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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中心的建筑本体规划(二)室内购物廊—MaLL(1)一般原则有关室内空间的部分主要是建立亲切感、对比及活动。在购物中心上方加顶盖不是只为了拥有冬暖夏凉的天气,同时也利用特殊的植物、鸟类、声音及香味,并要求商家将店面及其货品直接开放至人行道,以塑造独特、良好的购物空间。无论如何,购物中心因此在其环境中更加独特。店内的展示细部。另外根据购物者的人数,空间应勿过窄以至感觉太过拥塞。人行道4—9米宽似乎是合宜的。购物中心应该不要太长以至于令人打消由一端走至另一端之念头,在大型购物中心内,建议使用沿街商店及其他方式使卖场更紧凑。双层式的商店街有时可用来使商店更加靠近。双层式商店可以一层在停车层上牛层处,另一层在下半层处,以缩短上坡及下坡的距离。在水平配置型式的大型购物中心内,有时很难诱使购物者离开楼层,前往另一个楼层购物,因而很可能产生一层卖得很好另一层却很差的情况。因此,停车场也可分为两层,每一层停车位数都不要超过停车总位数的60%,以避免该层成为主要层。购物中心的公共区域必须创造出吸引人的环境,使其能至该处购物。将MALL加上顶盖主要是借此控制室内的环境。但如下数项论点则是无意义的:●室内与室外的温度应有很大的不同(冬天较暖、夏天较凉)。虽然需维持购物中心内合宜的温度,但并不代表全年需维持一定的温度,相反的,这反而可能是不利的因素,例如在冬季时购物者必须脱下大衣,反而不利购物。●巨大的声响能够创造生命力及活力。若依此概念,所有的楼层都应较其他楼层更为大声以便吸引顾客,整个购物空间可能因此变得嘈杂混乱。●对外在环境而言,MALL的入口应大而显著,但对内则不需要。事实上,人口对于在购物中心内的顾客而言,也是一项重要的空间指标,因而也应能有明显易辨的特性。(2)焦点中庭在围封型的购物中心内,多会有中庭作为购物中心的焦点。中庭广场多位于各个主要商店形成的动线交汇点,亦即人行活动最频繁处。它一方面提供场所供购物以外的活动使用,如集会、流行展示、动态表演等,另一方面也是公共活动及休息的场所。在此应利用照明及装修、家具等塑造空间张力,使其成为购物中心的意象焦点。(3)挑空在购物中心内设挑空及屋顶采光,具有将购物者的视线引导向上的效果,对于吸引购物者上楼选逛有良好的推动力。(4)垂直动线垂直动线分有各种形式,各有其特点及适用性:自动手扶梯提供一个购物者的连续动线且减轻Mall内的拥挤情形,同时它连接不同水平标高的楼层,也能将位于下层的购物者视线引导至较高的楼层。但它有两个缺点:所占的空间过大,且需要运转费用。自动步行走道比自动手扶梯更好的地方在于它可以承载婴儿车及手推车,虽然目前也有一些自动手扶梯的阶梯够宽,足以承载婴儿车等,但它主要的缺点便是它需要比自动手扶梯更大的空间以能达到合适的坡度。电梯比上述二者更为普通,且它所使用的面积比上述二者都少很多。顾客使用时也比较不会紧张。若与自动手扶梯比较,它的运转费用也比较便宜。它可运载大多数物品,小至婴儿车大至轮椅皆可运载。同时它也比自动手扶梯快,安装费用也较为便宜。但反过来说,它形成拥塞,且容易故障。虽然有透明电梯可以选择,但大部分电梯在移动时仍没有可见的景观。然而电梯对于连接Mall及停车场时是非常重要的工具,故需确定它有足够的尺寸以容纳婴儿车及手推车,所以一台大容量的电梯比两台小容量的电梯来得好。(5)入口购物中心的人口以大片的双向玻璃门最为普通。自动门也经常被使用,但当出入的顾客很多时容易产生问题。在人口处应有清晰的引导系统以引领顾客进入购物中心。(6)亭式摊位(Kiosk)及自动贩卖机独立的亭式摊位可作为香烟贩售摊、咖啡店、报摊、花店及美发店等,同时也适合贩售纪念品、艺术品、手工艺品等。在Mall内空白的墙面或其他不常用的角落放置自动贩卖机,也是一种收入来源。它们可以贩售各种物品,包括面纸、饮料、零食、香烟等,但避免贩售价值过高的物品,以避免盗窃、抢劫事件的发生。独立的亭式摊位虽然不能有许多的收入,但它可以成为显著的视觉焦点,所以也具有展示的效能。在购物中心内通常也设有寄物柜,也有地方将亭式摊位作成储物柜。(7)Mall的设施与配件雕塑作品能在购物中心中创造出强烈的视觉焦点,但需注意其尺度应与Mall的尺度相配合,卵石通常用来作为雕刻周围的地面材料,以避免顾客接触或攀爬雕刻。开放式的喷泉在围封式的购物中心内较难看到,但水是一种很有吸引力的装饰,因而像SOGO百货中庭及福华饭店中庭流水的做法是颇为适当的。在某些购物中心是以钟作为重点装饰,如SOGO百货人口广场即是。在购物中心内背景音乐也应该当成一种家具来设计,因为它足以影响购物者的心情与购买欲望,背景音乐应统一由控制中心作全自动播放。超过50家商店单元的购物中心,其商店位置标示板及引导地图便很重要,集中放在购物中心各人口处及服务台的印有商店名称的简单平面图、背景说明等便是最有效的指导与广告。(8)图案与招牌招牌应该大而简单、以一至两色显著地书写于单纯的底色上。对于购物中心而言,应发展出自己的商标,并将该符号用于所有的招牌上。(9)装修在地板部分,吸音状况不佳的材料如橡胶等应该避免。当然有时相对的高分贝环境可用来创造“市场意象”的气氛,但这并不适用于所有的案例,如在以强调气氛格调的精品服饰店等为主的购物中心便不适用此种设计。(10)购物中心内单元商店的典型外观装修标准店面装修的材料使用通常因个别的商店设计而有所差异,但仍有一些一般性的原则:一般商店应采用适宜的高品质装修材料装饰商店的墙壁。可使用多种材质以塑造高品质而多样化的设计,但过于冲突、对立的组合应避免。地下室层服务区的最小净高,即到楼板下方或梁底为5.5米;在商店储藏区内的最小净高为5.0米。楼板荷重应可达730千克/平方米;在商店储藏区内的墙面即天花应有防火的被覆。地面层商店单元的最小净高,即到楼板下方或梁底为4.8米;楼板荷重应可达390千克/平方米;商店单元的墙面及天花应不抹上石膏,且楼板不可用粉光混凝土,便利承租户进行内部装修;要求的净高及荷重为最小的要求,在一些跨距较大的案例其净高及荷重皆需加大。楼梯混凝土楼梯在开发期配置商店单元时便需一并设计。装修及栏杆则可依承租户所需由承租户自行负责。盥洗设备盥洗设备的设置比例可以用一间商店单元、男女盥洗设备各一套的标准配置。其装修包括:隔间墙及天花板需上二度漆;地板需用防水材料;木工部分需上三度油漆;在每一间厕所内皆有一组马桶及洗手台。服务区电力系统皆统一集中于地下室的服务区内。开发者应在每一间商店单元储藏区装设光源及盥洗室的水龙头,承租户则应与开发者的建筑师及水电顾问讨论后,于其承租的商店单元内装设电器用品。给水及排水系统皆接往各商店单元的厕所;统一考虑是否供应瓦斯;消防设备依法规要求设置于各处。商店店面及招牌商店店面及招牌的设计需要在开发早期由承租户向建筑师咨询后,与开发者的建筑师共同设计。法令的遵行开发者在进行开发时应能就法规部分做完善的检查,避免日后因法规的问题造成使用的禁止或中断,导致承租户损失。承租户部分也应对法令限制有所了解,避免不当的使用,尤其是变更使用等,以免造成自身及开发者的损失。其他开发者的工作并不包括如下各项:商店店面及入口大门;商店的装修;油漆、地板装修;除厕所外的天花板;除厕所外的装潢;服务线路的安装。以上数项依欧美的惯例都是承租户的工作,需与开发者协商后进行。其他地区在实际开发时对欧、美的做法可采取参考的态度,是否依循仍要取决于开发者与承租户的协商结果。
本文标题:购物中心的建筑本体规划(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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