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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第一章1-2道路分级和分类.
§1.2道路分类、公路分级与技术标准一.分类(class)1.公路(highway):城市郊区以外、连接城乡间的较长道路。分国道、省道、县道、乡道2.城市道路(urbanroad):城市范围内的道路,除承担交通运输任务外,并能反映城市建设水平及建设面貌的布局风格。3.厂矿道路(factoriesandminesroad)4.林区道路(forestroad)5.乡村道路(countryroad)城市道路乡村道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国家高速公路网一般国道干线公路主骨架公路农村公路全国公路网国道:G102,G222,G301省道:S105县道:X101乡道村道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本地区的情况,规划修建省级干线网。我国公路网管理层次:国道网分类:首都放射线:编号1南北纵线:编号2东西横线:编号3二.公路的分级公路按其功能和适应的交通量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确定公路等级的主要因素是交通量,除应满足近期交通量的需要外,主要应以远期交通量发展需要为依据。1。公路的分级:根据现行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的规定:1).高速公路: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干线公路。四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为25000~55000辆;六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45000~80000辆;八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60000~100000辆/日;B.一级公路:一级公路为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可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四车道一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15000~30000辆;六车道一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5000~55000辆。二级公路:为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双车道二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5000~15000辆。三级公路:为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双车道三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000~6000辆。四级公路: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或单车道公路。双车道四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000辆以下。单车道四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400辆以下。二级公路四级公路2.公路等级的选用公路等级的选用应结合项目所在地区的综合运输体系、远景发展等,根据公路功能、路网规划、交通量等,从全局出发综合确定。一条公路,可分段选用不同的公路等级或同一公路等级不同的设计速度、路基宽度,但不同公路等级、设计速度、路基宽度间的衔接应协调、过渡应顺适。①.一条公路可以根据交通量等情况分段采用不同的等级。②.一条公路设计交通量不同,而在同一地形分区采用不同的公路等级时,相邻路段的设计车速之差不宜超过20km/h。③.一条公路通过不同的地形分区时,相邻路段的设计车速相差一般较大,在相互衔接处前后一定路段,主要技术指标应逐渐过渡,避免突变。④.按照不同车速设计的路段长度不宜太短。高等级公路一般不小于20公里,其它公路不小于10公里。对于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已有公路,应根据需要与可能的原则,按照公路网发展规划,有计划地进行改建,提高通行能力及使用质量,以达到相关等级公路标准的规定。采用分期修建的公路,必须进行总体设计,使前期工程在后期仍能充分利用。高速公路和具干线功能的一级公路的设计交通量应按20年预测;具集散功能的一级公路,以及二、三级公路的设计交通量应按15年预测;四级公路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设计交通量预测的起算年应为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计划通车年。公路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ofhighway)根据一定数量的车辆,在道路上以一定的计算行车速度行驶时,对路线和各项工程的技术要求,把这些要求列成指标,并用标准规定下来。它是根据理论和总结公路设计、修建的经验而拟订的,反映了我国公路建设的技术方针,因此在设计公路时都应遵守。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1、定义:公路的技术标准是指公路路线和构造物的设计和施工在技术性能,几何形状和尺寸,结构组成上的具体尺寸和要求,把这些要求用指标和条文的形式确定下来,即形成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技术标准的决定因素:技术标准决定于下列因素:①路线在公路网中的任务、性质②远景交通量及其交通组成③地形和其他自然条件④设计速度(或称计算行车速度)3、技术标准的特点:法令性严肃性科学性载重标准净空标准线形标准1)运用标准要合理。使用标准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不考虑路线的作用和运输发展的要求,采用低标准,以压缩工程费用,影响公路的服务性能。二是不顾工程数量,片面追求高指标,使投资过大,占地增加。2)确定指标要慎重,在确定指标,要深入实际进行踏勘调查,征询各方面的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然后根据任务书的要求,结合目前和远景的使用要求,通过比较,慎重确定。如指标定得不当,会直接影响公路的使用效果,工程造价及工期。5、技术标准的应用:技术标准大体可以归纳为三类:“线形、载重、净空”对路线来说,关键是线形标准。我国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分1总则,2控制要素,3路线、4路基路面、5桥涵、6汽车及人群荷载,7隧道、8路线交叉、9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九章。4、技术标准的内容:各级公路技术标准汇总表3)在可能条件下(地形容许的情况下,定线不困难且不过分增加工程量时)尽可能采用较高指标,这样可以提高公路的使用质量,创造较好的营运条件。4)保持公路技术标准的相对均衡,连续,一条公路的等级或地形分段不应频繁变更。同一标准路段长度不能太短,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一般不小于20km,二级公路一般不小于15km,三级公路一般不小于10km,四级公路一般不小于5km。5)等级或标准的变更处,原则上应选在交通量发生变化处,如交叉路口,互通式立体交叉处,或在视野开阔,司机明显判断情况,行车速度易变换处,如桥梁、村镇、地形变化等处附近。技术标准的变化应匀顺连续,不要突变,在高低标准分界处,应设置过渡段。同一公路相邻设计路段的公路等级的差不应超过一级。四、城市道路的分类和分级(一)城市道路的分类(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城市道路应按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的服务功能等,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快速路应中央分隔、全部控制出入、控制出入口间距及形式,应实现交通连续通行,单向设置不应少于两条车道,并应设有配套的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2主干路应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应以交通功能为主。主干路两侧不宜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3次干路应与主干路结合组成干路网,应以集散交通的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4支路宜与次干路和居住区、工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相连接,应以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二)城市道路的设计车速1快速路和主干路的辅路设计速度宜为主路的0.4倍~0.6倍。2在立体交叉范围内,主路设计速度应与路段一致,匝道及集散车道设计速度宜为主路的0.4倍~0.7倍。3平面交叉口内的设计速度宜为路段的0.5倍~0.7倍。(三)城市道路的设计年限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的道路设计年限为:快速路、主干路应为20年;次干路应为15年;支路宜为10年~15年。在确定道路横断面车行道宽度时,远期交通量的年限作为道路设计年限的指标。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时的设计年限按道路等级分为三种:快速路、主干路为20年;次干路为15年;支路为10年~15年。道路等级高则设计年限长。在设计年限内,车行道的宽度应满足道路交通增长的要求,保证车辆能安全、舒适、通畅地行驶。(三)城市道路的设计年限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的道路设计年限为:快速路、主干路应为20年;次干路应为15年;支路宜为10年~15年。各种类型路面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桥梁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四)城市道路的设计荷载道路路面结构设计应以双轮组单轴载100kN为标准轴载。对有特殊荷载使用要求的道路,应根据具体车辆确定路面结构计算荷载。桥涵的设计荷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的规定。
本文标题:第一章1-2道路分级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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