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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仓管理规定(试行)目的:为了加强成品仓库的管理,严格控制粉末数据的准确性,更好的体现成品仓库管理工作的有序性,特制订以下规定及考核。仓库规定:1.严格按照《粉末发放、领用规定》执行。2.处理半成品时,粉末实重把辅料重量加进去。3.处理好的粉末及时更新标示卡信息,用蓝色白板笔填写,粉号、总重量、日期。4.送粉样,混出的粉第一时间送粉样,并认真填写粉样单数据,要求填写内容:日期、粉号、规格,并在粉样单右上角写“制粉成品”字样,其余字样不允许填写,保持粉样单的干净、完好。塑料袋上用黑色记号笔填写,要求填写内容:粉号、压制规格、粉末重量及其他要求。送到压制规定位置放好,并填写送样记录,标注送样时间。5.取粉样,压制粉样剩余的粉末,在下班之前必须把本班送的压制剩余粉样取回来,如压制没有压交接到下个班。称取重量并记录,把剩余粉末倒入对应粉桶内。6.对于待结果粉末,判定合格后,及时移到对应的合格区内。7.辅料由仓库人员领取,低于最小库存量及时开领料单领取。8.仓库温室度记录每隔2小时记录一次,必须实数记录,如温湿度不在要求范围之内及时上报当班班长,不得私自调试空调。9.《粉料仓库统计表》每班下班之前必须更新,认真填写,要求字迹工整,不准乱涂乱画,需要签名的以实名记录,不准以工号代替。10.粉仓人员每班必须提前一个小时把所有的帐做好,白班19:00之前做好,夜班7:00之前做好,留45分钟由班长检查审核。11.8S卫生,物料框定置定位,洒落的粉末及时回收,掉落的标示卡及时粘贴,时刻保持卫生干净,每班下班之前彻底清洁卫生区域,12.交接班,仓管人员进行交接,做粉情况、混粉情况、原辅料消耗情况、成品粉领用情况、工单使用情况、温湿度、8S卫生及其它注意事项。仓管考核:1.未按照《粉末发放、领用规定》执行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2.工单粉发错或多发只要发现扣5分,工单上漏记、错记,每发现一次扣3分。3.所有电子档表格及《粉料仓库统计表》手写版有乱涂乱画、漏记、错记等,每发现一次扣2分。4.压制领粉发错粉造成混粉情况的,扣10分,造成严重质量事故的扣除当月考核。5.标示卡信息错误没有及时发现,每发现一次扣1分,造成发错粉的每次扣5分。6.仓库温室度记录未按要求及时记录或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7.处理粉未按工艺要求混粉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8.打粉时洒粉太多又没及时回收,造成损耗较大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9.粉样送错影响生产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制粉车间2014/7/26
本文标题:粉仓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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