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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部分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第一章选民登记第一节选民资格选民资格是指法律规定的公民取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应当具备的条件,亦称选举资格。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相关规定,确认选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年龄条件年满十八周岁。计算选民年龄以本村选举日为准,选民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2、属地条件必须是本村村民。凡具有该村农业户籍的人都是该村村民。3、政治条件未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第二节登记程序一、公布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选民登记开始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颁布公告。公告的样式为:村第八届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第一号)经乡(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同意,我村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定于2010年×月×日开始,选民登记日2为2010年×月×日,选举日为2010年×月×日,望村民互相转告,做好准备,届时进行登记。特此公告村第八届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2010年×月×日二、选民登记员和登记办法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从本村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中,挑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熟悉情况,并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的选民担任选民登记员,经过培训具体办理选民登记。登记办法有两种:一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站,村民到站登记;二是登记员挨家挨户登记。不论采用那种办法,必须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三、选民登记范围(一)各村管辖范围内的,在选举日前年满十八周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下列人员予以登记:1、户口在该村管辖范围内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学生、农村村民、警察部队官兵;2、没有正式户口,但已取得该地区暂住户口的;3、居住在该村手持户口迁移证要求在该村落户的外地公民;34、要求在该村入户,并长期居住在该村,虽没有取得该村暂住户口但已取得原居住地证明的外地公民。(二)户口在该村管辖范围内的下列人员准予登记:1、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2、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的;3、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5、正在受拘留处罚的。上述人员的登记办法及其参加选举的方式,由选举委员会与执行监禁、拘役、拘留或劳动教养的机关另行确定。(三)下列人员不予登记:1、选举日前不满十八周岁的;2、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3、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案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经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4、无法行使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和呆傻人员,经监护人所在单位或者医疗单位证明,由各镇、街道办事处选举工作领导小4组批准,报区选举委员会备案,不列入选民名单;5、户口没有转出而迁居外地,已参加现居住地选举的或要求到现居住地参加选举的;6、长期外出下落不明的人,经最大努力查找,仍不明其下落,可暂不列入选民名单。四、核实登记人口变动不大且上次选民登记档案保存完好的乡镇,可以上次换届选举的选民登记表为基础,用“四增四减”的方法进行核实,主要是核实选民的相关情况,村民自愿不参加本届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除外,核实后的选民,称谓“本届选民”:1、“四增”是增加上次选民登记后:(1)新满十八周岁的;(2)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现恢复政治权利的;(3)由其他地方新迁入该选区的;(4)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和呆傻人员已治愈的;2、“四减”是减除上届选举后:(1)死亡的;(2)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3)迁出本选区的;(4)新发精神病和呆傻症不能行使选举权的。5五、选民登记册1、名册封面××村第八届村委会选举选民登记册××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选民登记员××(章)选民登记员××(章)2、名册内芯××乡××村第八届村委会选举选民登记花名册编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所在村民小组身份证号码备注六、公布选民名单造册登记的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张榜公布。应注意以下几点:1、严格按照选举法的规定,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2、选民名单要字迹工整清晰,布置要庄严隆重,便于选民阅看。3、选民名单公布后,要及时组织选民阅看、审议,如发现有错登、漏登、重登的,要及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纠正,然后再张榜公布。公告样式:村第八届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6(第二号)现将经登记确认的本村第八届村委会选举的选民名单公布如下,如有错漏,请于2010年月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特此公告村第八届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2010年月日七、颁发选民证根据选民名单填写选民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颁发,村民小组负责将选民证亲自发到选民手中。投票选民时,选民应凭选民证领取选票。第二章确定候选人第一节候选人的基本要求根据《村委会组织法》、《选举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本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基本条件,并发布公告。公告样式:××村第八届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第三号)现将县、乡两级政权机关规定的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条件,7公布如下: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3、有知识、有能力、懂经营、善管理、能带领村民勤劳致富;4、廉洁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5、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望有选举权的村民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并根据条件要求提出自己满意的人为本村第八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特此公告××村第八届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2010年月日第二节候选人的产生一、村委会的职位和职数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向全体村民公布,为有选举权的村民按职位和职数的要求提名候选人作准备。样式为:××村第八届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8(第四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我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由主任1人、委员×人共×人组成。请村民互相转告,并以此职位和职数的规定,等额提名候选人。特此公告××村第八届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2010年月日二、候选人产生方式1、联名提名候选人。由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提名村委会成员的初步候选人,并填写“候选人提名表”,被提名人选也要履行自愿报名手续,并填写“候选人报名表”,并签订《公正竞选行为规范承诺书》(样式请参考本书第三部分)。样式为:××乡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初步候选人提名表××村第八届村委会选举年月日9初步候选人姓名候选职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联系电话提名村民签名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初步候选人自愿书面报名表初步候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政治面貌现任何职竞选职位本人签名产生初步候选人后,发布相应公告,样式:村第八届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第五号)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提名,产生第八届村委会主任初步候选人名、委员初步候选人名。现将名单按姓氏笔画顺序公布10如下:如有错漏,请于月日前提出。主任初步候选人名单:×××、×××、…委员初步候选人名单:×××、×××、…特此公告村第八届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2010年月日2、候选人的差额人数。《选举条例》规定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数应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名额多1人至3人。3、预选。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规定的差额数时,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方式进行预选,按照票的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预选程序参照正式选举程序,预选公告样式为:××村第八届村委会公告(第六号)经决定,我村第八届村委会选举提名确定后候选人,采用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参加投票的方法进行预选。预选投票时间定为×月×日×时至×时,过时不投票,投票地点在××。请有选举权的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做好准备,踊跃投票。××村第八届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2010年×月×日11村主任预选票样式:××村第八届村委会主任预选票(公章)符合初步候选人姓名××××××××说明1、初步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2、应选正式候选人2名,同意的在候选人名字上的符号栏内划“○”,不同意的划“×”,任何符号不划的为弃权;3、少于或等于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4、胡写乱画、无法辨认选票无效。委员预选票与主任候选票类同。三、正式候选人的产生通过提名汇总、预选后产生正式候选人,并进行公告,样式为:村第八届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第七号)经过前期各项法定程序,我村第八届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12已确定,现将名单(按姓氏笔画顺序)公布如下:主任正式候选人名单:×××、×××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特此公告村第八届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2010年8月日第三节竞选演讲与《村干部任职承诺辞职书》1、竞选演讲。演讲的形式、时间要求和内容要求与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该环节类同,请参考本书“第三部分”。2、签订《村干部任职承诺辞职书》。村干部辞职不作为一种纪律处分,而划入违约责任追究范围,根据民法违约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候选人在当选后履行相应承诺,如有违背,则应引咎辞职。有效解决现行规定监管罢免困难的问题。正式候选人产生后,要求候选人签订《村干部任职承诺辞职书》,并张贴于村务公开栏内,且须在选举日中心会场当众宣读,其内容与样式强参考本书“第三部分”。第三章投票前的准备第一节制定选举办法根据《村委会组织法》、《选举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13际制定选举办法。选举办法样式: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投票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制订××乡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投票选举办法。一、选举工作由村选委会组织实施,乡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到会指导。二、参加投票人员为本村有选举权的并经登记公示的村民(即本村本届选民)。三、本届村民委员会设主任×人,委员×人。选票上正式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四、本次选举设中心投票会场和个投票站。投票采用一次性投票方式进行,即主任候选人、委员候选人印在同一张选票上,有选举权的村民一次将选票投入票箱。五、选举以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设总监票员1人,监票员2人,计票员2人,唱票员2人,正式候选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监票员、计票员和唱票员。设立的每个投票站应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投票选举工作,应设立验证发票处、秘密写14票处、代写处和票箱,投票站投票选举工作由村选委会派人主持。投票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票后,当众将票箱封好后护送到选举中心投票会场,公开唱票计票。六、选举时,选民原则上进入秘密写票处进行划票,本人不能填写选票的选民,可委托除候选人以外的其他人代写,但代写人不得违背选民的意愿填写。选民应凭选民证和委托投票证领取选票。选民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书面委托除正式候选人以外的其他选民,经村选委会批准后,代为投票,每一个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有选举权的村民对正式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另选本村其他选民,也可以投弃权票。七、投票结束后,所有票箱集中到选举中心投票会场,当众开箱,公开唱票、计票,做好投票结果记录,并公布得票结果。选票封存移交乡选举领导小组保存。八、在唱票前,工作人员应逐张检验选票,并分类整理:整张有效、整张无效、整张弃权、局部有效、局部无效票。疑难选票由村选委会认定。九、选举结果的认定1、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少于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无效;所投票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票数的,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票数的,选举无效;每一张选票上所选的每15项职务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2、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十、另行选举1、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选举。另行选举候选人以得票多者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投票数的三分之一。另行选举的程序与正式选举的程序相同。2、经过两次投票选举后,主任暂缺时,从当选的村委会委员中协商推选一人主持工作,并在三十日内召开村民会议另行选举,直至选出主任为止。当选人数不足三人,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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