱费在内)FOBTrimmed(FOB平舱费在内)FOBST(FOB理舱费和平舱费在内)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理舱费是指货物入船后进行安置和整理的费用.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平舱费是对装入船舱的散货进行平整所需要的费用.美国对FOB解释的差异(1).美国把FOB笼统地解释为在某处运输工具上交货,其使用范围很广.在同美商订立FOB合同时,除必须标明装运港名称外,还必须在FOB后加上“Vessel”字样。(2).在风险划分上,不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即卖方负担货物装到船舱为止所发生的一切丢失和残损.(3).在费用负担上,规定买方要支付卖方协助提供出口单证的费用以及出口税和因出口而产生的其他费用.某合同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已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航行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对该项损失是否负责?为什么?案例分析二、CFR..(namedportofdestination)含义CostandFreight(…NamedPortofDestination),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FR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和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仅适用于海洋运输和内河运输;风险划分点(交货点):指定装运港船舷;费用划分点:卖方支付运费。买卖双方的义务卖方义务买方义务1、提供合同规定的货物;租船订舱和支付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3、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出口结关手续。4、按合同规定提供有关单证或相等的电子信息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进口清关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案例我国A公司以CFR条件出口一批瓷器。A公司按期在装运港把货物装船后,即把有关单据寄给买方。装船后15天,A公司外贸业务员才发现忘记了向买方发送装船通知。此时,买方已经来电向卖方提出索赔,因为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海上风险而损坏。本案中,A公司能否以该笔业务是以CFR条件达成交易的,因而在货物运输途中的风险应由买方承担为由,拒绝买方的索赔?案例分析案例分析不能拒绝买方的索赔。在CFR条件下,由卖方负责租船订舱,而买方自办保险。如果卖方不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买方就无法及时办理保险手续,甚至可能漏保。因此,按照惯例:“如果卖方未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对货物办理保险,那么,货物在海运途中的风险被视为由卖方负担”。使用CFR应注意的问题1、货物装运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卖方延迟装运或者提前装运都是违反合同的行为,并要承担违约的责任。2、装船通知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一般的国际贸易惯例:“如果卖方未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导致买方没能办理货物保险,那么,货物在海运途中的风险被视为卖方负担。”3、风险的划分货物在装运港有效地越过船舷为界4、装货费用卖方支付5、卸货费用采用CFR术语的变形来表示:—CFR班轮条件(CFRLinerTerms)—CFR舱底交货(CFRexShip’sHold)—CFR吊钩交货(CFRexTackle)—CFR卸到岸上(CFRlanded)CFR变形(卸货费用)(
本文标题:第四章贸易术语.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09409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