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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安县杏花乡长兴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规定,为了确保杏花乡长兴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热心群众服务的村民选进村委会领导班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打下坚实基础。二、选举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组织、宣传、教育和引导,确保选举工作有序进行。(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挥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代表、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的作用,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村委会成员竞选。严格依法选举,实行直接选举、无记2负投票、秘密写票、公开计票、公平竞选、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等办法,切实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三)实行一次直选,提高选举效率。在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基础上,将提名候选人和正式投票选举实行一票制合并进行,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过登记选民的半数,选举有效;得票数过参加投票选举选民的半数者即为当选。所选举的职位若未过半数当选时,按得票数取前2名为正式候选人,再召开选举大会由村民继续投票选举。(四)坚持“两委统选,实行交叉任职。依照党章和村委会组织法的要求,统筹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实行支部书记、主任“一肩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被选为村委会主任是党员的,作为党支部书记候选人,被选为村委会成员是党员的,作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通过党内选举在村党支部委员会任职。(五)实行“设岗定位”,合理配备班子。村委会班子共配备4人,分别设置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财经治保委员、妇女计生委员5个职位,以确保村委会成员中有妇女和懂财会的人当选。(六)加强选举监督,确保依法依规。成立村选举监督委员会,对选举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确保选举工作依法依规进行。3(七)立足节省简便,降低选举成本。按照选举法规要求,精心制定选举方案,因地制宜布置会场,因时开会减少误工,因材使用减少支出,降低选举成本,努力办成节约型选举示范村。三、选举的方法与步骤选举时间安排从2011年8月26日开始,2011年9月26日结束,共计31天。2011年9月26日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具体按照6个阶段、20个步骤进行。第一阶段选举工作准(8月26日至8月28日)(一)成立选举试点工作机构。县委、县政府和杏花乡党委、政府分别成立长兴村选举工作指导组,共同研究选举试点工作,并派县、乡两级共l5名有经验和富有责任感干部驻村指导工作。(二)调查、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县、.乡组织有关人员对长兴村有关选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召开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动员会,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讨论通过《长兴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办法》、《长兴村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推选办法》。(三)进行财务审计和民主评议村委会成员。乡政府组织财务审计组对村财务进行审计,其审计的内容与方法按《湖北4省村委会选举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在此期间,召开第七届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村委会主任述职和财务审计报告,对村“两委班子进行民主测评,并公布财务审计和民主评议结果。第二阶段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选举监督委员会。组织宣传发动、培训骨干(8月29日至9月1日)(四)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按《长兴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办法》,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以民主推选的方式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11人组成,并从中推选1人主持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镇指导组备案,村民委员会发布公告(第一号)。(五)成立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按《长兴村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推选办法》规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按民主推选的方式产生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由7人组成,推行其中1人主持工作,提倡将驻村的镇以上人大代表、县以上政协委员、以及热心村公共事务、有一定议事能力的村民推入选举监督委员会,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乡指导组备案,村民委员会发布公告(第二号)。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可以列席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会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表决权。对选举中的问题可以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质疑和向上级选举指导组汇报。5(六)确定选举日期。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确定选举日,并予以公告(第三号),研究宣传发动方案,张贴标语、拉挂条幅、举办专栏,发《告村民一封信》,以营造选举工作氛围。(七)培训选举骨干。由县、乡长兴村选举工作指导组组织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及其参与选举的工作人员学习选举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并进行培训,使其充分了解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政策法律规定,熟悉选举工作的程序,掌握操作的方法。第三阶段选民登记和推选村民代表(9月2日至9日)(八)选民登记及发放选民证。培训选民登记员,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8个登记站,由选民主动到登记站登记,对自愿放弃选举者不强行登记,但需办理有关弃权手续。明确至9月23日零时,凡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被羁押和无法表达意志的人员外均可登记,登记的选民超过年满l8周岁以上80%的村民,登记有效。对外出打工人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委托其近亲属与其联系,并在打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地方聘请换届选举联络员,通过电话、信函、互联网等联络方式进行登记,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对户口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l年以上并尽了村民义务的,经户口所在地村民6委员会出具选民资格证明和未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民登记证明,可在本村进行选民登记;对外出1年以上的村民,经通知不能回村参加选举又未委托其他选民代其行使选举权的,以及全家外出、无法通知的,愿意放弃权利选举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不计算在本次选举的选民人数内,在选举日期前20天因婚姻家庭关系居住本村并具备选民条件的,有登记意愿,不论其户口是否迁入,准予登记;户口不在本村但已入住本村的应(往)届专科以上毕业生、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愿在本村登记的,可登记为选民;经医院或家属认可,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不予登记;被法院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人员不予登记。发布选民登记公告(第四号)。各登记站的结果在本组内应及时公布。对各登记站的登记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审查,对选民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和确定,切实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强登、不重登,在此基础上,再在村务公开栏内对选民名单进行公布,发布公告(第五号),并颁发选民证。(九)推选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村民代表人数,并按全村户数比例和30%的妇女代表比例分配到各村民小组,发布公告(第六号),在推荐村民代表时,应引导村民将有群众威信的党员推选为代表。7(十)颁发代表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选民小组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并发布公告(第七号),公布村民代表名单。对新当选的村民代表要落实联系户,颁发代表证,并报乡政府备案。第四阶段组织竞选(9月10日至9月20日)(十一)确定村委会职数。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新一届村委会班子职数、职位、交叉任职方案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条件及产生办法:本届村民委员会职位按主任、副主任、财经治保委员、妇女计生委员共设置4个职位,发布公告(.第八号一)。(十二)讨论竞选人条件及产生方式。讨论确定竞选人条件及产生方式,发布公告(第九号)。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经济组织、群团组织等向村民选委会提名推荐竞选人名单,村民也可自荐。(十三)确定竞选人员。被推荐者和自荐者到村民选举委员会报名登记。村选委会组织登记、审查村级组织推荐的竞选人和村民自荐的竞选人。村选举委员会公布竞选人名单,发布公告(第十号)。是村选举委员会或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竞选的村民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十四)组织竞选人竞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竞选人,布8置竞选演讲事宜。竞选人准备演讲稿,交村选委会审核。选举委员会组织竞选人到指定地点开展演讲。其演讲活动在村选举委员会主持和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制止贿选、宗族干预等违法行为。第五阶段投票选举(9月21日至26E1)(十五)投票准备。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认真研究投票选举各个环节的准备工作,选委会成员进行工作分工,明确各投票箱的负责人,研究确定各投票箱的工作人员,并进行投票选举组织工作的业务培训。投票选举准备工作:一是印制选票。将各种职位印在同一张选票上。印制的选票数与本村登记选民数一致,并加盖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密封后由专人负责保管。二是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外出务工的选民不能回村选举的可由在村的直系亲属委托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要造册登记,发给委托证并在被委托选民的选民证上注明。三是决定投票方式。在村小学设选举会场召开选举大会采取一人一票,实行一次性投票,不设投票站和流动票箱投票。四是确定选举大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并向选民发布公告(第十一号)。五是确定会场选举大会议程,拟好主持词。六是布置选举会场,设立秘密写票间,制作票箱。选举会场悬挂会9标,设置主席台,安装音像设备,划定各组选民区域,每组设立一个领票处,一个秘密写票间,会场按简便、节省、实用的原则进行布置。七是准备好投票使用的物品。准备选民登记册,用于选票发放核对;会场准备选举结果报告单和当选证书、选举大会工作计票用的黑板、粉笔、纸张等物品。八是安排、培训会场投票选举工作人员;验证登记员、发票员,负责秘密划票间、票箱人员,代写处代写员、代写处监督员,唱票、计票、监票员,维持选举大会秩序人员和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十六)召开选举大会投票。召开选举大会,组织选民到选举大会会场进行投票,选民持选民证和委托投票证参加投票选举,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和主持。选举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l、清点到会人数;2、宣布大会开始;3、奏国歌;4、提名和通过选举工作人员;5、检查并密封票箱;6、启封、清点选票;7、讲解选票;8、验证发票;9、秘密划票;l0、投票;ll、销毁剩余选票;l2、集中票箱,清点检验选票数;l3、检验选票;14、公开计票;l5、当场公布结果;l6、封存选票、填写报告单;l7、宣布当选名单,颁发当选证书。投票数超过登记选民的半数,选举有效;获得投票数过半数的,使得当选。如果某职位一次投票选举未过半数,则取得票多的前210名作为该职位的候选人,在选举大会的7日内重新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选举。公告当选人名单(第十二号)。第六阶段工作移交、健全村民委员会下属组织、建章立制(9月27日至29日)(十七)工作移交。在乡政府主持下,上届村委会向新一届村委会移交工作。原村民委员会应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将村民委员会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帐目、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工作档案及其他遗留问题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十八)建立村内各类组织、推选村民小组长。召开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健全财经、治保调解、妇女等专门委员会,公布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村民委员会发布公告(第十三号)。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各村民小组组长,发布公告(第十四号)。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从村民代表中推选ll人组成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再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7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两委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被推选为两个小组成员)。公布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名单,11发布公告(第十五号)。(十九)建章立制。新一届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召开会议,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有关规章制度。(二十)总结归档。在驻村工作组主持下,召开村党支部要、村委会联席会议,总结选举工作。整理村民选举委员会选举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等相关资料,建立选举工作档案。四、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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